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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家暴,出軌卻不能離婚!古人為了離婚都有哪些騷操作?
- 由 巴巴說歷史 發表于 垂釣
- 2022-04-29
燕私之處指的什麼
文丨木木
古人結婚是件麻煩事兒,才貌學識、生辰八字、家族門第都要考慮,古代結婚難,而離婚更難!
“夫婦之道,有義則合,無義則去”《禮記》
先秦時期觀念與現代基本一致,兩個人能過過,過不下去就離婚。不過自周朝後,夫權婚姻制度建立並逐步完善,為了社會的穩定發展,古代的宗法會設定各種條件阻止“離婚”這種情況發生。尤其是古代女子,想要“離婚”簡直是難於上青天。
難雖然難,但不是不可,古代離婚通常有這三種形式:
1、和離;2、出妻;3、義絕。
離婚的形式與條件
和離:
中國講究“以和為貴”、“家和萬事興”,離婚如何能和和氣氣的肯定更好,和離就是如此,夫妻雙方商議好離婚,大家好聚好散,和平分手,這種是不違法的。
《唐律·戶婚下》記載“若夫婦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
之前大火的電視劇《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中,顧廷燁為了保護妻子明蘭,不得已提出“和離”,如果明蘭答應的話,兩個人是可以離婚的,這種情況是真實存在於歷史中的哦。
《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
1900年,敦煌莫高窟出土了一批唐代文獻,其中有一封堪稱史上最溫柔的“離婚協議”——《放妻書》
“若結緣不合,想是前世怨家”
,過不到一起去,想來我倆前世是怨家,好聚好散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沒有互相折磨,沒有你死我活的詛咒,只願相離後,妻子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再擇良婿。
《放妻書》的現世讓現代人驚歎,原來古人的“和離”竟會如此浪漫。
《放妻書》
出妻:
又稱休妻,丈夫對妻子不滿意,不利於構建幸福美滿的和諧家庭,就可以“一紙休書”結束這段夫妻關係。這是中國古代最常見的離婚方式,不過這離婚是講條件的,“離”可以,但得符合“七出三不去”。
七出指的是妻子
:無子、淫佚、不事姑舅、口舌、盜竊、妒忌、惡疾
,概括來說就是,妻子沒有孩子,作風不正,不侍奉公婆,搬弄是非,私自挪用家中財物,不準丈夫納妾,得了傳染性疾病或其他重病,中了其中一條,丈夫便可以“一紙休書”把婚離掉。
《禮記·喪服》與《大戴禮記·本命》中皆有記載,雖然歷朝歷代“休妻”條件不斷更變補充,但基本內容都是如此未變。
《孔雀東南飛》中,劉蘭芝與焦仲卿夫妻恩愛,
但奈何劉蘭芝中了“七出”的首條,犯“無子”之大過,故亦難逃被休的命運。
《孔雀東南飛》
“七出”是丈夫合法休妻的條件,而“三不去”指的則是不可以休妻的情況,包括:
“有所取無所歸”、“與更三年喪”、“前貧賤後富貴”
。
妻子沒有孃家可歸時不能離,妻子為公公服喪三年不能離,妻子跟著你從貧困到富貴,也不能離。
議絕:出妻是男人的特權,“議絕”則是女性對命運的抗爭,古代社會男尊女卑,女人主動結束夫妻關係是不被允許的。除非丈夫
“悖逆人倫,殺其父母”
,妻子自然要與丈夫恩斷義絕。
這樣一看,還真是“離婚不是你想離,想離就能離”,那麼問題來了,不滿足條件,但就是想離婚,怎麼辦?
沒有條件創造條件
前面我們說,古代最常見的離婚方式是“出妻”,但得遵守“七出三不去”,看起來男性想休掉妻子也不是件簡單的事,但實際上,
在封建宗法下,男性地位遠遠高於女性,“七出”不過是形式,丈夫對妻子不如意,隨便一個理由都可以寫下一封修書。
被稱為“亞聖”的儒家代表人物孟子,就曾因見到妻子箕踞而坐,而欲休掉妻子。
話說有一天,孟子外出回家,看到妻子屁股坐在地上,伸著兩條腿,樣子十分不雅觀,所以決定休了她。還好孟子的母親明事理,及時趕到對孟子說:
誰知道你回來了?你走路又沒聲,不是你老婆無禮,是你無禮!
孟子被老媽說教了一通,才放棄休妻的想法。
“孟子妻獨居,踞。孟子入戶視之,謂其母曰:婦無禮,請去之……今汝往燕私之處,入戶不有聲,令人踞而視之,是汝無禮也,非婦無禮也。於是孟子自責,不敢言婦歸”《孟子欲休妻》
箕踞而坐
儒家的另一位代表人物曾子同樣“一言不合”就休妻。
一天曾子讓老婆給後母蒸梨吃,結果梨子蒸成了“七分熟”,曾子就以“蒸梨沒蒸熟”為理由把妻子給休了。
“蒸梨沒蒸熟”明顯不符合“七出”嘛,但曾子說了,
這點小事都辦不好,能幹成什麼大事!
曾子態度堅決地跟妻子離了婚,美名其曰“盡孝”。
曾子後母遇之無恩,而供養不衰。及其妻以蒸梨不熟,因出之。人曰:‘非七出也。’曾子曰:‘蒸梨小物爾,吾欲使熟而不用吾命,況大事乎?’遂出之,終身不再娶。”《曾子·外篇三省》
雖然有“七出三不去”在,但古代男子想要休妻總能找到藉口,而女子社會地位低下,自小就被灌輸“夫者,妻之天也”,就算丈夫出軌,家暴,身為妻子能做的也只有忍氣吞聲,忍辱負重。
但歷史的長河中總有跳出常規束縛的璀璨明星,李清照就是這樣一個敢愛敢恨,遵守本心的女子。
李清照
在趙明誠病故後,李清照嫁改嫁了張汝州,但張汝州其實是看中了李清照的金石文物,想要將其據為己有,才“騙婚”將她娶進了門。婚後見李清照不願將藏品乖乖送出,張汝州對她拳打腳踢,不堪受辱的李清照一紙訴狀將張汝州告上公堂。
“遂肆侵凌,日加毆擊,可年劉伶之肋,難勝石勒之拳”
在宋朝,妻子很難主動跟丈夫離婚,為達離婚目的,李清照只好狀告張汝州科考舞弊,騙取官職,婚是離了,李清照也因此被下了大獄。
宋朝法律規定,
女子告夫,即便罪名屬實,告夫者也要坐牢兩年
。即便如此,李清照仍要離婚,好在她人緣好,入獄九天後就被人搭救出來了。
諸告周親尊長、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雖得實,徒二年《宋刑統》
總結
古代女子若是被休,則意味著失節,更意味著從此走向黑暗的深淵,即便盛名如李清照,仍逃不出
“不終貞潔”、“無檢操”、“晚節流蕩無歸”、“傳者無不笑之”
等評價。
李清照尚且如此,那些被休回家的普通女子,處境可想而知,活在現代,真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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