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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時代祭祀活動形成了禮儀,逐漸演變為了法律

  • 由 李常 發表于 垂釣
  • 2021-11-30
簡介比如在征討其他部落之前就需要祭天地,部落首領要向天地神靈講述這支征討的必要性,以求得上天的庇護和理解,同時透過這些祭祀活動,也讓普通的民眾更加敬重和服從他們的首領,以達到強化首領權威的目的

禮繁體字幾畫

古人日以遠,青史字不泯。中國四千年的司法文明史,不應僅是大學的課本,它可以更通俗更看好。

中國司法四千年:第003期

上古時代祭祀活動形成了禮儀,逐漸演變為了法律

在上古時代,人們對電閃雷鳴、山崩海嘯等自然現象難以理解,對大自然充滿了敬畏。祭祀就成了是人與自然溝通的重要方式。隨著時間的推移,部落間對地域與資源的競爭日趨激烈,關係到部族生死存亡的不僅僅是自然力量,更可怕的還有其他部族的虎視眈眈。在這種情況下,祭祀漸漸分化成一種職業,一種官職,這個官名叫祭司,或司祭,祭師。這個祭司可不是隨便什麼人就是當上的,他要在宗教活動或祭祀活動中,主持祭典,可以是代表神靈發表旨意。許多部族首領本身就是祭司,祭司被認為具有程度不同的神聖性。無論是在實用的社會職能還是神秘的宗教層次,祭司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有些部族首領不當官後,還是有祭司身份,就如顧問委員會一樣,在部落中依然佔據著重要的地位。可以說祭司這個執業資格的含金量是很高的。

《山海經》所記載的是人神共居時期的故事,敬畏神靈達到無以復加的程度。書中一共記載了 26條 山系、448座山。山必有神,神必有祭,逢山必祭,祭必循禮。

《山海經》所記載的祭祀大致分為九種,即:風系祭祀,火系祭祀,日系祭祀,月系祭祀,雨系祭祀,刑罰祭祀,雷系祭祀,水系祭祀,醫學祭祀。

透過這些

祭祀

活動,可以讓部落的普通民眾感受到他們首領的所作所為完全是根據上天和神靈的旨意,而非出自他們自己的臆斷。比如在征討其他部落之前就需要祭天地,部落首領要向天地神靈講述這支征討的必要性,以求得上天的庇護和理解,同時透過這些

祭祀

活動,也讓普通的民眾更加敬重和服從他們的首領,以達到強化首領權威的目的。

最初的

祭祀

是從向鬼神,敬獻飲食的形式來開始的。那時的人們把穀物和分開的肉放在火上烤熟後向給鬼神吃。在地上挖個坑當杯子盛水,用雙手捧起水來像給鬼神。用裝滿土的稻草當鼓槌把土堆起來當鼓,在鬼神面前進行敲打。透過這種方式來表達對鬼神的敬意。這個就中國古代的禮。我們來看一下禮字的繁體禮字的寫法“

禮”(用甲骨文來看更形象),右上面有兩個豐字組成的,下面是個豆。

兩個

豐字

是表示什麼東西呢?民國時代的一位學者王國維認為,那是兩串玉;因此現在也有

祭必有玉的說法。你問問賣和田玉的,他們都是有這樣的說法。大多學者認為

這種觀點並不妥當。我們再來分析一下,左邊是個示字,示字一般表示向神祈求、禱告的意思。右下的豆子在古代是一種食物的容器。那麼盛食物的容器裡面或上面放吃的東西,那肯定是理所當然的了。如果放兩串玉就不合適了。所以通說認為兩個

豐字應當

是烤肉,有點像羊肉串,這個觀點相對合理一些。

祭祀

活動過程中怎麼組織、要用到什麼樣的程式,就必須要有一定的規則和程式,這些規則和程式漸漸地轉化為禮。

因此不管是敬獻羊肉串還是和田玉,我們可以肯定地講,

祭祀

活動應當是禮儀的起源之所在。

祭祀

活動越來越複雜、禮也越來越多。漢族為什麼叫為華夏民族呢?

唐朝孔穎達所作的《春秋左傳正義》有解釋:“中國有禮儀之大,故稱夏;有服章之美,謂之華。” “夏”是高雅的意思, 意即因中國是禮儀之邦,故稱“夏”。在甲骨文中,“華”這個字的地位非常崇高聖潔,顯赫尊貴。中國人的服飾很美,故作“華”。華夏是禮儀之邦,是與外族胡人相對而言。

禮的複雜顯然與

祭祀

活動有關。早期的

祭祀

活動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參加的,比如氏族進行的祭祖儀式的,外族就不能參加。到了氏族社會晚期,氏族成員之間的財富差別日益明顯。不信且看杯中酒,杯杯先敬有錢人。權力越大的同時也越多的佔有著財富,逐漸形成了氏族的貴族,這些貴族壟斷了

祭祀

的主

權,同時也就可以制定相關的規矩,用來區分血緣關係和親疏尊卑。這種萌芽狀態中的政治權利,不斷地推進、演化,政權與神權逐漸合而為一,原始狀態的禮儀也逐漸由氏族習慣演化為具有法的性質和作用。

進入階級社會後,統治集團已經成為了說了算的老大,乾脆直接規定社會秩序,不斷地對禮儀加以改造,使其日繁冗複雜,並賦予一定的強制力,強制讓全體成員遵守,讓全體成員心甘情願地服務他們的統治。禮遂成為人們必須遵守的制度性規範,與刑等其它法律形式,共同維護和調整各種社會關係和法律關係。至此,禮便就由原始習慣演化為法,發展到西周,終於成了宗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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