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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第451課:細說“謔”字,為啥這個字有個“虐”?

  • 由 談藝錄 發表于 足球
  • 2021-09-18
簡介因此,“謔”是會意兼形聲字是說得通的,虎爪人,有“戲耍”意,加上“言”部,所以“謔”字的本義就是開玩笑,嘲弄

霯這是什麼字

接著我們的《說文解字》課程,本課講“言”部的三個漢字:“䜕、謔、詪”。在現代漢語中,“謔”字簡化為“謔”,這三個字,“謔”字較為常用,因此本課的重點漢字是“謔”。三個字的詳情如下:

1、䜕。讀音有

兩個:

(一)mài。這是中華書局注音版《說文解字》標註的讀音,給出的解釋是:“

䜕,譀也。從言,萬聲。”

形聲字。本義是誇大。

《廣韻·

夬(guài)韻》:“

䜕,誇誕。”其實這個字的聲部“萬”聲中有義。“萬”的本義是“蟲也”,後來專指數名,即“數之極也”,因此,萬有極端、絕對的意思,那麼,極端的言語,絕對的言語,一般都是誇大、荒誕的話。

《說文解字》第451課:細說“謔”字,為啥這個字有個“虐”?

(誇大的話)

(二)

hài。這個讀音出自《廣韻》。用於專用詞“譀

䜕”,指爭罵怒貌。《玉篇·言部》:“䜕,譀䜕,諍罵怒貌。”

以上兩讀音,均未見典籍有應用例項。

䜕的小篆寫法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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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䜕的小篆寫法)

2、謔(謔)。讀

xuè。《說文解字》給出的解釋是:“謔,戲也。從言,虐聲。詩曰:‘善戲謔也。’”

許慎認為謔是形聲字。

但後世文字學家有異議:

王筠《說文釋例》:“字當從言,虐,虐亦聲。”他認為

謔是會意兼形聲字。

承培元(這個人也是個篆刻家)《說文引經證例》:“虐本從虎,足反爪人,會意,隸省作虐,故謔,亦作謔。”“虐”字的古文字形演變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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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字的字形演變)

虐的“虍”皮之下,原本是一個“爪”,一個“人”,後來隸定為“虐”,“人”部消失。

因此,

“謔”是會意兼形聲字是說得通的,虎爪人,有“戲耍”意,加上“言”部,所以“謔”字的本義就是開玩笑,嘲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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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玩笑,嘲弄)

這裡的《詩》,指的是《詩·衛風·淇奧》:“善戲謔兮,不為虐兮。”意思是說談吐幽默真風趣,開個玩笑人不怨。《詩·鄭風·溱洧》亦有用例:“維士與女,伊其相謔,贈之以勺藥。”指男女結伴一起逛,相互戲謔喜洋洋,贈朵芍藥表情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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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溱洧》詩意)

本義之外,謔還指喜樂。《玉篇·言部》:“謔,喜樂也。”李白《將進酒》:“陳王昔時宴平樂,斗酒十千恣歡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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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酒十千恣歡謔)

謔的小篆寫法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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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謔的小篆寫法)

3、詪。讀

hěn。《說文解字》給出的解釋是:“詪,眼戾也。從言,艮(上目下匕)聲。”

形聲字。本義是不聽從。

丁福保《說文解字詁林》:“沈乾一案:唐寫本《玉篇》詪注引《說文》‘很也’,今本作‘眼戾也’‘眼’系‘很’形近之誤,又脫也字。蓋古本有二訓,即很也,戾也。野王節引其第一訓耳。宜據補正。”

簡言之,唐代的寫本《玉篇》引用古本《說文解字》時,寫作“很也”,到了今本寫作“眼戾也”,是因為“眼”跟“很”字形相近,所以發生了字形錯誤,古本《說文》有兩訓:其一、很也;其二、戾也。到顧野王《玉篇》,只引了其中一訓,就是“很也。”“戾也”字義被丟失了。後世刊印《說文》,又將“很”字錯刊為“眼”字,才有了“眼戾也”之說。所以說,

詪的本義同“很”,很戾,即“不聽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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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聽從)

“很”與“戾”二字字義相近。《說文》:“很,不聽從也”;“戾,

曲也。從犬出戶下。戾者,身曲戾也。”所以,戾也有乖張之義,與很字義相近。實際上,艮聲,也是聲中有義,艮本義也是不聽從,《說文》:“艮,很也。”

在典籍中,詪字罕用,均以“很”字代之,二個字構形取象不同,“很”側重於行動,“詪”側重於言語,其實都是不聽從的意思,所以,“很”最終替代了“詪”。

詪的小篆寫法如圖:

《說文解字》第451課:細說“謔”字,為啥這個字有個“虐”?

(詪的小篆寫法)

(【說文解字】之451,部分圖片源自網路,版權歸原版權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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