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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兩名兒童被砍一死一傷,深思:精神病人殺人如何正確處理

  • 由 俊逸散人 發表于 垂釣
  • 2022-07-15
簡介約翰辛克力被證明“可能患有精神病”,而且具有“極其危險暴力傾向”,那麼他就需要接受治療

殺人了怎麼處理

5月6日晚,濟南市公安局天橋區分局官方微博@天橋公安 釋出一則案情通報。通報稱,5月6日12時30分許,天橋區堤口莊北段發生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萬某某在堤口莊北段一衚衕內,持刀砍傷兩名受害人。目前,一名受害人(女,6歲)經搶救無效死亡。全文如下:

濟南兩名兒童被砍一死一傷,深思:精神病人殺人如何正確處理

經初步調查,犯罪嫌疑人萬某某(男,30歲)於2012年12月至2018年7月先後6次到山東省精神衛生中心就醫。6日上午,萬某某與其母親吵架後購買菜刀,於12時30分許竄至天橋區堤口莊北段一衚衕內,持刀砍傷兩名受害人。目前,一名受害人(女,6歲)經搶救無效死亡,另一名受害人(男,7歲)正全力搶救中。

濟南兩名兒童被砍一死一傷,深思:精神病人殺人如何正確處理

網路配圖,圖文無關

孩子,他們是父母的掌上明珠,爺爺奶奶的心頭肉,6、7歲的孩童,傾盡了親人的心血,卻因厄運降臨,一個失去了生命,一個還在搶救,就算康復,畢生都可能被恐懼支配。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可是,這次作案殺人的嫌疑人卻是有精神病史恐將免於刑罰!

濟南兩名兒童被砍一死一傷,深思:精神病人殺人如何正確處理

精神病人殺人怎麼處理?

我國《刑法》第十八條,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法》基本很完善,可現實是隻要有精神病史的人都會被免於刑罰!尤其是此案,嫌疑人有6次精神病就診史,屬於間歇性精神病人,只要能夠證明他在犯罪的時候是精神病發作期間,一般就可以免除刑事責任,基本可以預見此案嫌疑人將免於刑法!

濟南兩名兒童被砍一死一傷,深思:精神病人殺人如何正確處理

網友們紛紛吐槽精神病證明已經成了“殺人執照”!!!

精神病人殺人該怎麼處理?

我很早就聽說精神病殺人可以免刑,好像也得讓監護人看好並負一定責任。但我覺得很不合適,如果精神病人只是間歇性的發病,他如果殺了人時沒病,殺人後因害怕又發病,法醫簽定後確認有病,這如何處理?

我們或許可以從美國曆史上最著名的一起“精神病殺人案”,那就是震驚世界的——里根總統刺殺案!中好好學習借鑑一下!

1981年3月30日,當時里根上任僅僅69天,他在希爾頓飯店和工會代表開會後出門,一個小夥子,拿著一把槍,堂而皇之地朝美國總統里根連開了6槍,最後一發子彈擊中汽車,反彈射入里根體內,距離心臟只有1釐米,里根保住了性命,僅用12天就恢復了。是里根的新聞秘書布雷迪就沒有那麼幸運了,他的頭部中彈,終身殘疾。

濟南兩名兒童被砍一死一傷,深思:精神病人殺人如何正確處理

這個精神小夥叫約翰-辛克力,是一名無所事事的富二代,幾乎符合富二代的所有頹廢條件,不工作,吸毒,刺殺總統里根居然是為了引起他瘋狂迷戀的女星朱迪福斯特的注意。他當場被捕,接下來就等開庭。

約翰辛克力的老爸用盡全力,聘請了絕對不亞於後來辛普森殺妻案的夢幻律師陣容。而這群律師真是窮盡了人類說瞎話的極致,鑽透了法律的空子。

濟南兩名兒童被砍一死一傷,深思:精神病人殺人如何正確處理

1982年,法庭宣判,約翰辛克力在開槍射擊里根的那幾分鐘裡,精神失常,精神病突發,而法庭也判處約翰辛克力無罪。你們可以想象,一個心理扭曲的富二代廢物,眾目睽睽之下刺殺總體,卻被證明在開槍的那一刻精神失常而無罪。

似乎美國跟我國一樣!接下來,告訴你,如何不一樣。

實際上,無論是精神病院,還是輿論,都認為約翰辛克力並沒有法庭上所說的那種精神疾病。但是既然法庭判決了,既然律師撒謊了,那麼他們就必須承擔責任。

濟南兩名兒童被砍一死一傷,深思:精神病人殺人如何正確處理

約翰辛克力被證明“可能患有精神病”,而且具有“極其危險暴力傾向”,那麼他就需要接受治療。他被送到全美國最恐怖的伊麗莎白精神病院接受治療,由於他是患有“突發精神病”的病人,因此,他只能被關在這間醫院裡,直到他的病被治好。但要從科學上證明他被治好了,他再也不會突然發病了,幾乎是不可能的。坐牢還能放風保釋,但是他,一步都不許離開,甚至連父母都不能見。於是,只是心理不健康,只是帶有一點暴力傾向的這位約翰辛克力,就這樣被活活關了整整30年。

公道自在人心

1989年,約翰辛克力企圖證明自己病好了,說他不再迷戀朱迪福斯特,然而FBI特工在他出院前趕到醫院,在他的床下搜出一張朱迪福斯特的明信片,證明他還沒好,又把他關了回去。

2003年,約翰辛克力再次申請出院,當時他已經48歲了,美國法院經過一些列程式,終於拖延到2005年宣佈,約翰辛克力可以出院。但是就在約翰辛克力出院後第一天,他就被FBI特工抓回了伊麗莎白精神病院,原因就是:他可能受到病友影響,患上了無法判明種類的其他精神病。

2011年,約翰辛克力以身體疾病為理由,要求放自己一條生路。聯邦法院再次以“他究竟患上了什麼新的疾病還無法查明”為理由,繼續將其關在瘋人院裡。

直到今天,約翰辛克力已經60歲了,仍然被關在伊麗莎白精神病院。

據稱,他真的瘋了!!!

借鑑

殺人犯患有或可能患有精神病,就這殺人動作是具有“極其危險暴力傾向”的!他們他的發病是沒有徵兆的,是突然,是不適合由監護人看管的,這類人員一定要由政府強制醫療,終生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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