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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液奶茶”後續|門店:全部下架,以後不再賣了

  • 由 西部新資訊 發表于 垂釣
  • 2022-06-03
簡介有爭議網友認為設計創新應有底線洗衣液瓶造型易誤導孩子對於這款奶茶受到熱捧,有網友認為不是所有的新意都值得提倡,創新也要有底線,因為這種奶茶的容器外形酷似洗衣液,會不會誤導孩子誤食真的洗衣液

三千克洗衣液等於多少毫升

近日,江蘇省南京市某泰式餐飲店的椰奶飲品引發網路爭議,該奶茶外包裝看似是洗衣液,實則內部裝著椰奶飲品。有網友質疑,這種包裝會不會誤導孩子,增加兒童誤食家中洗衣液的風險?

“洗衣液奶茶”後續|門店:全部下架,以後不再賣了

5月17日,這三家泰式餐飲門店表示,均已下架所有“洗衣液奶茶”商品。截至記者發稿時,各大外賣平臺也均無該商品出現。一家南椰里門店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是總公司方面要求全面下架該包裝的產品,而且“以後也不會再賣了”。

“洗衣液奶茶”後續|門店:全部下架,以後不再賣了

“洗衣液奶茶”後續|門店:全部下架,以後不再賣了

此前報道:

“洗衣液奶茶”走紅,網友質疑該造型會誤導孩子

繼“香菜奶茶”“折耳根奶茶”等網紅飲品紛紛橫空出世後,一款洗衣液瓶造型的奶茶最近接棒走紅網路。

“洗衣液奶茶”後續|門店:全部下架,以後不再賣了

有人覺得新奇,向周圍朋友推薦;也有網友質疑,這種造型的奶茶會不會誤導孩子,增加兒童誤食家中洗衣液的風險。有網友擔心,“兒童沒有判斷力,他們會覺得洗衣液是好喝的……”

新花樣

餐飲店推“洗衣液奶茶”

網上受追捧 引外地店家效仿

記者瞭解到,這款“洗衣液奶茶”最早火爆於南京,是一家名為南椰裡的餐飲店推出的泰式奶茶產品,18元一桶(500ml),一開始便吸睛無數。

“洗衣液奶茶”後續|門店:全部下架,以後不再賣了

“洗衣液奶茶”後續|門店:全部下架,以後不再賣了

由於其包裝既有新意又好玩,符合年輕人獵奇的心理,這樣的營銷模式也得到了其他商家的效仿。記者發現,在重慶、廣東等地也有類似外形的奶茶產品出現,有一些年輕人還在網上分享了自己的體驗測評。

除此之外,電商平臺也來了一波跟風。在淘寶,甚至有商家做起代購,一份超大杯“洗衣液奶茶”售價38元,還不包郵。

有爭議

網友認為設計創新應有底線

洗衣液瓶造型易誤導孩子

對於這款奶茶受到熱捧,有網友認為不是所有的新意都值得提倡,創新也要有底線,因為這種奶茶的容器外形酷似洗衣液,會不會誤導孩子誤食真的洗衣液?還有網友稱,“設計沒有標準,但是有道德底線”,更有網友擔心“孩子還沒有判斷力的時候,會覺得洗衣液是好喝的”“以後要是搞農藥瓶出來就麻煩了”……

一位自稱是咖啡設計師的網友更是直言不諱,“對於設計一定要向上向善,而不是沒有依據胡亂設計。”

針對網上的爭議,記者15日聯絡到南京南椰裡泰式大排檔新街口店的工作人員。他對此表示,這款熱銷產品在美團和餓了麼平臺都可以點單購買,截至目前還沒有收到任何投訴,也沒有聽說有小孩因為該產品而發生誤食洗衣液的情況。

對於這款奶茶以及引發的爭議,網際網路觀察家丁道師認為,這種洗衣液奶茶的創新設計是不值得提倡的,這種外包裝按約定俗成是裝洗衣液等日用品的,如果這種創意大規模應用,很有可能造成惡性事件的發生。

律 | 師 | 說 | 法

用洗衣液式包裝涉嫌誤導

若造成人身損害可依法索賠

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郭剛律師認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27條規定,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同時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誌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他認為,這種奶茶容器的外形與洗衣液極其相似,卻有可食用或不可食用之根本性區分,故依法應當有警示標誌或者中文警示說明。消費者如果因此受到人身、財產安全方面的損害,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要求生產商、經營者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北京東衛(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小虎則指出,我國對食品包裝的標識有相關規定,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佈的《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食品標識標註不得以欺騙或者誤導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紹食品;根據其第三十二條規定,食品標識標註禁止性內容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同時,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效能、用途、有效期限等資訊,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他認為,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覆。而商家用“洗衣液”式的包裝則涉嫌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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