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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建築:工程資料與檔案相關知識點歸納

  • 由 建工社微課程 發表于 垂釣
  • 2021-12-04
簡介(四)工程資料移交與歸檔  二、城市建設檔案的管理規定1、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後3個月內,向城建檔案館報送一套符合規定的建設工程檔案

竣工檔案內容包括什麼

本文就建築工程驗收資料與檔案、城市建設檔案的管理規定進行歸納

  一建實務考試趨勢偏向遍地開花,重點不再如原來突出,建議各位準考生提前備考。

  一、工程資料與檔案

  (一)基本規定

1、工程資料不得隨意修改;當需修改時,應進行劃改,並由劃改人簽署。

2、工程資料應為原件;當為影印件時,提供單位應在影印件上加蓋單位印章,並應有經辦人簽字及日期;提供單位應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3、工程資料應內容完整、結論明確、籤認手續齊全。

  (二)工程資料分類

1、工程資料分類:分為工程準備階段檔案、監理資料、施工資料、 竣工圖和工程竣工檔案 5 類。

2、工程竣工檔案可分為:竣工驗收檔案、竣工決算檔案、 竣工交檔檔案、 竣工總結檔案4類。

  (三)施工資料組卷要求

1、專業承包工程形成的施工資料應由專業承包單位負責,並應單獨組卷;

2、電梯應按不同型號每臺電梯單獨組卷;

3、室外工程應按室外建築環境、室外按照工程單獨組卷;

4、當施工資料中部分內容不能按一個單位工程分類組卷時,可按建設專案組卷;

5、施工資料目錄應與其對應的施工資料一起組卷;

6、應按單位工程進行組卷。

  (四)工程資料移交與歸檔

一建建築:工程資料與檔案相關知識點歸納

  二、城市建設檔案的管理規定

1、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後3個月內,向城建檔案館報送一套符合規定的建設工程檔案。凡建設工程檔案不齊全的,應當限期補充。

2、停建、緩建工程的檔案,暫由建設單位保管。

3、撤銷單位的工程建設檔案,應當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城建檔案館移交。

4、列入城建檔案館檔案接收的工程,建設單位在組織竣工驗收前,應當提請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預驗收合格後,由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出具工程檔案認可檔案。

5、建設單位在取得工程檔案認可檔案後,方可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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