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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絨服太土?是你不懂時尚

  • 由 三聯生活週刊 發表于 足球
  • 2021-10-15
簡介在被這波設計師看中以前,計算充絨量和蓬鬆度來禦寒的羽絨服很長一段時間裡都跟時尚絕緣,並且只限於運動或戶外品牌生產,如法國的Moncler、德國的Jack Wolfskin、加拿大的Canada Goose、美國的The North Face

埃迪鮑爾這個服裝品牌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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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他們汗流浹背,仍然要穿著Canada Goose。

時尚打敗了天氣。”

羽絨服太土?是你不懂時尚

何穗身穿Canada Goose

被“洗白”的潮流絕緣體

埃迪·鮑爾(Eddie Bauer)恐怕不會想到他那件1936年的發明——絎縫羽絨服(The Skyliner),有一天會成為巴黎T臺上的潮流單品。別說他了,早個幾年,那些裹著羽絨服穿梭於秀場後臺和計程車之間的明星、模特或者時裝編輯,也絕不想被拍到剪影猶如米其林輪胎的狼狽景象。然而,還是那般臃腫的羽絨服,地位卻今非昔比。

從Chanel、Prada再到Fendi,2018秋冬季都有羽絨服款式。它早就從渾圓一坨的樣子進化出不知道多少個版本。

羽絨服太土?是你不懂時尚

波司登x ATLEIN系列

Chanel沿襲了經典外套的剪裁,Prada像一件oversized套頭連衣裙,Fendi的大翻領披肩一如往常般貴婦。不僅如此,Marques‘ Almeida不對稱的造型和超大號曲別針狀的搭扣增加了它的街頭風格,Vetements營造了高領羽絨服套上短袖T恤的疊穿錯覺,相比之下,Off-White雖然稍顯偷懶,其水銀灰金屬質感搭配流線形收肩設計,也算是為保證吸睛的同時不造成視覺膨脹做出了努力。

在被這波設計師看中以前,計算充絨量和蓬鬆度來禦寒的羽絨服很長一段時間裡都跟時尚絕緣,並且只限於運動或戶外品牌生產,如法國的Moncler、德國的Jack Wolfskin、加拿大的Canada Goose、美國的The North Face等,

其中,如今高居鄙視鏈頂端的Moncler和Canada Goose在將羽絨服推上時尚巔峰的歷程中可謂居功至偉。

羽絨服太土?是你不懂時尚

Moncler Pierpaolo Piccioli

據說第一個爬上珠峰的勞裡·斯基雷特(Laurie Skreslet)、阿拉斯加狗拉雪橇大賽得主蘭斯·麥基(Lance Mackey),以及南極科研中心麥克默多站的工作人員,穿的都是Canada Goose。這家以製造極地防寒服裝起家的品牌創建於多倫多,生產地只限於加拿大,加上採用了優質的白鴨絨及郊狼毛的領飾,售價居高不下。

在專業領域“小打小鬧”了50來年後,該品牌開始與電影業交好,畢竟好萊塢一向都是有時尚話語權的,如果沒有馬龍·白蘭度和瑪麗蓮·夢露在電影裡的引導,Levi’s只是美國西部的工裝,不會與“酷”和“性感”沾上什麼關係。

起初,Canada Goose並沒有出現在電影裡,而是有點“後勤保障”的意思。美國女演員加布裡埃爾·尤尼恩曾回憶,她沒去過一個看不見Canada Goose的拍攝現場,這“江湖地位”與我們的軍大衣有一拼。在加拿大拍攝《X戰警2》時,因為戲服太薄,該品牌還為女演員麗貝卡·羅梅恩定做了一件長至腳踝的羽絨服,併成了日後的爆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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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tements x Canada Goose

繼而繡著“加拿大地圖”的羽絨服從幕後轉到幕前,被其禦寒能力“俘獲”的演員都成了它的免費模特,艾瑪·斯通就在拍攝完《超凡蜘蛛俠2》後常穿著出街。當超模凱特·阿普頓披著一件白色短款羽絨服登上了《體育畫報》2013年的泳裝特刊封面時,以往“泳裝+沙灘”的固有模式被顛覆了,“泳裝+羽絨服+冰川”的組合顯然更有意境,該期封面故事在YouTube上的觀看量高達400多萬。

美國饒舌歌手Lil Uzi Vert聲稱,Canadian Goose、聖羅蘭的靴子、Maison Martin Margiela的背心、Pokemon Go、凱迪拉克、鑽石牙箍都是潮人的標配。

儘管羽絨服對於氣溫未達冰點的紐約嚴重“超標”,潮人們硬是開創了內搭單衣、光腿穿上Canada Goose的方式。

而今,全世界絕大多數零售市場都被低迷的經濟壓得喘不過氣,可對於高階羽絨服品牌來說卻是“熱得不能再熱”了。隨著Balenciaga、渡邊淳彌等品牌和進入時尚領域的Moncler合作,在2018財年的前9個月,銷售額同比增長了18%。

時裝批發平臺JOOR創始人莫娜·比喬認為,高階羽絨服的火熱程度好比10年前的LV手袋。

Moncler羽絨背心曾因其炫目的配色和運動風格,長期作為時尚人士在格施塔德(Gstaad)滑雪時裝扮的一部分,但真正“炒熱”它的卻是華爾街穿著考究的成功人士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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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PENG 18AW

想來Moncler的一路“開掛”和獵鴨靴十分類似。2014年紐約時裝週上,女鞋教父馬諾洛·伯拉尼克(Manolo Blahnik)被一名時尚博主問及:“今年在下雪天人們該如何保持時尚?”馬諾洛指著一位穿著獵鴨靴的路人說:“寶貝兒,你穿它,那多時髦。”和許多潮流一樣,無論多乏味的主題只要有名設計師的青睞配合時尚博主的加持立刻便能風光再起,更何況Moncler的合作名單上可不只一位名設計師。

早了不說,今年2月“Moncler Genius”聯手八位著名設計師、造型師和潮牌創始人推出聯名系列。比如Valentino的創意總監皮耶爾保羅·皮喬利透過色彩和廓形的把控把羽絨服打造得肅穆且有儀式感,

善於表現浪漫主義的設計師西蒙娜·羅莎把添加了刺繡和蕾絲邊的羽絨服設計得綿綿如雲,即便在寒天雪地裡也能穿成簡·奧斯丁。

《女裝日報》對此的評價是:“天才?我不敢說。但絕對是巧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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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se Knuckles×MaryKatrantzou 2018 秋冬膠囊系列

時尚為什麼愛羽絨服

第一個把羽絨服搬上T臺的人是美國設計師查爾斯·傑姆斯(Charles James)。1937年,傑姆斯從羽絨被褥汲取靈感,創作了絎縫緞質晚裝夾克,夾克肩膀圓潤柔軟的線條標誌了其高超的剪裁和塑形技藝。

然而,不看好這一設計的他“自黑”絎縫緞質晚裝夾克只是一件技術挑戰的幻想,並不會對時尚產生任何重要的影響。誰知70年代它在Cult文化中大放異彩,一件以降落傘綢為原料,內填羽絨看似睡袋的外套讓設計師諾瑪·卡瑪麗一舉成名,還漂洋過海在義大利參與了一場以“三明治”為名的時尚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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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 Sixty 亮面羽絨服

80年代早期,美國電影、情景喜劇和漫畫“登陸”義大利,為義大利年輕人找到了出口。他們擁抱美國生活方式,追求享樂。這個發跡於有錢有閒的年輕群體的潮流,與典雅的義大利風尚大相徑庭,從名字就可以看出來——Paninaro,來源於義大利式快餐三明治Panino。

Paninaro們對精細的義大利慢食一點興趣都沒有,他們認為美式快餐才夠酷。他們總是穿著與城市生活“不相稱”的黃、綠、橘、藍等亮色系羽絨夾克,內搭襯衫或polo衫,將牛仔褲腳捲到腳踝露出腳上的大黃靴,手腕上掛著閃亮的勞力士迪通拿。甚至有同名雜誌來教授如何成為一名合格的Paninaro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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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思哲羽絨服

羽絨服鄙視鏈的第二梯隊——以Balenciaga和Supreme為首的潮牌羽絨服,才代表了時尚界接納羽絨服的“官方”宣告。這個向來被時裝圈低估、因為臃腫外形不被看好的功能性單品,甚至有了後來居上的架勢,蕾哈娜和模特們出街時,都以穿上高調浮誇的羽絨服為榮。

有人不禁要問,時尚為什麼愛羽絨服?這和當年對UGG和Crocs的質問如出一轍,正是因為大多數人覺得它醜,兩極分化的爭論反而助推了其流行。

理論上,像羽絨服這樣有明顯季節依賴的服裝市場會受到天氣的限制。因為全球變暖,許多品牌都為冬裝的庫存提心吊膽。Ad Age曾發現2015年底,梅西百貨、科爾斯百貨和服裝零售商Gap都抱怨暖冬拖了11月銷售的後腿。直到聖誕節的前一週,紐約、芝加哥、巴爾的摩等地的氣溫都比往年高10%,大小零售商不得不對羽絨服、厚毛衫和圍巾大幅打折促銷,損失高達1。85億美元。

但以禦寒著稱的Canada Goose和Moncler卻不受影響,前者的專賣店開到了香港,後者正大舉進軍墨西哥市場,因為他們相信消費者會在這裡購買,然後在嚴寒地區度假。

《女裝日報》副總編亞瑟·扎克切維茨曾揶揄道:“即便他們汗流浹背,仍然要穿著Canada Goose。時尚打敗了天氣。”

羽絨服太土?是你不懂時尚

CHENPENG 18AW

羽絨服只有噱頭,沒有功能了嗎?也不是。Canada Goose擁有獨家面料Arctic Tech,能抵禦零下30攝氏度的低溫,也比普通面料更耐磨。Moncler的店員也會自豪地介紹其Grenoble系列內有熱壓薄膜內襯,提升了衣服的防水效能,便於雪地行走或滑雪運動。

斯坦福大學商學院教授格倫·卡羅爾(Glenn Carrol)曾提出過“商業中的真實”(Authenticity),而羽絨服熱潮則成為“大眾化的真實”,比如牛仔褲之於反正統文化、街頭服裝之於嘻哈、瑜伽褲之於運動休閒風,它們都迎合了某些潮流,並在轉變中存活了下來,成為另一種身份象徵的同時也保持了其最初的特質。

羽絨服太土?是你不懂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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