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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汙納垢婁公子

  • 由 九派新聞 發表于 垂釣
  • 2022-01-31
簡介張鐵臂那夜滿身血汙,又提著一個帶血的布袋,翻牆走壁來找兩公子,明確告訴他倆自己殺人了,布袋裡是仇人的腦袋,另外因有恩人在附近,借五百兩銀子去報恩,去去就回,回來再處理布袋裡的人頭

藏汙什麼讀音

婁三公子婁玉亭,婁四公子婁瑟亭,湖州人,其父官至大學士,大哥任通政司主官,正三品。婁家兩公子,算是典型的官二代。

婁三是舉人,婁四還是在校生,兩人在科舉路上並不順利,想來沒有依託父兄的地位背景,託關係走後門。為此兩人產生了滿肚子牢騷,為了避免惹上麻煩,被大哥勸返回老家定居。

回到老家的兩公子,也樂得自在,從此淡泊功名,決心做士林中的逍遙派,文人圈中的風流人物,禮賢下士,廣交朋友。

殊不知,江湖險惡,人心叵測,兩人的滿腔熱情,換來的卻是屢屢受騙。

兩公子為什麼會屢屢受騙?除了他們好結交名士,鶯歌燕舞,愛慕虛榮這個表面原因外,深層的原因是他們仗著曾經的相府這棵大樹,仗著家勢地位,藐視國法,藏汙納垢,才給了奸人以可乘之機,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試看他們招募來的三個所謂名士楊執中、權勿用、張鐵臂。

楊執中不務正業,工作中幹私事看閒書,給東家造成鉅額損失,被告到官府,因無錢賠償被抓進牢裡,是兩公子花錢贖出來的。楊執中犯的事是民事糾紛,其行為只給鹽店和東家造成損害,沒有社會危害性,兩公子願意出手相助,無可厚非,但是養了個無用之人。

權勿用坑蒙拐騙,強姦婦女,已經構成刑事犯罪,其主觀惡性,社會危害性較大。如果不是證據確鑿,公差尋到婁府緝拿,才不得已讓其歸案。按照兩公子的一貫作風,他們即使私下知道權勿用的行為,也會予以包庇的。為什麼要這麼判斷?因為從張鐵臂事件可以得出這一結論。

張鐵臂那夜滿身血汙,又提著一個帶血的布袋,翻牆走壁來找兩公子,明確告訴他倆自己殺人了,布袋裡是仇人的腦袋,另外因有恩人在附近,借五百兩銀子去報恩,去去就回,回來再處理布袋裡的人頭。兩公子毫不猶豫地將銀子借給張鐵臂,任其揚長而去。

從兩公子的這波操作可看出,他們雖是官二代,是統治集團中的一員,是既得利益者,卻目無官府,目無國法。

殺人,是嚴重的暴力犯罪,是要受到法律懲處的。假如張鐵臂所說的仇人十惡不赦,罪該萬死,也應當由官府依法懲處。私下報仇,殺來殺去,冤冤相報,不僅不能化解怨恨,而且是對正常社會治理秩序的破壞。就說武松殺嫂,也是查明潘金蓮毒殺武大,先起訴到官府,官府不作為,不得已才快意恩仇的。婁府兩公子,熟讀詩書,也知曉當時的律令,應該懂得其中的道理。如果張鐵臂所謂的仇人,並不是什麼壞人,張鐵臂挾私殺人,以洩私憤,那麼危害性更大。他今天可以殺張三,明天也可以殺李四,後天就可能殺到婁公子頭上。

如果兩公子有這點基本認知,有基本的法律意識,就不會放任張鐵臂的行為,要麼將其扭送官府,要麼勸其主動投案。如果怕張鐵臂狗急跳牆,傷害到他們,那也該等其離開,再發動府中護衛捉拿。退一萬步講,即使同情張鐵臂的復仇行為,也要搞清楚張鐵臂所殺的仇人是誰、因何結仇等情況,然後作出判斷。是幫助其化解官司,還是放任其逃走,再作選擇,才是正常的邏輯思維。

而兩公子,什麼都不想,什麼也不問,對張鐵臂殺仇之說,聽之任之,實在是荒唐可笑,足見他們毫無是非觀念,毫無國法意識。

好在張鐵臂只是個江湖騙子,騙點銀子花花而已,布袋裡也就是個豬頭。如果張鐵臂真是個殺人越貨的江洋大盜,瞄上了婁府,那後果就嚴重了。

一個國家,如果任由江湖仇殺蔓延,那麼法律就是廢紙,政府就是擺設。其結果,社會秩序遭到破壞,社會管理陷入混亂。試想,若都像李逵那樣,滿大街掄著板斧排頭砍去,任你婁公子有十個腦袋也不夠砍。

【來源:台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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