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媚麗:五度相生 旋相為宮:因古琴調絃而起的閒聊之二
- 由 保險有媚麗 發表于 垂釣
- 2022-10-15
羽音是什麼
接上篇文章《
媚麗:葭管灰飛 律呂調陽:因古琴調絃而起的閒聊
》。
本篇簡單聊聊律制中的
【三分損益法】
和琴的
十三個徽位
。
關於樂律以及三分損益法的內容,因我的老師在上課時提到過一些概念,但沒有系統教導過,我也不是音樂專業出身,只因有些好奇,零零散散看了一些資料,都是搬運古人的智慧,也未成體系(我自己也還有很多疑惑待解),因和朋友閒聊天,隨興所至,說到哪算哪,如果內容有錯誤和不當,非常歡迎指正和交流。
在正文之前,先回復朋友幾個問題。
1
.
可以用調音器A
PP調絃
嗎?
可以的。
每個人的耳朵能接收的音律範圍是完全不同的,古人也有藉助調音器校律的,比如古代音律大家京房、王樸、朱載堉就都使用過“弦測音器”。
只不過,調音器APP用的參考單位是赫茲,赫茲不等於律呂。
中國傳統
音律
是用振動體的【
長度】
(後面會介紹)來計算律,而赫茲是振動體的【
頻率
】
。
【長度】和【頻率】可以相互換算,但兩者不能相等。
另外就是,如果要訓練自己的耳朵,一般建議少用現在的調音器。
2
.
先有律,還是先有
器
?
就我看到的資料《樂律全書》朱載堉(明萬曆鄭藩刻增修清印本)記載:
古之聖人
,
推律以
制器,因器以宣聲,和聲以成音,比音而為樂。
放到琴這個樂器上,應該也是先有律?
3
.律
呂
不是樂
音
之本
?
應該說律呂從來不只是樂音之本。
按《史記》【律書】記載:“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軌則,一稟於六律。六律為萬事根本。”
按《樂律全書》上的說法:“從理論和順序上說,律呂之本是定長短之形,也就是所謂的統一度量衡,確定長短、容積,然後才是審音(用在音樂上),最後是侯氣。
是故有定形而後有容受之積,有真積而後發中和之音,有正音而後感天地之氣。”
古人把六律放在非常的高度,極其重視,咱們透過琴律瞭解一點點律呂,相對上述律呂的四種作用(定形、容積,審音,侯氣)來說,是簡單很多。
然而,自古琴家對琴律也是眾說紛繁,各有所見,咱作為沒文化的現代人,取自己所需就行,一究到底會迷失在星漢燦爛的文化宇宙中。。。
另外就是,律呂在琴上的作用,更多體現在斫琴這個環節,定形、定微、定弦、定音等。
下面,如果我說樂律,就是指音律,如果說古琴的律,就用
【琴律】
這個概念。
4
.
今天的琴和古時的琴
,
還是一回事嗎?
形同而氣異。不完全一回事。
從律制到琴律,從斫琴(原材料、制式、工藝、單位、尺度、定徽、安弦定音等等)到彈琴,從指法到曲譜。。。統統都在流變中,無關好壞對錯。
喜歡琴的人,彈自己的心情就好。
第一部分:五度相生
我國的律制有三種,分別是:
五度相生律、
純律和
十二平均律
。
這三種律制各有所長,也各有自身的缺點。五度相生律用的是純五度;純律用的是純五度+大三度;十二平均律用的是八度。
為什麼正好是純五度、大三度和八度?
用現代話說就是“音程關係”,在古時候應該是用“和”來解釋?
在古琴上,三種樂制都有,但最主要的還是五度相生律。據說古曲《碣石調。幽蘭》用的就是純律。
第一,
五度相生律
:
由一律出發,每隔
五度
(這裡的五度是純五度),產生一律,然後繼續相生,而得其餘各律。
第
二
,
純律
:
是在五度相生律之外,再加大三度,作為生律的基礎。
用純五度(弦長之比為2:3)和大三度(弦長之比為4:5)確定音階中各音高度的一種律制。
第
三
,
十二平均律
:
是目前世界通用的律制,是把一組八度音均分為十二律,相鄰
兩律之間
的
【
波長比
】
完全相等。
注意,十二平均律並不是把一條弦、或者一根管均分成十二段,也不是各相鄰律之間的
【頻率】
相均等,而是指各相鄰律(即半音)之間的
【頻率比】
相均等。
從律制上說,從五度相生律,到純律,到十二平均律,是一個從繁到簡的過程。
1
.
五聲中的
三分損益法
三分損益法
屬於
五度相生律
,是我國最早、用的最久、最廣、最多的一種律制,一直到現在還在始用。
有時候三分損益法也代指五度相生律,兩者相等,但嚴謹的來說,三分損益法屬於五度相生律體系中的一種。
要注意的是,三分損益法既是
【
生律
】
的方法,也是
【
定律
】
的方法。
即把一個振動體(比如弦),從長度上均分為三份,分別為三分之一。
減掉三分之一,剩下三分之二,叫【損】。
延長三分之一,成為三分之四,叫【益】。
從宮出發,
先
益
後
損
,
相生而成各律。
我國文字可見最早提到三分損益法的是《管子》【地員】:
“凡聽徵,如負豬豕覺而駭。
凡聽羽,如鳴馬在野。
凡聽宮,如牛鳴窌中。
凡聽商,如離群羊。
凡聽角,如雉登木以鳴,音疾以清。
凡將起五音,凡首,先主一而三之,四開以合九九,以是生黃鐘小素(白練、熟絲)之首,以成宮。
三分而益之以一,為百有八,為徵。
不無有三分而去其乘,適足,以是生商。
有三分,而復於其所,以是成羽。
有三分,去其乘,適足,以是成角。”
《管子》【地員】是中國最早的論述土地分類、土壤地理和植物地理的文章。文中管仲提出了音律和農業生產的關係,把律和植物生長相互結合,把五正聲和家畜的叫聲相比擬。
接著用數理方法,提出了三分損益:
凡將起五音,凡首,先主一而三之,四開以合九九(1*34=9*9=81,標準的弦長為81份,也就是宮音的長度為81份)以是生黃鐘小素(白練、熟絲)之首,以成宮。
三分而益之以一,為百有八,為徵(81長的宮音,取其長度的,得到108寸,81*=108,為徵音)。
不無有三分而去其乘,適足,以是生商(108*=72,為商音)。
有三分,而復於其所,以是成羽(72*=96,為羽音)。
有三分,去其乘,適足,以是成角(96*=64,為角音)。”
總結就是:從長度為81份的宮音開始,先益後損,四次後得到全部五聲的律:
宮:81份。
徵:108份=81*
商:72份=108*
羽:96份=72*
角:64份=96*
宮商角徵羽,在生律的過程中,以【變】表示比正五聲低一律(低半音),以【清】表示比正五聲高一律(高半音)。
比如【變徵】,表示比【徵】低一律(低半音),【清黃鐘】,則表示比【黃鐘】高一律(高半音)。
角64生變宮,變宮生變徵,變徵生變商,變商生變羽,變羽生變角。。。如此迴圈。
按我們習慣的順序,宮81、商72、角64、徵108、羽96。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琴以前用的是絲絃,所以81、72和64也代表每一根弦用絲的數量。
比如宮81,也指用絲81股,弦的粗重正好居中,其聲音重而尊,所以為五聲之首。
這裡不得不說一句:古人說
數字
都不帶單位~
~
愁死個我,看資料的時候,我的腦海裡一直在吶喊,你這些個數學都是用的什麼單位啊~
~~
單位不同,
差海了
去~
~
為什麼標準
宮弦是
8
1份
?
據說是因為要把它做四次“三分損益”的操作,從而生成另外的四聲,為了保證生成的四聲都是整數。
而81這個數,據說又來自漢武帝時期“太初改歷”中,鄧平發明的“八十一分歷”。
之所以叫做“八十一分歷”,因為在這種曆法中,朔望月的長度是日。
而鄧平的“八十一分法”,據說又來自於黃鐘律管的容積:其法以律起歷,曰:“律容一龠(yuè),積八十一寸,則一日之分也。”
好了,就到這兒,先有雞,還是有先蛋。。。我也不知道。
2
.
十二律中的三分損益法
繼《管子》【地員】篇之後,《呂氏春秋》【音律】篇記錄了關於
十
二
律的三分損益法
:
“黃鐘生林鐘,林鐘生太簇,太簇生南呂,南呂生姑洗,姑洗生應鐘,應鐘生蕤賓,蕤賓生大呂,大呂生夷則,夷則生夾鍾,夾鍾生無射,無射生仲呂。
三分所生,
益之一
分以上生;三分所生,去其一分以下生。
黃鐘、大呂、太簇、夾鍾、姑洗、仲呂、蕤賓為上;林鐘、夷則、南呂、無射、應鐘為下。”
黃鐘
律
的標準長
(音高)
究竟
是多少?
各時代的標準都不一樣。
上圖中,黃鐘長三寸九分,生林鐘八寸一分;林鐘生太簇五寸七分;太簇生南呂六寸三分;南呂生姑洗七寸五分。。。
而《史記》【律書】記載黃鐘為九寸。以九寸為基數損益得其餘十一律。
之所以出現上面五聲的單位不明、黃鐘的尺寸不一,我理解還是古人不過度追求個體的精度,而是追求系統的和諧,所求的是和諧之大美。
就如同中餐裡的
放鹽少許
,愛做飯的人應該特別理解放鹽少許那種看似模糊的精準,這個精準是人為本,考慮吃菜的人當時是什麼狀況,然後才考慮做的是什麼菜,什麼時間等非人的因素。
第二部分:旋相為宮
五聲中的主音也被稱為【調音】,比如以宮為主音的叫
宮調
,以商為主音的叫
商調
,以此類推,據說古琴有84調。
旋相為宮
,
是古人在樂律上的至高追求。
旋相為宮就是十二律都可以作為宮音,比如黃鐘律為宮的時候,就成變了黃鐘宮調。
比如以大呂為宮的時候,就變成了大呂宮調。。。
十二律的仲呂之後,理論上,三分損益法可以無限繼續往下損益生律。但生律十一次以後——即到第十二律後,就不能回到出發的律上,這樣的話,十二律就不能“週而復始、旋相為宮“。
漢代(公元前206年——220年)京房,就提出了“六十律”的律制,其目的就是為了達到“週而復始、旋相為宮”,讓最後的律能回到出發的律上。
京房的六十律,到其第54律“色育“,和初始”黃鐘“的律已十分接近,兩音可以變換。
第54律“色育“,接近第1律”黃鐘“。
第55律“謙待“,接近第2律”林鐘“。
第56律“未知“,接近第3律”太簇“。
第57律“白呂“,接近第4律”南呂“。
第58律“南授“,接近第5律”姑洗“。
第59律“分烏“,接近第6律”應鐘“。
第60律“南事“,接近第7律”蕤賓“。
繼京房之後,南北朝時期的錢樂之,在六十律之上繼續生律,一直增至三百六十律。這在《隋書》的【律曆志】中有記載。
但不論是京房,還是錢樂之,律數越來越多,但都只能無限接近旋相為宮,達不到100%回到初律。
而和錢樂之同時代的何承天,他就反對一味增加律數的做法,他的做法是調整十二律各律的音高,這樣使十二律的最後一律就能回到出發律上,這就是
十二平均律。
何承天應該是世界上最早用數學來解決十二平均律的人。不過他的十二平均律還是不夠精準,直到明代,由朱載堉完成了完全準確的十二平均律。
中國自古自至今,樂律的發展就是在追求律的
“週而復始、旋相為宮”
。
第三部分:琴的十三徽
與前面聊的樂律不同,樂律基本適合於古代各種樂器,但下面聊徽,只適用於琴這種樂器。
琴的十三個徽位,說是代表十二個月+一個閏月。
音有律,或在徽,或不在徽。
而十三徽位和十二律、和十二月和五音分別相對:
一徽名太簇。應正月律。其音在角。
二徽名夾鍾。應二月律。其音在角。
三徽名姑洗。應三月律。其音在宮。
四徽名仲呂。應四月律。其音在徵。
五徽名蕤賓。應五月律。其音在徵。
六徽名林鐘。應六月律。其音在宮。
七徽為君
。居中以
象
閏。
八徽名夷則。應七月律。其音在商。
九徽名南呂。應八月律。其音在商。
十徽名無射。應九月律。其音在宮。
十一徽名應鐘。應十月律。其音在羽。
十二徽名黃鐘。應十一月律。其音在羽。
十三徽名太呂。應十二月律。其音在宮。
其中七徽是立徽之本。
從嶽山到龍齦均分為二,為琴長的一半,為至中處,正是七徽,為立徽之本。
七徽到嶽山(琴頭),分別是六、五、四、三、二、一徽。
七徽到龍齦(琴尾),分別是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徽。
從七徽到嶽山,再對摺居中,即四徽。以七徽至嶽山三折,一折即五徽、再折即二徽、三折與嶽山齊。四徽至嶽山對摺,即一徽。五徽至七徽五折,從五徽取二折則六徽、從二徽取一折則三徽。
從七徽到龍齦,後面的八九十等六徽,定徽與上面相同。
徽位的音,定得準不準,是檢驗斫琴者的水平。
微位的音,彈得準不準,是檢驗彈琴者的水平。
因調絃而和朋友閒聊的關於音律部分就這些了,隨興而至,隨意而發,有不當之處,歡迎雅正,相互學習探討。
另外,關於彈琴的技巧、指法、曲普等,就不多囉嗦了,有心得、有興趣的朋友歡迎切磋指正。
昔者舜作五絃之琴,以歌《南風》,曰:“南風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慍兮;南風之時兮,可以阜吾民之財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