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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扼制富二代在鬧市飆車,古人專門出了一法律對付,走後門也沒用!

  • 由 失去你丟了魂 發表于 垂釣
  • 2022-06-26
簡介他朋友有個兒子李衙內,陳堯諮上任前,李衙內目無法紀,橫暴無理,經常糾集一干人等,於鬧市之中飆車躍馬

走後門在古代叫什麼

馮小剛拍的電影《老炮兒》中有這樣一個片段,小飛因飆車撞死人。可是因為小飛是個官二代,在其父的百般打點下,這件人命關天的大事後來不了了之。隨著老炮兒對其父貪汙的舉報,這件事才再次浮出水面。父子二人最終被法律制裁。

為扼制富二代在鬧市飆車,古人專門出了一法律對付,走後門也沒用!

在鬧市飆車,不僅僅是現代的產物,古代的“官二代”“富二代”於鬧市飆車、騎馬撞人的惡習。為了制止這些瘋狂的舉動,從唐代開始,就已經有了相關的法律條文。到了宋朝,針對這類“交通肇事”行為,官府還專門立法,叫“走車馬傷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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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政府對市區交通實行“限速”制度,除非有公私緊急事情,任何人不得在城市街巷以及有三個行人以上的地方快速策馬、駕車,否則,不管有沒有撞傷行人,均給予“笞五十”(屁股打五十板)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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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歐陽修《賣油翁》一文中提到的陳堯諮,曾任長安城內的知永興軍(相當於長安市長)。他朋友有個兒子李衙內,陳堯諮上任前,李衙內目無法紀,橫暴無理,經常糾集一干人等,於鬧市之中飆車躍馬。陳堯諮對此素有耳聞。上任後便派人密切關注他們的一舉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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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李衙內夥同狐朋狗友,又在鬧市駕車疾馳,沿途撞翻壓碎路旁攤點物品,被陳堯諮派出的人員逮了個正著。每人被鞭笞五十大板,並責令他們對毀壞的物品加倍賠償。對舊交的兒子李衙內的責罰與其他人等一視同仁,絲毫不徇私情,陳堯諮的嚴厲執法震懾了這幫胡作非為的官二代。

為扼制富二代在鬧市飆車,古人專門出了一法律對付,走後門也沒用!

要維護社會的秩序和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不但要有具體周密的法律,還要有像陳堯諮這樣公事公辦、不徇私情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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