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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小區天降幾十顆“子彈”,寶馬車窗被砸穿!女車主看完監控氣炸

  • 由 河北青年報 發表于 垂釣
  • 2022-07-05
簡介車主空中掉落數十顆鋼珠砸裂轎車前擋風玻璃鄭女士說,8月29日中午12時50分左右,她將車停在小區2幢居民樓南側樓下,靠近垟兒路路口

浙江方來律師事務所何賢瓊

這些天,溫州的鄭女士很是心煩:她將寶馬轎車停在小區裡,哪料到空中落下幾十顆鋼珠,將車砸得“傷痕累累”。

浙江小區天降幾十顆“子彈”,寶馬車窗被砸穿!女車主看完監控氣炸

車主

空中掉落數十顆鋼珠

砸裂轎車前擋風玻璃

鄭女士說,8月29日中午12時50分左右,她將車停在小區2幢居民樓南側樓下,靠近垟兒路路口。下午4時50分,她去開車時發現自己的車前擋風玻璃有4處裂痕,引擎蓋上有多處凹痕。

仔細檢查後,她在前擋風玻璃和雨刷的縫隙裡找到了一些鋼珠,車子周圍的地上也散落著幾十顆,每顆直徑跟她的無名指一般粗。 她懷疑就是這些鋼珠砸壞自己的車,於是去小區物業管理處檢視監控。

小區監控錄影顯示,鄭女士的車就是被這些鋼珠從高空落下砸傷的。 “時間在當天下午2時20分左右,鋼珠掉落的時間不規律,一會掉落1顆,一會又掉很多顆 。”鄭女士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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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後,鄭女士報了警。鹿城公安分局江濱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勘查,由於現場監控沒法拍攝到高空,無法確定何處掉落鋼珠。

為了找到肇事者,8月31日,該小區物業在2幢門口、電梯口等處張貼了啟事,要求肇事者主動聯絡物業或派出所。截至發稿時止,尚未有人主動出來擔責。

鄭女士說,更換破損的擋風玻璃要花費2000餘元,引擎蓋修理費還不算在內。

物業

小區高空拋物頻頻發生

準備安裝高空監控

該小區知情人士透露,小區1幢和2幢面朝路口這一側常有高空拋物。“上個星期六,樓上掉下個玻璃瓶,正好落在樓下飯店門口。”

在邊上經營麵店的李先生說,當時玻璃瓶砸得粉碎,碎片距離吃飯的顧客也就兩三米遠,非常危險。 不僅如此,平時也常有菸頭、紙片、尿不溼等生活垃圾從天而降,讓樓下的商戶和顧客叫苦不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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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物業管理處負責人表示,針對小區時常發生的高空拋物事件,他們早已在小區各居民樓張貼溫馨提示,提醒廣大住戶注意,要行文明之舉。同時針對屢屢出現的高空拋物行為,計劃安裝高空監控。

據瞭解,該小區有12幢居民樓,有11層、12層、15層、28層等小高層和高層,其中鄭女士所住的2幢高28層,有可能掉落鋼珠砸壞車子的有50來戶人家。

律師

無法查明具體侵權人

可起訴事發區域所有高樓住戶

浙江方來律師事務所律師何賢瓊稱,關於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一事,《民法典》在《侵權責任法》的基礎上做了較大的修改和完善。根據《民法典》第1254條規定,無論行為人是故意還是過失,法律堅決不允許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否則由行為人直接承擔侵權責任。

如果當事人無法確定行為人,公安等機關有責任及時查明行為人。在無法查明具體侵權人的情況下,建築物的使用人只要存在事實加害行為的可能性,基於對受害人即當事人的救濟,都應按公平責任原則承擔補償責任。

另外,如果物業公司事前未做好宣傳、張貼警示標識、設定安全圍欄等防控措施,未設定監控保證及時發現並視情況防範事故發生,事後未及時開展施救和調查行為,都可視為物業公司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並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何賢瓊認為,從事發小區的情況看,現場多幢住宅樓均有可能掉落鋼珠致當事人車子受損,因此,上述建築物的實際使用人都存在加害行為的可能性,因此可以起訴事發區域所有可能實施行為的業主和住戶,要求賠償損失。

而民法典新增追償規則表明,建築物中的所有嫌疑加害人在賠償受害者後,有權在確定具體侵權人後向其發起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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