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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不到回程票算不算曠工”應人性化

  • 由 光明網 發表于 足球
  • 2022-12-04
簡介實事求是地講,員工如果購不到返程的車票,單位對員工按曠工處理,並沒有什麼錯,但缺了點人情味

工人曠工應該怎麼處理

“買不到回程票算不算曠工”應人性化

春運車票是不少人心頭的痛。春節假期結束了,不少人擔心,返程上班買不到火車票會被單位認定曠工或是扣工資。如果一旦遇到這種情況會怎麼辦?(2月21日工人日報)

春節回家難,返程更難。這幾天,隨著春節的即將結束,很多人在發愁,由於買不到回程的車票,陷入了無法按時回單位上班的窘境。如果真的買不到車票,一旦被單位當作曠工處理,那可不是鬧著玩的,不僅涉及到月度獎,還會影響到季度獎和年度獎等,有的單位甚至以此為藉口,把職工給辭退掉。

實事求是地講,員工如果購不到返程的車票,單位對員工按曠工處理,並沒有什麼錯,但缺了點人情味。假如員工與單位之間相互體諒、真誠溝通,那什麼事情也許好商量。對於員工來說,如果確實購不到返程車票,應該提前與單位請假,以便單位安排其他員工頂崗,不影響正常的工作。另外,員工在上班後,要用調休等把“曠工”的時間補回來。作為單位來說,一方面可以透過為員工集體訂票等,防止員工訂不到返程的車票,另一方面,如果員工實在購不到返程車票,儘可能不要作為曠工處理,讓一些家住公司附近的員工頂崗,之後等那些外地的員工購到票返回單位後,再進行調休。

對於曠工,我國現行的法律還沒有明確的定義。從字面上或者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理解為職工不請假或者無其他正當理由而缺勤。職工購不到票缺勤這是事實,但員工因購不到返程票而缺勤,則不是一點正當理由也沒有。員工只要履行了請假手續,就不應該算是曠工,最多算事假。

如果有的企業對那些因購不到返程車票的員工以“曠工”處理,或者以此理由把員工辭退,這不但不能體現人性化,反而讓更多的員工感到企業有點冷酷無情,不利於穩定人心。當然,企業就算對那些因購不到返程票而不能及時回企業上班的員工作為“曠工”處理,也應該對員工盡到提示責任,應該按企業的規章制度處理。企業的規定製度中要明確什麼算是“曠工”,曠工多少天才會被開除,一旦算曠工,如何扣發工資資金等等,只有讓職工明確了,才能讓員工儘可能不再“曠工”;讓員工回家過年時,儘早訂好返程車票。

春節購票難確實是個問題,但有了問題關鍵在如何處理。員工碰到購票難,最好提前履行請假手續,多和領導溝通,爭取單位的諒解。單位領導喜歡誠實有責任心的員工,所以儘管員工無法按時上班,員工表現出的誠實、積極負責的態度一定會讓企業領導原諒。當然,員工平時也要注意勞動合同及單位規章制度的內容,在勞動合同、規章制度及法律框架內最大限度維護自己的權利。在細節上,注意保留通訊記錄及有關證據以防萬一。員工如果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犯,必要時可以透過勞動仲裁等爭取自己的權益。

作者: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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