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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走私大批愛馬仕,想撈錢變鐵窗淚,還有離奇情節……
- 由 酷扯兒 發表于 垂釣
- 2021-10-15
呼吸道的支架是什麼
「來源: |飛行員培訓 ID:feixingyuanpeixun」
源自| 航旅法則
飛國際航班的民航人,經常會從國外購買物品帶回國,自用之餘,還可能給親友捎帶。
攜帶海外商品入境,如果沒有按規定進行入境申報,那麼可能會迎來海關部門的重拳出擊。
今天我們就來分享一則
某航司專飛國際航班的乘務長因非法代購愛馬仕商品獲刑
的事例。
這名乘務長走私的都是奢侈品,她原想利用職業便利趁機撈錢,
不曾料,法網恢恢,美貌空姐獄中流下鐵窗淚。
01
段空姐(化名),原中國xx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客艙服務部乘務長
。
不到兩年時間內,段空姐利用自身擔任國際航班乘務長的職務便利,多次走私愛馬仕等品牌奢侈品。
俗話說,常走河邊走,哪有不溼鞋。
在某次執飛國際航班時,段空姐一次性隱瞞攜帶應申報的商品入境,包括愛馬仕等品牌的皮包、服飾等貨物、物品達27件。
入境時被北京海關當場查獲,該批次走私物品也被當場扣押。
可以說是人贓並獲。
因段空姐涉嫌走私罪,經海關立案後,段空姐被羈押,後被逮捕。
經海關偵查人員對段空姐住處進行搜查後,在其家中搜出走私物品共計47件,均為奢侈品,以愛馬仕品牌為主,還包括香奈兒、迪奧等國外品牌。
上述走私貨物、物品,
經北京海關關稅處計核,偷逃應繳稅款共計人民幣47萬餘元。
在段空姐被抓獲並關押一年後,北京檢方指控段空姐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02
段空姐走私奢侈品,是因為年少無知嗎?
不,
是因為貪慾和僥倖心理。
根據段空姐所在航司客艙服務部出具的證明、乘務長崗位說明書、、國際航線飛行記錄等證據表明,
段空姐在開始走私時已經入職航司超過10年,擔任乘務長崗位超過5年,且多次執行國際航線飛行任務。
同時,法院也查明瞭段空姐所在航司對於乘務員出入境管理方面具有明確的規定和要求:
1。 出入境機組僅可攜帶旅途必需和零星自用物品,嚴禁違法違規的捎、買、帶行為,不得利用執行航班任務從事以贏利為目的的生產經營活動;
2。 航司允許乘務員攜帶適量生活用品及化妝品,但須以旅途必須及個人自用為前提,且均需按海關相關法律規定攜帶。
3。 乘務員出差時,必須攜帶公司配發的箱包,不允許攜帶任何私人箱包,禁止攜帶規定以外的箱包及外放的私人物品。
4。 該航司乘務組執行駐外航班任務時,入境時由帶班乘務長提交入境申報單。
由此可推知,
段空姐的走私犯罪是明知故犯蓄謀已久,而非是偶然發生
。
03
經過段空姐的個人努力和開拓,她已經把愛馬仕海外代購一事搗鼓出了產業鏈條,上下游人員配置齊全。
而這些人員也被法院召集到案,作為指證段空姐走私犯罪的證人。
咱們來扒一扒段空姐走私奢侈品的運作流程:
拿貨——運回國——出貨。
首先是拿貨。
段空姐打通了她的上游供貨端,即西班牙某愛馬仕專賣店員工李某。李某系該西班牙愛馬仕專賣店裡唯一的中國店員。透過李某,段空姐拿到了很多愛馬仕的品牌商品。
而每次李某幫段空姐買到Birkin、Kelly這兩款愛馬仕包的稀有包時,段空姐還會投桃報李,給店員一些小費。
有了貨,接下來是運回國。
據檢方查明,段空姐走私愛馬仕等奢侈品回國的方式主要有兩種:
第一種方式是段空姐自己或者指使同事隱瞞攜帶應申報的商品入境,逃避海關監管,走私愛馬仕等品牌的皮包、服飾等貨物;
第二種方式是段空姐指使他人從境外郵寄應申報商品入境過程中,未如實申報,逃避海關監管,走私愛馬仕等品牌的皮包、服飾等物品。
把貨品運回國內後,段空姐在國內還配置了一個幫手。
這個人是段空姐的母親,段母的主要工作就是幫忙接收來自國外的快遞,以及給國內的買家發貨。
段空姐被抓獲後,段母出來指證。
段母向法庭表示,雖然有時候從國外寄回來的物品收件人寫段母的名字,但這些都是她女兒的,和她沒關係!
段母對於女兒段空姐的犯罪金額並不十分清楚,但是段母向法庭表示:
“記不清從西班牙寄到我家的EMS快遞包裹有多少了,一般情況下,只要我女兒有飛西班牙的工作任務,我就會收到來自西班牙的快遞包裹,大概兩個就會簽收一次從西班牙寄來的快遞。”
04
到案後,段空姐表示認罪悔罪。
該案審理法院認為:
被告人段某身為航空公司空乘人員,利用其工作之便,逃避海關監管,走私普通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款,其行為已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且系偷逃應繳稅額較大,依法應予懲處。
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段某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基本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鑑於段某被北京海關緝私局電話傳喚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主動向北京海關緝私局補繳全部應繳稅額,挽回了國家稅收損失,並預繳了罰金,故可依法對其予以從輕處罰。
綜上,法院最終判決:
段某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05
段空姐走私能成規模,主要是形成了穩定的客群,也就是有了一批“熟客”。
能夠長期消費奢侈品自然也是有點身家的。
段空姐到案後,這些購買走私奢侈品的人員也被傳喚到庭,指證犯罪事實。
段空姐的這些“熟客”中,其中有一位範先生(化名)引起了我的注意。
這位範先生的操作,讓人看了簡直大呼內行!
從範先生從段空姐這裡買走私的愛馬仕商品,一來二去,還買出感情了。
這位範先生在作證時表示,一開始是他有買愛馬仕的需求,經人介紹找到了段空姐。
範先生作證表示自己和段空姐認識後
“
處過一段時間的男女朋友”
。
可問題是,這位範先生是已婚人士。
好了,出軌實錘已被法庭記錄。
範先生雖然出軌了,但他心裡還是想著自己老婆的,他曾託段空姐給他老婆買愛馬仕皮包。
買到的愛馬仕皮包是BIRKIN款式,三色拼接,售價近6萬,範先生的老婆一直用著。
總結一下,
這位範先生出軌瞭然後通過出軌物件段空姐給自己老婆從國外買到了限量版愛馬仕鉑金包。
範先生老婆很喜歡,範先生也很開心,段空姐做代購賺錢了。
三方皆大歡喜。
06
好了,言歸正傳。
被定罪後,段空姐本人真誠懺悔:
“我飛國際航線七年,我知道在國外買東西要向海關申報,我沒有申報是我存在僥倖心理,怕被扣罰款。我也不敢申報,因為不符合規定,我們公司規定就是嚴禁捎買帶。我們公司不讓捎買帶國外的東西。我帶東西進境,不向海關申報是違反國家法律的行為。”
唉,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利用職業便利能撈的時候撈一筆,這可能是一部分年輕空姐的想法。
那些聽起來來錢快又輕鬆的法子,總可能經不住去嘗試。
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無數次。
但是僥倖心理並不可取。
須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別總以為自己會是那條漏網之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