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足球

案例1:加班工資按最低工資標準核算,合法嗎?

  • 由 郭朝剛談管理 發表于 足球
  • 2023-01-22
簡介知識點:加班工資的核算,主要注意以下2點,1、員工的基本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2、工資核算基數應以員工的固定工資為基數案例解析:本案例中工廠的做法是錯誤的

基本工資1500是合理的嗎

案例1:加班工資按最低工資標準核算,合法嗎?

某市生產型服裝企業,工廠有普工近100人。普工的工資由基本工資,加班工資兩部分組成。其中,基本工資部分按照崗位不同,範圍為800—1800元,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500元。公司約定,員工加班工資的核算基數是1300。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要求,員工平時加班都是1。5倍基本工資,週末加班是2倍工資,法定假日,3倍基本工資。公司這樣做正確嗎?

案例1:加班工資按最低工資標準核算,合法嗎?

知識點:

加班工資的核算,主要注意以下2點,

1、員工的基本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2、工資核算基數應以員工的固定工資為基數

案例解析:

本案例中工廠的做法是錯誤的。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普工的工資是800—1600,說明普工的工資有些是低於1500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這是違法的。核算基數為1500。

2、員工基本工資高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核算基數應該為員工基本工資。

相關法律條款:

勞動法第44條規定: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用人單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郭朝剛談管理

郭朝剛:上海奇哲創始人、中管院客座教授、高階人力資源管理師。

微信公眾號:朝剛談人力資源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