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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沉默|反思婦女拐賣事件
- 由 書影小驛 發表于 垂釣
- 2022-05-18
對女生敏感是什麼意思
引子
默默關注了好久,還是覺得有必要說些什麼。
不想當什麼浪花,只是試圖做一個漣漪,默默消失,但至少存在過。
憤怒,無奈,但並不準備轉身離開。
對於婦女拐賣
事件,有四個維度可以展開談論,從大到小來說。
維度一:性別
一個男性可以肆意將一個擁有同等權力的女性像狗一樣拴在屋裡,讓她為自己生孩子,這不僅觸碰到了法律的底線,也是一個人最基本的尊嚴的底線。
(1)社會的AB面
上野千鶴子在其著作中提出過一個的概念:社會的
AB面。
一個男人生活在明處,女人生活在暗處的世界。
社會里面有一個成年男性佔據的市場領域,其背後囊存在著囊括女性兒童和老人的隱性隱喻,這就是家庭兒童時期,所有人都處在家庭領域
但是成年以後男性就會走向市場,女性就留在家庭,導致兩者的人生路線分化,直至變成老頭老太才會再度重合。
如果
B面不提出訴求,A面幾乎不會主動參與B面,因為只待在 A面是很佔便宜的事情。
馬克思主義女權主義認為
“父權制”概念的核心 是性統治中存在“物質基礎”(material basis)。
父權制的物質基礎指的是,男性對女性勞動力的統治。這種統治透過防止女性接觸經濟中必要的生產資源,或者透過控制女性的性機能來維持。
在這次事件中,男性即使身處最底層,但仍然處於
A面的範圍中,即使自己在外受了再大的氣,到家之後,仍有一個處於B面的女性供自己發洩。
而女性,在
B面中,無法得到任何反抗的權力。
(2)性別中的產業鏈
而這種巨大的性別不平等在這次的事件中的反應就是其中的巨大產業鏈。
有資料顯示,這些地方拐賣一個人的獲贓款物,無論
70年代還是當前都相當於一個農民一年以上甚至幾年的收入。近年來,拐賣一人獲贓2000元左右,有的高達5000到6000元,相當於一個農民兩年以上以至幾年的收入
。
這是
20世紀80年代的“價格”,到了2000年後,拐賣婦女的“收益”更是水漲船高,甚至有的高達10萬元。
在很多地方,額的彩禮化成了這地區的特。為了結婚,男往往要向提供筆錢。
而彩禮文化的背後邏輯是
物化女性和對抗不確定性的契約產物。
透過將女性規定為商品存在(只有商品才需要支付定金來獲取佔有的權力)獲得安全感和掌控
彩禮文化更印證了厭女的文化,一方面,高昂的彩禮對男性來說是一筆不小的負擔,但另一方面,是對於女性仍處於
“人”和“商品“之間的矛盾,即:我居然需要為我自己的東西付款這一行為,感到不適。
很多當地的
“光棍”或條件不好的男年願意為了結婚向外省花錢“娶親”。這過程中,然有數的灰地帶就此產。
而這些被拐賣的女人,他們還能被稱之為人嗎?他們還有一個人該有的基本的權利嗎?
她成為一個物品,成了一個工具,一個生育的工具。
而那些拐賣她們的人則理所應當的覺得:既然是我花錢買來的,她就是屬於我的私有物
,她的死活,她的處境都成了家務事。
至於更切身的這個女性的感受,他們並不在乎,即使她成為了一個殘疾人,即使她有精神病,他們也毫不介意,她只要能夠生孩子就行,能為他們傳遞香火就可以。
維度二
國家
分化的城鄉
我們可以清晰看到中國內部
同時存在的
“三個世界”。
線城市已經進富的
“第世界”,他們 盡情地想象著農村的各種光怪陸離的場;
東部沿海地區和中原地區的城市和
農村是康的
“第世界”,他們有定的經濟能,但法像城市那樣活;
偏遠地區的農村就是
“第三世界”。
黃忠良、翁文國和翟彬旭發表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
社會科學版)》
2019年第5期上的文章《我國拐賣婦女犯罪特點及治理策略———基於 1038 份裁判文書的分析》
系統梳理的被拐婦女軌跡顯示,將受害人的來源地點和流入地點按照農村、鄉鎮、城市進行劃分,在可明確型別的來源地中,農村、鄉鎮、城市的佔比分別為
71。7%、11。5%、16。8%,在可明確型別的流入地中,農村、鄉鎮、城市的佔比分別為91。5%、4。3%、4。1%。
文章稱,可以很明顯地發現,不論是受害人的來源地還是流入地,農村地區都佔據主導地位,且流入地中農村的佔比更高。
也有人形容,這是從一個貧困地區向另一個貧困地區的轉移。
經濟的快速發展並沒有將嶄新的觀念帶到這裡,他們仍舊無比重視結婚生子和家族的傳遞,貧困雖然逐漸隱去,但文化的滯後性仍然根深蒂固,一代代人所積攢起的愚昧和性別歧視,仍然在其中大行其道。
人口普查資料顯示,傳統上重男輕女的傾向,再加上獨生子女政策(該政策現已取消),導致中國的性別比例失衡,在
20至40歲的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多出1,750萬人
(圖引:嚴肅的人口學八卦)
維度三
地方
被詛咒的土地
很多
當地人民對
拐賣
現象的態度,與其說是漠視,不如說認為是習以為常的,天經地義的,他們的冷漠,許可,甚至助紂為虐。
其中所透露出的對於權利的傲慢和女性的輕蔑,都是
他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而中國又還有多少個這樣的地方呢?
維度四
家庭
再退一步,從最小組織單位:家庭說起,
“自從近代家庭形成以來,家庭被認為是沒有算計和功利的、無私的共同體。” 家庭和婚姻也因而成了父權制下最小單元裡一個控制女性的擋箭牌,並得以擁有了免於被審視的權利。
一切在公共領域顯而易見的的掠奪和剝削,在家庭和婚姻這個私人領域似乎都得以被合理化。
如果說男性認為女性是自己的私有物而隨意鞭笞,將其視作生育的工具,其中所對映的是兩性在家庭地位中的不平等,想要改變這種不平等
,我們又能做的是什麼呢?
首先,我們需要更好的教育,高學歷的女性雖然仍舊處於父權制的約束之下,但相對來說,
她們會擁有更多的經濟獨立的可能性和對自身主體地位的明確,她們會更不容易成為婚育中的犧牲品。
我認為,大城市中離婚率這麼高的原因一部分就是因為在這種資源集中的城市,受過高等教育的女性會擁有更多的選擇權力和勇氣
其次,我們需要更好的強制力手段,在傳統的婚姻關係中,雙方的邊界感是模糊的,家庭讓兩個
“人”成為了一“個”人,
所以如何透過法律的界定,明確雙方的獨立性就成了很重要的一點。
法律不僅需要做到權責上的明晰,更要做到司法下沉,對此類行為進行嚴厲的打擊和處罰手段。
結尾
所有的人都不是旁觀者,而是倖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