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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反思:尊敬孩子的天性,父母究竟何去何從?

  • 由 超級學習教練唐老師 發表于 垂釣
  • 2022-06-13
簡介例如,孩子喜歡與人有身體接觸,尋求親熱,這是一種天性使然,本身就是一種正常合理的需要

尊敬與尊重有何區別

父母反思:尊敬孩子的天性,父母究竟何去何從?

1。尊重對兒童成長有積極意義的天性

性格是指人天生的性格或品質。性情屬於中性詞,並非一定具有積極的價值意涵。細究之下,孩子的天性中,有些是積極的,比如愛探索,天真等等;有些則不重要,比如喜歡玩耍,喜歡冒險等等;還有一些是消極的,比如容易衝動等等。因此,當我們談到“尊重兒童的天性”這個命題時,需要明確,並非所有的天性都需要得到尊重。與此相對應,兒童的某些天性更需要引導和教育。若一味地推崇尊重自然這一命題,可能會使兒童的某些不良行為得到滋長,不僅無助於其發展,而且還可能帶來負面影響。

綜上所述,我們所說的尊重孩子的天性,其實就是尊重那些對孩子來說有積極意義的天性。比如,陳鶴琴先生曾經說過“遊戲是孩子的生命”,指出孩子喜歡遊戲的本性。對兒童熱愛遊戲的天性的尊重,要求成年人將遊戲作為兒童生存和學習的重要途徑,滿足兒童遊戲的需要,但不能剝奪或抑制兒童遊戲的需要。

父母反思:尊敬孩子的天性,父母究竟何去何從?

例如,孩子們在外面吵鬧,這是孩子們喜愛戶外活動的天性使然,當然應該得到釋放。這是一個小孩喜歡玩伴的天性使然,也是一個小孩需要滿足的天性。“尊重兒童的天性”這一命題,如果從這個意義上理解,是沒有問題的。由於這些天性既包含著兒童的天性傾向,又包含著兒童發展的可能性,因此對其尊重是符合教育規律的。相反,如果對兒童這類天性認識不足,沒有給他們提供足夠的發展機會,則會影響兒童的發展。

2。尊重兒童天性上的差異

尊敬兒童的天性”有一個潛在的前提,好像所有的兒童都有一種共同的天性,這種共同的天性需要得到尊重。確實有一些天性是每個孩子天生的,比如尋找安全感,好玩兒等等。但是同時也要看到,既然是孩子天生的特質,那自然也就帶有了差異性、個性化的成分。例如,活潑開朗,喜歡與人交往是某些孩子的天性,喜歡獨處也可能是另一些孩子的天性;活躍是某些孩子的天性,沉默寡言也可能是另一些孩子的天性;樂於分享是某些孩子的天性,喜歡照看自己的東西,不願意與他人分享也可能是另一些孩子的天性……這就需要父母對這些不同的天性有一個合理的認識。

事實上,父母如果用一套固定的標準來衡量孩子的性情或行為,就有可能將這些差異性的特徵轉化為不對等的評價,進而在教育過程中引導、改變孩子。對於父母來說,面對孩子的各種天性,哪些需要尊重,哪些需要調整引導,哪些需要控制,都是一種價值的考驗,也是一種實踐智慧的體現。

父母反思:尊敬孩子的天性,父母究竟何去何從?

實際上,在任何一個社會中都會存在著某種主流的教育文化取向,這種主流價值觀念很容易成為家長判斷孩子性格是否適合的尺度。比如,在我們的社會文化中,常常有這樣的觀念:能言善道,活潑開朗,這是值得提倡的品質,由此可演變成一種教育標準,影響教育者的價值取向。假如以這樣的標準來評價或要求不同的孩子,可能會給一些孩子帶來壓力。對於父母來說,將孩子的某些天性視為“缺點”或“特性”是必須面對的功課。

因此,在關於天性的問題上,需要父母以更具包容性的視角來理解和善待孩子們的某些個性特質。

自然尊重:如何尊重?

1。尊重還有邊界:行為的邊界必須清楚

如何建立孩子對天性的尊重意識,這一點很重要。第一,尊重不只是一種感情上的接受,它還包括對自己行為的認可程度。對於兒童來說,許多本能需求或情感反應都需要被認同和尊重,而他們的行為方式則需要區別對待。

例如,當需要受阻或遇到挫折時,孩子必然會有一定的情緒反應,這是一種自然的反應。此外,由於兒童的神經系統發育不完善,行為控制能力較弱,因此他們會尋求各種途徑宣洩怒氣,如發脾氣、哭泣等。從這一層面上講,尊重天性意味著允許孩子宣洩,給他們情感表達的空間。

但是,如果一個孩子用攻擊性行為或破壞物品的方式來宣洩情緒,那顯然是不允許的。換句話說,他們的情感可以被接受,但是他們的行為有時需要一些約束和限制。例如,孩子喜歡與人有身體接觸,尋求親熱,這是一種天性使然,本身就是一種正常合理的需要。但是如果孩子透過劇烈的身體運動,比如用力拍打,甚至是一些過度的身體運動來尋求彼此的注意和互動,那顯然是不合適的。

父母所採用的更適合的方式是清楚地告訴孩子,如果他們想要與他人交流,什麼方式才能被別人接受和接受。若將接受孩子的需要、情感和行為表現混為一談,那就不是尊重天性,而是放縱孩子的天性。長久以來,他們很容易產生一種錯誤的想法,那就是,只要是我的需要,不管用什麼方式表達或實現,也很難界定自己行為的界限,成為熊,這並不奇怪。

父母反思:尊敬孩子的天性,父母究竟何去何從?

2。尊重,有時也是:自然放手欣賞

確實,許多天性在孩子成長過程中都需要得到尊重,比如愛玩,愛探索,愛運動等。而人是社會生活的動物,作為父母,在尊重兒童天性的同時,也需要引導兒童關注社會生活的規律,這是比較合適的做法。

例如,孩子喜歡身體鍛鍊,如果在野外環境中,自然可以讓他盡情放鬆,想爬樹就爬,想在草地上打滾就打滾。但是如果在公共場合,比如公園,廣場,孩子們的這種天性就需要被限制。由於在公共生活空間中,不破壞環境,不影響他人是基本原則,因此,兒童的某些放縱天性行為可能破壞環境,給他人造成不良影響。

藉助於這樣的教育,讓兒童從幼年時就形成行為上的界限感也是教育的題中應有之義。再者,孩子喜歡探險,在家庭環境中,滿足這種探險慾望並不成問題,例如,孩子把玩具拆了看零件,爸爸媽媽的衣櫃開啟看看裡面藏著什麼,把雞蛋放在自己的被子裡,看是否能孵出小雞,等等,這些行為都是天性好奇心的表現,應該受到尊重和保護,父母也可以適當放寬他們行為的界限。

但是,有些時候,這一本性是不會被允許的。相應地,也就是告訴孩子在這種情況下應該遵守的各種規則。例如,在別人家裡,拿東西要經過別人的同意,不要隨便翻別人家的東西,等等。人生中不斷滲透著這樣的教育,就會讓孩子逐漸意識到自己的行為要根據情況做出相應的調整,才能培養出有個性、不任性的孩子。

3。尊重也是有價值的:有所為有所不為

正如前面所提到的,兒童的天性是複雜多樣的,有些本身就具有積極意義和價值,有些則無關緊要,有些則可能對兒童的發展產生潛在的破壞作用。它要求父母在引導、教育孩子的過程中,平衡好尊重與放縱的界限,儘量讓這些本性成為促進孩子成長而非破壞的力量。

第一,對於那些對孩子有積極意義的人來說,除了尊重外,作為父母也需要用各種方式去保護,釋放,幫助他們發揮。例如,孩子由於大動作比小動作發展得更快,所以天生就有運動需求,作為父母應多帶孩子到戶外活動,滿足孩子的這一需求,而不是把孩子關在家裡,過分保護,使孩子失去釋放天性的機會和發展的可能。第二,對於那些無謂或好或壞的天性,父母可以採取既尊重又適當規定的方式加以引導。像兒童容易被生動具體的圖片所吸引,喜歡看動畫片之類的天性,在具體操作上父母可以適當滿足,但又有一定的限制。由於適當的容許可以滿足兒童的心理需要,但一味地尊重,這種活動對兒童的發展具有有限的意義和價值,還可能對兒童的身心發展產生不利影響。對於性情可能帶有消極性質的人來說,需要以適當的方式加以引導和轉變,使之平息才是合適的。而對於有個性的孩子來說,秉持一種“無為”的態度,順其自然也許是更合適的做法。

對兒童天性的尊重,本應是透過尊重兒童天性的實踐來促進兒童發展的。而教育方面,則需要父母能夠根據孩子的具體情況,結合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尊重與教育、釋放與約束之間找到智慧的平衡,最終促進孩子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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