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垂釣

6年曆經3次鑑定,工傷待遇方有著落

  • 由 工人日報 發表于 垂釣
  • 2022-06-25
簡介異地鑑定涉及多個部門的協調,為保證溝通時效,胡勝法官多次與防城港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用人單位、大悟縣政府及徐某所在的村委會電話及微信溝通,協商異地鑑定的方案

工傷鑑定可鑑定幾次

閱讀提示

高位截癱臥床6年的農民工徐某,終於等來了維權成功的訊息。此前,他不幸被起重機吊起的鋼板脫落砸中,之後經歷了一波三折的工傷鑑定,維權數次陷入僵局。

在這一持久的異地索賠過程中,是多個部門不懈的努力,為當事人帶來了希望。

歷經3次鑑定,時隔6年,癱瘓在床的湖北省大悟縣農民工徐某的工傷待遇終於有了著落。

經過多方努力,11月5日,徐某的工傷賠償問題當庭調解,用人單位願意支付63萬元賠償金。

被鋼板砸中致高位截癱

工傷鑑定遭遇一波三折

2015年1月25日,年關將近,正在廣西防城港市務工的45歲徐某突然被起重機吊起的鋼板脫落砸中,導致頸椎損傷並高位截癱。事故發生後,徐某被送往醫院治療。後經防城港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徐某受傷為四級傷殘、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然而,用人單位武漢某勞務工程有限公司對鑑定結果不服,僅支付了部分醫藥費後未予支付工傷待遇。無奈之下,2016年6月3日,徐某從醫院回湖北大悟縣老家休養。

回到老家後,孤身一人的徐某由哥哥照料,並由當地政府給予幫扶。

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徐某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要求工傷保險待遇以及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等仲裁請求。2020年11月18日,勞動爭議仲裁部門做出仲裁裁決書,但雙方均不服,用人單位先訴至武漢市青山法院,徐某後訴至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法院。鑑於兩案當事人互為原、被告,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法院裁定將案件移送青山法院合併審理。

今年2月22日,青山法院受理此案後,用人單位以徐某的工傷傷情發生變化為由,申請對徐某的工傷等級進行再次鑑定,防城港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受理後通知徐某到防城港指定的醫院做當面檢查。但徐某的身體狀況無法支援其到防城港進行檢查,一時間,案件陷入僵局。

跨省邀請專家千里赴鄂

精準司法助力精準扶貧

為解決徐某異地鑑定難的現實困境,青山法院法官胡勝做了一個“麻煩”的決定——請廣西專家來鄂異地鑑定。

異地鑑定涉及多個部門的協調,為保證溝通時效,胡勝法官多次與防城港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用人單位、大悟縣政府及徐某所在的村委會電話及微信溝通,協商異地鑑定的方案。同時,搭建專門微信工作群,將鑑定委員會工作人員、用人單位的代表、大悟縣政府工作人員、徐某的律師四方都拉入該工作群,實時溝通,商討鑑定方案。歷經兩個多月的努力,雙方終於就鑑定方案達成一致。

考慮到鑑定委員會工作人員及專家組在武漢轉車及出行的實際困難,胡勝法官主動負責接送工作人員及專家組往返天河機場,並協調大悟縣政府負責從武漢到大悟的行程。

5月12日,長途漫漫,路逢大雨,工作人員及專家組耗時12小時終於到達偏僻山村徐某的家中,最終完成了檢查。

7月2日,徐某終於收到防城港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做出的複查鑑定結論書,鑑定其為四級傷殘,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用人單位申請再次鑑定

包車赴桂面檢終於獲賠

正當徐某以為自己的工傷賠償有了希望時,7月20日,用人單位卻以鑑定機關未對傷情進行復核,異地面檢不符合規定等問題向廣西壯族自治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對徐某進行勞動能力再次鑑定。

“保障用人單位充分行使訴訟權利,既是平等保護用工單位合法權益、最佳化營商環境的客觀要求,也是以程式公正完整促進用人單位信服法律的有力措施。”為真正破解鑑定難題,胡勝法官再次出面向用人單位協調,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由用人單位出資包車帶徐某前往廣西南寧做再次鑑定面檢,以此消除用人單位一方的疑慮。

9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做出再次鑑定結論書,鑑定其為四級傷殘,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11月5日,該案開庭審理,胡勝法官考慮到徐某的傷情需要長期治療和護理依賴,向用人單位再三做法律釋明工作,用人單位也終於願意拿出調解態度來解決問題。胡勝法官當即與徐某所在的村主任、村定點扶貧幹部劉書記、徐某的哥哥均進行了電話溝通,向他們表達了用人單位願意調解的誠意以及溝通調解方案。

考慮到當今營商環境下企業經營的實際困難以及勞務公司工程款的結算慣例,調解由用人單位在2021年年底及2022年6月分兩次支付各項費用合計63萬元。

為了打消徐某及親屬擔心款項不能按時到位的想法,胡勝法官又與用人單位的法人進行了電話溝通,約定了逾期支付的違約金條款,再三叮囑用人單位要按時支付上述款項。

為了保障徐某今後的生活,胡勝法官再次致電徐某所在地的村主任及扶貧幹部劉書記,請求他們在賠償款到賬後進行資金監管,共同幫助徐某今後的生活有希望,有保障,有盼頭。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