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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訴摩拜掃碼解鎖侵犯專利案開審,稱不是為了索賠50萬

  • 由 AI財經社 發表于 垂釣
  • 2022-07-04
簡介AI財經社:胡濤申請的專利名為“一種電動車控制系統及其操作方法”,但摩拜方車輛是單車,這種構成侵權嗎

哈嘍單車能查到去哪裡嗎

文|AI財經社 唐煜

編|楊舒芳

男子訴摩拜掃碼解鎖侵犯專利案開審,稱不是為了索賠50萬

8月16日上午,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告胡濤訴被告摩拜(北京)資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摩拜)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

胡濤要求摩拜停止製造、使用摩拜單車鎖控制系統,並銷燬已投放市場的摩拜單車上的鎖具,同時要求索賠50萬元。

胡濤告訴AI財經社,自己曾發簡訊和摩拜創始人胡瑋煒反應過侵權情況,但並未收到對方回覆,在摩拜官方微博留言也沒有任何迴應。關於50萬的賠償金自己只是隨便一提,要求摩拜銷燬鎖具則是因為當時正在氣頭上,自己真正希望的是像摩拜這樣的大公司能夠尊重智慧財產權。

胡濤的原告代理律師陳曉宇告訴AI財經社,當前案件的爭議主要是在報警系統上,由於之前在撰寫專利申請書時保護範圍太狹窄,胡濤面臨著敗訴的可能。

侵權之爭

這項專利名為“一種電動車控制系統及其操作方法”,是胡濤於2013年6月29日申請的,2016年5月4日獲得授權,至今有效。

根據權利要求書,該電動車控制系統的主要特徵在於由微型攝像頭、圖形解碼器、儲存器和二維碼比對器構成的二維碼識別器。

核心原理是,當用戶用微型攝像頭拍攝了二維碼影象後,二維碼比對器會比對影象資料和儲存器內的二維碼資料,比對訊號一致,控制器啟動電動車;比對訊號不一致,控制器控制防盜警報器報警。

男子訴摩拜掃碼解鎖侵犯專利案開審,稱不是為了索賠50萬

據澎湃新聞報道,胡濤在法庭上表示,自己的專利採用的是電訊號連線方式,這種方式包括了無線連線,故摩拜單車採用的無線連線方式在其專利保護範圍內。

而摩拜方認為,摩拜單車的鎖控制系統不具有電動車控制系統,與胡濤專利的技術領域不同,且系統採用三方互動的形式,即手機應用程式、雲端伺服器、鎖控器之間進行無線訊號連線。與原告專利中限制的電連線方式並不相同。

摩拜方面還表示,摩拜單車的二維碼儲存的是車輛身份資訊,雲端會對該資訊進行復雜的校驗,與被告專利中對比二維碼資訊不同。且二維碼與報警系統無關,只有在摩拜單車上鎖時移動車身才會觸發報警系統。

目前,該案將在合議庭評議後另行擇期宣判。

曾發簡訊給胡瑋煒但對方沒回復

胡濤曾是某機電公司的總經理,主要做電動車控制器。到日本考察期間,他發現日本的電動車非常容易被偷,遂萌發了設計這套系統的念頭。專利書中指出,該專利主要解決現有電動車需要鑰匙啟動,機械鎖容易被破解、防盜效能不強等問題。

胡濤在電動車領域積累了將近6年的工作經驗,加上他的弟弟做手機攝像頭、手機解鎖方面的工作,妹夫做微信軟體程式開發,研發這項專利並不難。研製成功後,2013年6月胡濤申請專利。他聲稱,微信二維碼掃描功能都比他的專利申請晚3-4個月。

胡濤告訴AI財經社,申請專利後本想和朋友們合資創業,當初他們共投入了1116萬元。但隨後,由於公司內部股東們出現分歧。2017年,胡濤便退出單幹。

決定起訴之前,胡濤從未騎過甚至見過摩拜單車。他居住在浙江溫州平陽縣,這個革命老區沒有任何共享單車的痕跡。2017年3月,摩拜正在網上推廣它的智慧鎖。胡濤說,自己平時都在工業區工作,要不是摩拜炒得那麼火,也不會注意到自己的專利被侵權了。

但當時,使用掃碼解鎖的共享單車公司不只摩拜一家。

“之所以要告摩拜,是因為他們有些做法太過分了。”

胡濤稱,發現摩拜侵權後,他在工商註冊網上查到董事長鬍瑋煒的手機號碼,發簡訊給他稱可以談合作,但不要把自己的專利說成是摩拜的專利。簡訊中,他還附上了自己的專利證號碼,但並未收到回覆。胡濤事後沒有回電話過去,他認為摩拜失去了絕佳的戰略機會。

男子訴摩拜掃碼解鎖侵犯專利案開審,稱不是為了索賠50萬

隨後,他還在摩拜的官方微博私信和留言反應情況,也未收到任何的回覆。胡濤稱,已經把這些記錄作為證據呈交給了法庭。

在胡濤的訴訟請求中,50萬的索賠金額引發了部分網友的爭議。

胡濤告訴AI財經社,當初提出這個金額時沒想太多。之所以起訴,是希望提醒像摩拜這樣的大公司尊重智慧財產權。即使敗訴了他也不會繼續上訴。

而對於請求法院判令被告銷燬已投放市場的摩拜單車上的鎖具,胡濤稱,是因為摩拜方面沒回復他訊息,當時正在氣頭上。

針對該案件,AI財經社對話了原告代理律師瑞安市翔東智慧財產權代理事務所專利代理人陳曉宇。

AI財經社:胡濤的專利是主要是用電連線的方式,而摩拜的開鎖系統包含手機應用程式、雲端伺服器、鎖控器三方互動,這樣也構成侵權嗎?

陳曉宇:只要兩者技術特徵構成一一對應的話就屬於侵權。摩拜本身必須有簽約使用者,我們認為簽約使用者這一環節是將控制系統進行了分解,將攝像頭和二維識別比對環節交到使用者手裡。在使用環境下,使用者和摩拜實際上構成了共同侵權。但是使用者不構成侵權,因為使用者使用它並不是以盈利為目的,而摩拜是。

AI財經社:胡濤申請的專利名為“一種電動車控制系統及其操作方法”,但摩拜方車輛是單車,這種構成侵權嗎?

陳曉宇:這項專利針對的是開鎖系統,而不是針對車。車屬於一種工具,在專利申請表中,電動車和腳踏車都是屬於一個類別的。

AI財經社:這項專利從提交申請到獲得授權花了三年,這個時長合理嗎?

陳曉宇:一個專利要經過36個月的資質審查,審查員會檢索國內外的資料進行審查,按照目前的情況,這項專利審查在合理的期限中。

AI財經社:目前案件主要的爭議點是在哪裡?

陳曉宇:主要是在報警系統方面。胡濤專利保護的報警裝置和摩拜單車的實際報警方式是不同的。

胡濤的專利在掃描摩拜單車在掃描一致時會開鎖,掃描不一致不開鎖。但是摩拜掃描不一致的時是不會報警的,只有在對單車進行強制移動的過程中,或者是對這個鎖強制性外力破壞才會觸發報警裝置。

摩拜認為不構成侵權,報警環節的裝置不一樣。但我們認為,雖然說掃描不一致摩拜單車不會報警,但是報警的形式不僅限於呈現報警。強制移動單車觸發的報警,其實已經符合了報警這個環節。這要看個人如何去理解。

AI財經社:50萬的索賠合理嗎?

陳曉宇:在涉及到專利的賠償案中,標準是1萬到100萬不等。但胡濤是個人為單位起訴,訴訟費要自掏腰包,賠償金額提得越高,訴訟費也越高,還要考慮到敗訴的情況。這個金額是基於法定標準,也是一種策略考慮。假如侵權成立的話,摩拜單車要麼去規避這個專利,要麼只能和胡濤進行合作。

AI財經社:覺得這起案件勝訴可能性有多大?

陳曉宇:這個案件有敗訴的可能性。當初在專利撰寫的時候,代理人對技術方案沒有理解透切,特別是報警系統,訴訟中保護範圍太小、太狹隘,這個對申請人的損失是很大的,如果當初考慮到這點,現在所有的單車,包括摩拜單車、哈嘍單車等全都是侵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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