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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取款機藏身苗寨景區多名遊客銀行卡被他人在境外盜刷

  • 由 法制現場 發表于 垂釣
  • 2022-05-10
簡介這個ATM機上有個多餘的攝像頭2019年6月19日,武漢遊客張先生和朋友來到西江千戶苗寨旅遊,因景區網路購票系統故障,就想在臨街的某銀行自動取款機網點取錢,插完卡輸入密碼後,顯示該機器故障,張先生便取卡離開了

銀行卡被別人盜刷了怎麼辦

山寨取款機藏身苗寨景區多名遊客銀行卡被他人在境外盜刷

圖為西江千戶苗寨景區的涉案山寨ATM機

人在家中坐,錢卻在國外被盜取。只不過去了趟旅遊景區,張先生等十幾位遊客銀行卡里的錢都因為景區的一臺自動取款機(下稱ATM機)被人在境外盜刷了。

11月9日,貴州省雷山縣法院對被告人陳鵬、王亮信用卡詐騙一案作出重審判決。

苗寨內私自克隆ATM機

2019年初,陪妻子在貴州省江口縣待產的王亮接到好友陳鵬從國外發來的資訊:自己有一個穩賺不賠的高科技買賣,只需要一臺ATM機就可以複製他人銀行卡資訊取錢。陳鵬邀請王亮一起幹,無業在家的王亮欣然答應。

“我選擇了一個很有名的旅遊景點,你先去踩踩點,看看客流量怎麼樣……”2019年4月的一天,陳鵬安排王亮前往雷山縣西江千戶苗寨。西江千戶苗寨位於雷山縣西江鎮,是一個儲存苗族“原始生態”文化完整的地方,由十餘個依山而建的自然村寨相連成片,是中國乃至全世界最大的苗族聚居村寨,很多遊客慕名而來,節假日人流如織。王亮以旅遊的名義在西江街上踩點,最終選擇了一個人流量較多的沿街門面,並租賃下來。

2019年4月底,陳鵬從國外回到貴州。他提前在網上購買了製作ATM機的配件和某銀行的噴繪廣告布,透過物流郵寄送達到雷山,然後指揮工人將租賃的臨街門面按照某銀行ATM機網點的樣式進行裝修。

網點裝修好後,陳鵬暗中觀察了幾天,發現沒有人發現異常,也沒有金融機構前來檢查,便電話聯絡王亮來西江千戶苗寨景區與他碰面。陳鵬將一部手機和一臺膝上型電腦交給王亮,囑咐王亮平時用這部手機與他聯絡,並教會王亮在電腦上使用一款叫做“向日葵”的遠端操作軟體。隨後陳鵬離開貴州。

這個ATM機上有個多餘的攝像頭

2019年6月19日,武漢遊客張先生和朋友來到西江千戶苗寨旅遊,因景區網路購票系統故障,就想在臨街的某銀行自動取款機網點取錢,插完卡輸入密碼後,顯示該機器故障,張先生便取卡離開了。

“您尾號3113的銀行卡被支取214239。95元……”2019年7月17日,收到銀行簡訊提醒的張先生以為是詐騙簡訊,並沒有在意。然而,第二天張先生刷卡支付時,發現卡內餘額不足,經詢問銀行,才發現自己銀行卡內的錢在國外被分4筆盜刷了。

張先生百思不得其解,覺得自己並沒用該銀行卡在網上購物,也沒有在手機上點選過不明連結,銀行卡的密碼也沒洩露給任何人,卡里的錢怎麼就不翼而飛了呢?有同樣遭遇的還有同在西江旅遊過的十幾位遊客,涉案金額達28萬餘元。他們都曾在西江景區臨街的某銀行ATM機上取過錢,但該ATM機都是顯示故障,並沒有現金。

接到報案後,雷山縣公安局迅速聯絡銀行,調取了張先生等十幾位被害人的銀行卡插卡資訊、取款資訊和銀行卡使用記錄,發現在被盜刷的時間點,張先生等人都沒有使用該銀行卡的記錄。調查發現,該銀行網點不論是裝修風格還是取款機的外觀、操作介面,都和正常銀行網點高度相似。但這臺取款機卻比普通取款機多了一個隱藏攝像頭。經和某銀行聯絡,該行並未在此處設定網點,民警由此判斷這是一個偽造的ATM機。

但卡在身上,錢又是怎麼被人在境外取走的呢?原來,當有被害人按照偽造的ATM機操作介面指引輸入銀行卡密碼後,在西江留守的王亮透過“向日葵”遠端操作軟體對銀行卡資訊進行採集和複製,再發送給遠在浙江的陳鵬。陳鵬將非法採集到的銀行卡資訊寫入磁條介質後帶到印度尼西亞、柬埔寨等國家,透過“降級交易”(指在終端具備讀取IC卡能力的情況下,對既有磁條又有IC晶片的複合卡,未使用晶片方式進行交易,而使用磁條進行交易)的方式取走該銀行卡內的餘額。

引導偵查精準指控零口供

“我認識王亮,但不知道ATM機的事,我就來西江旅遊過幾天。”2020年4月24日,該案被移送雷山縣檢察院審查起訴,犯罪嫌疑人陳鵬全程“零口供”。經審查,承辦檢察官認為,該案系利用技術手段實施的跨區域、跨國境犯罪,犯罪形式新穎,手段隱蔽、專業。為實現對該案的精準打擊,承辦檢察官引導偵查機關圍繞陳鵬的通訊活動軌跡、出入境記錄以及被害人取款資訊,從犯罪時間和空間上對證據進行收集固定,透過大量的資訊比對,犯罪嫌疑人的通訊活動軌跡、出入境記錄和被害人取款時間高度吻合,陳鵬的辯解在證據面前不攻自破。

同年12月24日,經雷山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被告人陳鵬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10萬元;王亮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一審判決作出後,陳鵬以自己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為由提出上訴。

今年4月2日,黔東南州中級法院審查後,認為該案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將該案發回重審。

重審時,偵查機關再次補充了陳鵬等人在雷山實施詐騙行為期間王亮將複製的銀行卡資訊傳送給陳鵬的電子資料,並具以核實到了王亮在一審中未如實供述的部分犯罪事實。面對檢察機關出示的證據,陳鵬承認了犯罪行為,願意認罪認罰,王亮也對之前未如實供述的犯罪行為沒有異議。11月9日,考慮到陳鵬願意認罪認罰,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十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鑑於王亮在之前的庭審中隱瞞其犯罪情節,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5萬元。

與此同時,在該案的辦案過程中,雷山縣檢察院發現銀行在自動取款機網點管理中存在金融監管漏洞和風險隱患,為延伸辦案效果,進一步化解金融風險,保障人民群眾的“錢袋子”安全,在和金融機構開展多輪研討的基礎上,就該案向中國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等8家銀行以公開宣告、現場送達的方式發出檢察建議,建議金融機構加大對下設網點的資訊公開以及日常監管,並在景區等人流密集點張貼網點資訊,不定期向儲戶推送安全金融資訊,堵漏防漏。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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