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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可摺疊裝置專利迎20條新增細節 柔性覆蓋層或由陶瓷材料組成

  • 由 前瞻網 發表于 垂釣
  • 2021-11-28
簡介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所述覆蓋層定義:在所述摺疊結構中定義第一區域性彎曲的第一可摺疊區域

覆蓋層是什麼

蘋果可摺疊裝置專利迎20條新增細節 柔性覆蓋層或由陶瓷材料組成

早在2016年就有傳言稱LG display將在2018年為智慧手機批次生產可摺疊顯示屏,並將其供應給蘋果和谷歌等公司,當時外界紛紛預測蘋果將推出可摺疊iPhone。

不過,可摺疊iPhone沒等來,反倒是三星在2019年和2020年推出了兩款可摺疊智慧手機,Galaxy Fold和Galaxy Flip Z。而摩托羅拉和華為等其它公司也釋出了各自的可摺疊智慧手機。

儘管三星已經推出迭代產品了,但這項技術尚處於起步階段,仍存在諸多問題。不過,可摺疊智慧手機目前已成為一種趨勢,有朝一日蘋果或許會跟隨這一趨勢。

最近,三星向蘋果提供可摺疊顯示屏的傳言不斷,供未來iPhone使用。蘋果供應商康寧公司也在研究可摺疊玻璃的解決方案。康寧是目前蘋果供應商,來自康寧的可摺疊玻璃聽起來似乎更靠譜。

2020年9月有傳聞稱三星為蘋果未來可摺疊iPhone提供可摺疊顯示器樣品。據報道,三星為蘋果提供樣品一年,這表明蘋果正在加大工作可摺疊iPhone。

但彭博社之後又爆料稱,可摺疊iPhone可能還有“好幾年”或“最終可能永遠不會有了,”蘋果重點關注旗艦機更新, 2021年版iPhone和iPad。

而爆料者喬恩·普羅瑟聲稱,蘋果正在研發一款可摺疊iPhone原型機,該原型機採用兩個獨立的顯示屏,透過鉸鏈連線,而不是像三星Galaxy Fold那樣採用單一的顯示屏設計,但這與彭博社對蘋果顯示屏工作的描述不一致。

不管怎樣,蘋果與可摺疊屏相關的專利卻在不斷更新。上週四,美國專利商標局釋出了一項來自蘋果的重大延續專利,涉及未來可能出現的摺疊裝置。蘋果增加了20項新的專利要求,重寫了原來這項發明的專利訴求。

其實,蘋果一直在密切關注這項特殊的發明。2020年11月,多個報道稱蘋果正在與幾個供應鏈合作伙伴為未來的可摺疊裝置做準備。傳言富士康和新日興(Shin Nikko)是蘋果首款可摺疊iPhone的合作伙伴。

去年12月,臺媒《聯合日報》(United Daily News)報道稱,富士康深圳工廠正在測試兩款可摺疊裝置的外殼,更確切地說,是在測試可摺疊鉸鏈的耐久性。

當時的報道稱,蘋果正在測試一款潛在未來可摺疊裝置的重要部件,因此掌握蘋果關於未來可摺疊裝置的最新專利非常重要。

根據上週四的專利,簡單來說,蘋果的發明是針對一種電子裝置,該裝置有一個顯示層和一個覆蓋層,可以沿著一個可彎曲或可彎折的區域摺疊或彎曲。

柔性覆蓋層可由陶瓷材料(如玻璃、強化玻璃、藍寶石、氧化鋯)形成,以提供某種措施保護柔性顯示器免受衝擊或其它潛在的破壞性接觸。所述柔性覆蓋層還可沿所述裝置的摺疊區域和非摺疊區域為所述顯示提供結構支撐。正如這裡所使用的,覆蓋層也可稱為蓋板或簡單地稱為保護層。

一般來說,一個可摺疊的電子裝置可以摺疊以容納各種形狀因素。例如,可摺疊的電子裝置可以展開,從而利用整個顯示區域。

所述可摺疊電子裝置還可用於可摺疊結構中,該可摺疊配置可具有更緊湊的尺寸並可提供更小的顯示區域。

蘋果的專利FIGS。 1A和1B分別說明了開啟和關閉可摺疊結構的裝置。

蘋果可摺疊裝置專利迎20條新增細節 柔性覆蓋層或由陶瓷材料組成

值得注意的是,最新接受審查的專利不是一個新的發明申請,而是一個延續專利,其中蘋果正在更新和/或新增特定的技術、功能和/或方法,它們想要合法地擴充套件到目前已授予的專利中。對這項發明的任何修改和/或增加都僅限於蘋果的專利申請範圍。

在USPTO上週四釋出的延續專利中,我們發現蘋果從頭到尾增加了20項新專利要求。專利宣告讀起來並不有趣,因為它們是枯燥的技術要點。然而,它們至關重要,因為它們代表了這項發明的核心。只有詳細的專利申請才會在法庭上成為對抗侵權者的有力武器。

蘋果在專利宣告中優先考慮的東西與蘋果在這個時間點上最終確定的發明的一部分更接近

或者直到將來有進一步的改進或補充。大多數重大專利通常都遵循一條漸進的道路。

一種可摺疊裝置的20項新專利權利要求

一種電子裝置,包括:顯示層;和覆蓋層耦合到顯示層,定義一個可摺疊區域,包括一個陶瓷材料形成一個電子裝置的外表面,其中:所述顯示層和所述覆蓋層為可移動,在摺疊結構和展開結構之間沿可摺疊區域彎曲覆蓋層。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可摺疊區域至少一部分處於所述摺疊結構和所述展開結構之間的中間結構處的應力降低狀態。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位於所述摺疊結構中所述褶皺內部的可摺疊區域的第一部分,在所述摺疊結構中具有第一壓應力;位於摺疊結構中的褶皺外部的可摺疊區域的第二部分,在展開結構中具有第二壓應力;第一部分具有在摺疊和展開結構之間的中間結構中的第三壓應力,該第三壓應力小於所述第一壓應力;第二部分在中間結構中具有第四壓應力,小於第二壓應力。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所述覆蓋層定義:在所述摺疊結構中定義第一區域性彎曲的第一可摺疊區域;在所述摺疊構型中定義第二區域性彎曲的第二可摺疊區域;所述第一區域性彎曲的第一彎曲角度與所述第二區域性彎曲的第二彎曲角度之比為0。3 ~ 0。7。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所述覆蓋層包括:具有形成為所述覆蓋層的浮雕特徵陣列的基板;以及設定在浮雕特徵陣列中並具有與所述基板相匹配的光學折射率的填充器。

如權利要求1所述電子裝置,所述覆蓋層包括:基礎層; 一組連線到基礎層的面板層,定義一組間隙,每組間隙定義一組相鄰面板層之間的面板層;以及設定在所述一組間隙中的每一箇中的填充材料,所述填充材料的指標與所述基層或所述一組面板層中的至少一個相匹配。

一種電子裝置,包括:顯示器;一種耦合到該顯示器的半透明基板,並且具有包括浮雕特徵的可摺疊區域;以及設定在與所述半透明基板相匹配的浮雕特徵和光學折射率中的填料,其中所述半透明基板透過摺疊和展開所述可摺疊區域,而在摺疊結構和展開結構之間移動。

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浮雕特徵是形成為半透明基板的第一表面的第一陣列浮雕特徵之一;半透明基板包括與所述基板第一表面相對的,所述第二表面上浮雕特徵的第二陣列;所述填充物是所述填充物集合中的一個,所述填充物集合中的每個填充物設定在所述填充物的第一和第二陣列的相對凸出特徵中。

如權利要求8所述電子裝置,其中:第一組浮雕特徵的每個浮雕特徵的第一寬度小於第二組浮雕特徵的每個浮雕特徵的第二寬度;當所述基板處於摺疊構型時,所述第二表面形成所述可摺疊區域的內表面。

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半透明基板由陶瓷材料形成;所述填料由高分子材料形成。

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 所述浮雕特徵是形成為半透明基板表面的浮雕特徵陣列之一;當基板處於摺疊狀態時,浮雕特徵陣列定義半透明基板的最小彎曲半徑。

如權利要求11所述電子裝置,其中:所述浮雕特徵陣列的每個浮雕特徵包括一對牆,當所述半透明基材處於展開形態時,每一面牆相對於所述半透明基材的表面以斜角延伸。

如權利要求11所述電子裝置,其中浮雕特徵陣列的相鄰浮雕特徵之間的間距沿著半透明基板的一段長度變化。

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浮雕特徵陣列的第一浮雕特徵的第一寬度大於所述浮雕特徵陣列的第二浮雕特徵的第二寬度。

一種電子裝置,包括:顯示器;位於顯示器上方並耦合到顯示器上的疊層覆蓋層,所述疊層覆蓋層包括:基層;設定在基礎層的表面上並定義可摺疊區域的一組面板層,其中顯示器和層壓板覆蓋層沿可摺疊區域摺疊。

如權利要求15所述電子裝置,其中:所述面板層組定義了一組間隙,每組間隙定義在相鄰的一對面板層組的面板層之間;以及在所述間隙組的每個間隙中設定一組填充器,所述填充器組在光學上與所述基礎層或所述面板層組中的至少一個匹配。

如權利要求15所述電子裝置,其中:所述面板層組由具有第一硬度的第一材料形成;所述基礎層由具有低於所述第一硬度的第二材料形成。

如權利要求15所述電子裝置,其中:所述面板層組至少部分嵌入基礎層的表面;基礎層的一部分填充間隙,定義為面板層集合的相鄰面板層。

如權利要求15所述電子裝置,其中:所述基層具有不同於所述面板層組的第二光學指數的第一光學指數;所述疊層覆蓋層還包括基礎層與所述面板層之間的介面層;所述介面層提供基層和所述面板層之間的光學折射率轉換。

權利要求19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介面層的光學指數沿著介面層的厚度變化。

蘋果釋出的延續專利20210011516是在2020年9月25日提交的。蘋果關於這項發明的第一項臨時專利可以追溯到4年前的2017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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