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垂釣

購買槍支還自制火藥?江門一男子被判刑

  • 由 羊城派 發表于 垂釣
  • 2022-08-12
簡介12日法院審理認為,黎某無視國家法律,違反槍支管理和爆炸物品管理規定,非法持有以火藥為動力的獵槍一支和非法制造爆炸物品黑火藥1373克,其行為已分別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

購買炸藥要判多少年

文、圖/羊城派記者 彭紀寧 通訊員 譚耀廣 張進才

為了打獵,男子購買槍支藏於朋友家中,還購買原料自制火藥,不過還未使用就被抓獲。近日,江門恩平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槍支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數罪併罰,判處男子黎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

購買槍支還自制火藥?江門一男子被判刑

黎某庭上受審

江門恩平市無業男子黎某於2014年的一天晚上,在恩平市大田鎮某村口,以2000元的價格,向一名叫黎某華的人購買火藥槍一支並私藏於朋友吳某(已判決)家中。2018年12月被公安機關抓獲,在吳某家中繳獲屬於黎某的火藥槍一支。經鑑定,被繳獲的火藥槍是以火藥為動力的獵槍。

為了打獵,黎某透過購買、向朋友尋找的方式,獲取了硝酸、硫磺、木炭等製造火藥的原材料。在恩平市大田鎮村裡的山邊和竹林,按比例配方製造火藥,並存放於一處無門牌的住宅。2018年12月3日晚上,公安機關將黎某抓獲,當場繳獲其製造的火藥1373克。經鑑定,上述非法制造的火藥為黑火藥。

12日法院審理認為,黎某無視國家法律,違反槍支管理和爆炸物品管理規定,非法持有以火藥為動力的獵槍一支和非法制造爆炸物品黑火藥1373克,其行為已分別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鑑於其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最終,依法作出上述裁判。

責編 | 馮小靜 謝哲 實習生 羊鎵燕

實習生 | 黃綺佩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