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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女子到酒吧找男模陪玩通宵後,由於支付小費太少而發生糾紛

  • 由 以身說法 發表于 足球
  • 2022-01-05
簡介事後,俞某與其朋友找KTV負責人討要說法時,負責人承認當天領班經理有用啤酒瓶扔向買單女子的行為,但啤酒瓶掉到地上時,並沒有碎

廣州酒吧男模騙局

浙江杭州,女子與好友到KTV消費時,其好友點了一男模陪酒玩通宵。凌晨七點結賬時,其好友支付了男模500元。由於男模覺得陪玩通宵才收到500元,嫌有點少,所以嘴裡一直在嘀咕。

案例:女子到酒吧找男模陪玩通宵後,由於支付小費太少而發生糾紛

男模出門時也在嘮叨給500元有點少時,不巧被領班經理聽到了。於是,領班經理直接衝進房間與買單女子理論稱“給500元這麼少,是打發要飯的麼?”二人發生爭執後,該經理拿起三個啤酒瓶砸向買單女子,所幸買單女子躲避及時,未砸中其。

事後,女子俞某準備去扶買單女子離開時,不小心滑了一下,導致其腳被地上的玻璃碎片劃傷。後俞某在朋友的陪同下,到醫院縫了3針,花費醫藥費600餘元。

案例:女子到酒吧找男模陪玩通宵後,由於支付小費太少而發生糾紛

據俞某接受採訪時稱,該店男模陪酒費用為500元起,因此,其朋友認為支500元並無不妥。事後,俞某與其朋友找KTV負責人討要說法時,負責人承認當天領班經理有用啤酒瓶扔向買單女子的行為,但啤酒瓶掉到地上時,並沒有碎。地上的玻璃碎片是買單女子喝酒時與俞某發生爭執時,發脾氣扔酒杯到地上所造成的,所以KTV只願意賠償2000元,對於其他費用KTV不承擔。

案例:女子到酒吧找男模陪玩通宵後,由於支付小費太少而發生糾紛

對於KTV負責人的說法,俞某並不認可。俞某認為三個啤酒瓶摔到地上怎麼可能沒有碎呢?而且其朋友摔酒杯到結賬時,已事隔一個多小時,KTV作為管理者,沒有及時對地上的玻璃碎片進行清掃而導致其受傷,KTV應當承擔相應責任。最後,俞某稱其會維權到底,要求KTV賠禮道歉並給其一個說法。

這起事件,從道德角度來講,年紀輕輕的俞某及其朋友,到酒吧找所謂的男模通宵喝酒,確實不妥,而且其中所隱藏的危險性極大。從司法實踐中得知,女性被侵犯的案例多數都是由於女性大量飲酒後發生的。因此,女性務必要避免與陌生人男子喝酒,以免人身安全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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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角度來看,KTV帶班經理拿啤酒瓶扔向俞某,雖然沒有砸中人,但仍然屬於違法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尋釁滋事違法行為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對於俞某及其朋友的遭遇。由於經營者管理不善的原因,導致領班經理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對客人實施侵權行為,並導致他人受傷。KTV作為經營者,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案例:女子到酒吧找男模陪玩通宵後,由於支付小費太少而發生糾紛

根據《民法典》第1198條規定,娛樂場經營者、管理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對於俞某的訴求,有網友認為其真正要的並不是道歉,而是嫌2千元的賠償有點少。

案例:女子到酒吧找男模陪玩通宵後,由於支付小費太少而發生糾紛

也有網友認為俞某及其朋友花錢找男模通宵喝酒,本就不光彩的事情,居然還敢找記者出鏡目曝光,是價值觀有問題的表現。

對此,大家有什麼不同的看法麼?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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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來源:紀實百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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