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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打賞亂象,需從淨化“土壤”入手

  • 由 環球網 發表于 垂釣
  • 2022-09-12
簡介據報道,粉絲贈送的禮物,總額50%歸直播平臺所有,公司提成25%,剩下的25%才是主播和運營的提成

治癒我何地

本文轉自【檢察日報正義網】;

“女主播+男運營”,聯手套路掏空萬千粉絲“老公”。

3月15日晚,一年一度的央視“3·15”晚會,曝光了一家文化傳媒公司設定套路,引誘粉絲進行直播打賞的亂象。

隨著直播、電商等平臺經濟的快速發展,直播打賞領域的種種亂象引起人們越來越多、越來越深的關注。較早引起社會關注的,是未成年人打賞家長是否可以追回的問題。202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釋出會,再次明確了“孩子打賞家長未追認無效”的原則。這個難題塵埃落定。然而,“女主播+男運營”聯手騙賞的現象又闖進了公眾的視野。

為什麼一群大男人會稱對方為“老公”呢?他們到底從事什麼職業?據央視曝光,這家公司號稱全國十強直播公會,下轄30多家分公司和加盟夥伴,擁有3000多名簽約藝人,2000多間直播間。公司在招聘娛樂主播的同時,也在招聘直播運營,直播運營負責輔助藝人直播工作,一對一帶藝人,基本月收入1到2萬元。

男運營基本月收入是1到2萬元,而這只是女主播流水的20%,這麼算下來,女主播的收入就比較可觀了。如果說網紅主播跟某些影視明星一樣,需要成立“工作組”來處理事務、打造“人設”,倒也不足為奇。但從“女主播+男運營”的具體運作情況來看,一群“摳腳大漢”冒充女主播與粉絲溝通,以至於“全球都是我老公”,這顯然涉嫌欺詐。那麼,他們聯手騙取的粉絲打賞是否可以追回?對欺詐行為該如何處罰?打造“女主播+男運營”模式的公司是否涉嫌非法經營?應如何懲處和規範?這些問題顯然要比未成年人打賞複雜得多,對相關監管、執法工作也是更大的考驗。

“難道平臺沒有責任嗎?”

許多網友的這一問,不但合情合理,還揭示出了更深一層的問題。首先,平臺是打賞行為的發生地。第二,平臺是打賞規則的制定者。鮮花、啤酒乃至穿雲箭、跑車,這些禮物現在看都顯得小兒科了,“一個嘉年華需要3000元,一個帝王套甚至需要1。8萬多元”。試問,如此“吸金”的禮物設定是否合理合法,應否進行必要的限制?對於打賞的粉絲,是否也應設定一些類似“撤回權”或“猶豫期”的保護程式?第三,平臺是打賞行為的最大獲益方。據報道,粉絲贈送的禮物,總額50%歸直播平臺所有,公司提成25%,剩下的25%才是主播和運營的提成。如此一來,平臺不但與“女主播”“男運營”及運作公司有了肉眼可見的共同利益,他們還靠著直播間裡播主的“勞動”,直接拿下了“大頭”。這種情況下,切實有效的外部監管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平臺經濟中,平臺經營者本身就是“運動員”,如果對打賞規則及利益分成制度進行糾偏,單靠平臺的自覺顯然不夠現實。因此,期待有關部門切實承擔起監管責任,除了注重個案辦理,更要從平臺運營的體制、機制入手,致力於淨化滋生亂象的“土壤”,才可能促使平臺經濟在健康的軌道上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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