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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破裂一方不同意離婚,上訴也不同意離婚,該怎麼辦

  • 由 摯愛應星 發表于 足球
  • 2022-01-10
簡介日子實在是過不下去2016年女主離家出走,一走就是三年,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到2019年,女主認為兩人感情已完全破裂無和好的可能,因此上訴到法院要求離婚,兩個兒子有她和男主分開撫養

離婚了女兒怎麼辦

婚姻是美好的,婚姻是愛情的見證,是一個新的家庭的誕生,並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盡如人意的,實在堅持不下去,最好是和平分手,彼此解脫互不干擾。

婚姻破裂一方不同意離婚,上訴也不同意離婚,該怎麼辦

首先分享一個我親身經歷的一個事情,我們村裡一個和我同齡的姑娘,前幾年經過媒婆的介紹,認識了周邊村的一個小夥子,由於是相親,認識沒多久就結婚了,彼此應該都還不是很瞭解,在農村還是流行相親,相親之後,男孩女孩一起出去趕集,也就是去縣城裡逛逛,買點東西,我知道的好幾個男孩子,只出去趕了三個集就結婚了,這也是導致最近幾年離婚率較高的原因。

結婚之後出問題了,男方隱瞞了自己有精神病 ,結婚前一直靠藥物剋制,由於藥物比較貴,對農村人來說是一筆不小的開支,所以結婚後就減少了藥物的使用量,導致病情復發越來越頻繁,最終被女方發現,男方犯病的時候像個瘋子似的,對人亂打亂罵,有時候對著樹,對著牆一直不停的磕頭,他這種情況出去打工,沒有哪個廠子敢要,所以一直在家,家裡生活還要靠父母資助。女孩覺得日子過不下去了,就提出來離婚,男方死活不同意,因為這幾年男多女少,尤其是農村娶個媳婦特別困難,哪個村裡沒幾個光貴啊,好不容易取個媳婦,怎麼可能離婚呢,像他這種情況離了婚,哪還有人敢嫁給他,這事一拖就一年多。

婚姻破裂一方不同意離婚,上訴也不同意離婚,該怎麼辦

女孩日子過不下去,經常回孃家哭,父母看了也是心疼,就決定起訴離婚,經過多次的努力以及法院的調解,男方終於同意離婚了,但是有附加條件女方不僅要全額退還彩禮錢,還要額外賠幾萬塊錢,女方父親很果斷的就同意了,他說錢沒了可以在掙,但是我女兒還年輕,以後的日子還長著呢,不能讓我女兒受苦一輩子,只要能離婚,就算讓我死我也同意,真是可憐天下父母心,哪個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兒女健康幸福呢,結果出來後村裡人都議論紛紛,都說法院判的不合理,女孩不僅賠錢還耽誤了將近兩年的青春,自己兒子有病能怪女孩麼。只要同意離婚對女孩來說就是最好的結局,女孩不能因為一次錯誤的婚姻,搭上自己一輩子的幸福。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現在女孩重新嫁人,生育了兩個寶寶,家庭幸福美滿。

婚姻破裂一方不同意離婚,上訴也不同意離婚,該怎麼辦

今天又看到一個類似的故事,我實在是忍不住要吐槽一下,這是江蘇的一對夫妻,雙方也是包辦婚姻,沒有太多感情基礎,09年結婚,主要是他們生育了兩個兒子,但是男子的行為更奇葩,2014年7月某天,男主竟然對岳母實施強姦,還好是未遂,被興化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此後,男主被醫院判定為急性而短暫的精神障礙,現尚在繼續治療服藥。俗話說家醜不可外揚,經過這件事日子肯定過不下去了,誰能受得了親戚鄰居的冷嘲熱諷。女方提出了離婚,但是男方就是不同意。

婚姻破裂一方不同意離婚,上訴也不同意離婚,該怎麼辦

日子實在是過不下去2016年女主離家出走,一走就是三年,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到2019年,女主認為兩人感情已完全破裂無和好的可能,因此上訴到法院要求離婚,兩個兒子有她和男主分開撫養。男主不同意離婚還說女主離婚是因為治病並撫養兩個小孩,父母已經花光了家中所有積蓄,並且欠下數10萬的債務,女主是逃避責任未盡到妻子和母親互相尊重、互相幫助、互相忠誠的義務,也違背了公序良俗。

江蘇省寶應縣人民法院認為,婚姻關係的維繫應以感情為基礎。透過對雙方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要求離婚的原因及夫妻關係現狀等進行了綜合分析後,確認男主和女主共同生活多年,育有兩名男孩,彼此有深厚的感情基礎。

法院認為雙方離婚的條件尚不成就。希望男主和女主從維護家庭和諧出發,積極履行對丈夫的照顧義務和對小孩的撫養義務。綜上所述,對原告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援。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判決如下:不準原告女主與被告男主離婚。

婚姻破裂一方不同意離婚,上訴也不同意離婚,該怎麼辦

看到這個結果,很多網友心裡肯定是憤憤不平的,法院不同意離婚,難道女主要在這個名存實亡的婚姻裡困一輩子,一輩子受盡折磨不成,一次錯誤的婚姻要用一輩子的幸福來買單麼。古代的時候女子地位卑微,改嫁都會遭人唾罵,沒辦法只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可是現在是21世紀了,男女平等了,你們有什麼權利去束縛女主後半生的幸福。

法院說希望女主要積極履行對丈夫的照顧義務,我想問這是什麼鬼,婚姻都名存實亡了哪來的照顧義務,對小孩的撫養義務,離了婚女主也可以做到。我現在突然發現,結婚真的很容易,離婚真的是複雜,夫妻兩個有一個不同意離婚,這事情就複雜了,只能走法律程式了,如果法院不同意離婚,就真的沒有其它辦法了麼,我對婚姻法不瞭解,不知道婚姻法針對這種情況到底是如何規定的,我相信應該還有其它的辦法。

最新訊息8月6日,江蘇省寶應縣法院相關工作人員迴應,該案原告敗訴後沒有上訴,但後來又多次起訴,最後一次起訴是2020年7月20日,在另一名法官手上,該案最終調解結案,“調解後雙方還是離掉了。”看到這個最新訊息,我是又氣憤又欣慰,氣憤的是女主敗訴後又多次起訴,欣慰的是最終離婚成功,女主終於解脫了,可以開啟一段新的人生了,我想說的是,每個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次失敗的婚姻,就搭上自己的一生。突然感覺結婚有點可怕有點恐怖,主要還是遇人不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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