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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不完的年假被作廢?這些補償知識必須知道,都是錢啊!
- 由 東奧會計線上 發表于 足球
- 2021-11-10
補年假是什麼意思
今天,我不得不將埋在心中已久的話說出口
我要鄭重的告訴你:
2019年餘額已不足,且無法充值!
是不是覺得這一年過得太快?
眼睛一睜一閉一年就過去了?
毫無徵兆的2020年工作時光悄悄來臨
Are You Ready?
溫(扎)馨(心)提(提)示(醒):
親,你的年假休完了嗎?
為什麼休不完的年假會作廢,做不完的工作卻一直在?
作為職場老司機!
有責任!有義務!為大家講一講!
沒休完的年假如何補償?有哪些我們應該知道的年假知識?
每個員工都有年假嗎?
日常工作中有什麼能像發工資一樣興奮,大概只有休假了,而且是帶薪休假!
年假指給職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根據國家的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享年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享年假10天;已滿20年的,享年假15天。
年假是國家強制規定,那是每個員工都有年假嗎?
當然不是啦,員工必須工作滿一年才行,年假也是勞動所得好伐~
但在實際操作中,公司有自己的一套規章制度,會設定員工入職一年後才可享受年假。
什麼情況不享受年假?
如果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①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②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規定不扣工資的;
③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④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⑤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辭職時有年假沒休完怎麼辦?
這種情況也挺常見的,每年年底都是離職潮,不少人想出去試試運氣,換個環境,哪怕放棄年終獎都認了。那麼,沒休完的年假也算自動放棄了嗎?
還真不是這樣。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也就是說,辭職時沒有休完的年假是可以折算成工資的,這下不用糾結了吧。
未休年假有補償!標準就在這,快看你能領多少錢?
有的小夥伴真的是工作狂,沒休完的年假也不想休了。那麼,這個年假可以以現金形式折算嗎?
年假未休完,有兩種方式解決:
1.
跨年休年假
年假一般是不跨年安排的,但也有一些例外情況,如果企業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假,並且員工自己也認可,那麼就可以靈活安排,如跨年休假~
2.
年假補貼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明確規定: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補貼計算:
日工資收入=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
未休年假補貼=日工資收入×300%(其中的三倍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財務人員看過來!帶薪年假的賬務處理必須要會!
年假在實務中通常分為
累計帶薪年假和非累計帶薪年假
兩種。在進行賬務處理時也需要根據兩種不同的方式進行。
(一)非累積帶薪年假
企業採取非累積帶薪年假制度時,由於休假的權利和義務不能結轉,因此無需在年末將其作為一項負債處理。在員工實際休年假時或者決定放棄年假時進行賬務處理即可。
甲企業2018年共有10名管理人員帶薪休假5天,2名管理人員帶薪休假2天,由於工作原因放棄3天年假,補償年假期間平均工資的3倍。假設管理人員的日工資為200元。
那麼,
管理人員實際休假
時:
計入管理費用的金額=10×5×200+2×2×200=10800(元)
借:管理費用 10800
貸:應付職工薪酬——累積帶薪年假 10800
管理人員放棄休假
時:
計入管理費用的金額=2×2×200×3=2400(元)
借:管理費用 2400
貸:應付職工薪酬——累積帶薪年假 2400
實際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累積帶薪年假 2400
貸:銀行存款 2400
(二)累計帶薪年假
企業採用積累帶薪年假的,員工當年未修的年假可以結轉下期,因此企業應於每個資產負債表日,預計下一年度員工將要休的年假,同時將因累積未行使權利導致的預期支付的追加金額加以確認,記入
“應付職工薪酬——累積帶薪年假”
科目。
乙公司實行累積帶薪缺勤制度,每人每年可享受5天帶薪年假,未使用的年假可以向後結轉一個年度,超過1年未使用的權利作廢。
2018年12月31日,每個職工當年平均未使用帶薪年假為2天。預計2019年90名員工將享受不超過5天的帶薪年假,剩餘10名員工每天享受7天帶薪年假。假設這100名員工的日工資均為200元,且均為管理人員。
2018年12月31日:
享受上一年度結轉來的年假權利而導致應支付的追加金額=(7-5)×10×200=4000(元)
借:管理費用 4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累積帶薪年假 4000
【承上例】假定2019年底,上述10名職工中,有5人享受了7天的年假,另外5人享受了5天以內的假期。
享受7天年假的員工實際享受的金額=2×5×200=2000(元)
借:應付職工薪酬——累積帶薪年假 2000
貸:銀行存款 2000
對於未享受累積假期的職工,企業應於2019年把多預計享受的部分轉回。實際未享受的金額=2×5×200=2000(元)
借:應付職工薪酬——累積帶薪年假 2000
貸:管理費用 2000
好啦,關於年假的問題小編就科普到這啦,2020年也要努力工作,天天向上呀!
本文來源: 薪人薪事企小薪等,由百家號東奧會計線上整理釋出,若引用或轉載,請務必在文首註明以上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