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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雁律師:單方申請離婚的程式是什麼?

  • 由 法妞問答 發表于 垂釣
  • 2022-01-03
簡介現在很多夫妻由於在離婚的時候,關於財產及孩子撫養權等問題有很多分歧,然後不能和平分手,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因此就會走上離婚訴訟的途徑,那麼單方申請離婚的程式是什麼

怎麼提起離婚公訴

現在很多夫妻由於在離婚的時候,關於財產及孩子撫養權等問題有很多分歧,然後不能和平分手,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因此就會走上離婚訴訟的途徑,那麼單方申請離婚的程式是什麼?

李鴻雁律師:單方申請離婚的程式是什麼?

法妞網友諮詢:

我老公老是毆打我,我受不了了想要單方申請離婚,可是我不知道究竟該怎麼做,請問一下單方申請離婚的程式是什麼?

李鴻雁律師解答: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李鴻雁律師補充:

我國的《婚姻法》第四十五條有這樣的規定對重婚的,或者是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者是在家庭中虐待家庭成員。又或者是遺棄家庭成員,在前面的情況下又構成犯罪的,就會按照相應的法律起訴至人民法院,認定他有罪。離婚是自訴案件,而自訴案件指的是受害人要到法院提取訴訟,人民法院才會管。一般情況下,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是不會管的。因為我們要充分地尊重婚姻當事人的婚姻自主權。如果是特比嚴重,經過偵查機關的偵查,可以將自訴案件轉為公訴案件。

我國《婚姻法》中這樣規定到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的,沒有錯的一方可以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對於重婚的情形;這是我國遵行一夫一妻制原則的體現

(二)對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這也是我國遵行一夫一妻制原則的體現;

(三)對於實施家庭暴力的情形;這是我國為了保護人權的體現。

(四)對於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情形,這是出於對若是群體保護的體現。

所以符合以上情形的都是可以離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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