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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結婚證需要離婚嗎?
- 由 法律個案法理分析 發表于 垂釣
- 2022-01-01
簡介沒辦結婚證的離婚流程: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者,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沒有結的婚能離嗎
沒有結婚證需要離婚嗎?理解為:男女雙方沒有登記結婚,而沒有結婚證,沒領結婚證需要離婚嗎?
沒領結婚證需要離婚嗎?
沒辦結婚證的離婚流程: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者,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者,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
3、接(2)項,沒有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者,男女雙方要解除婚姻關係,按事實婚姻處理,也就是按夫妻關係離婚處理。
沒領結婚證需要離婚嗎?
在1994年2月1日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者,男女雙方要解除婚姻關係,要麼補辦結婚證,後在離婚,要麼按同居關係處理。
什麼是結婚證?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係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
結婚除符合法定實質條件外,還必須履行法定必經程式-結婚登記。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申請,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關係正式確立,結婚證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由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並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
若結婚證丟失了可以民政局申請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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