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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牌租賃不如搞“共享模式”

  • 由 川觀新聞 發表于 垂釣
  • 2021-10-07
簡介然後,著力調整中介代理為主的租賃模式,一方面幫助車主完善合同,明確責任,另一方面引入執法力量搭建共享平臺,定位長期閒置的牌號,發放共享資源,並實施監管,做好備案

滬牌出租一年多少錢

11月滬牌拍賣中標率為7。8%,不少在上海生活工作的有車一族的“滬牌夢”又一次落空。於是,一些滬牌“剛需者”不惜冒險租賃滬牌,並由此催生出一個“滬牌租賃”市場。專家表示,所謂車牌租賃,實際是將車輛過戶給車牌額度出借人,車主只有車輛使用權。(《解放日報》12月4日)

一輛車有兩名的“所有人”,倘若遇到交通肇事、債務糾紛、車輛買賣或執法偵查等特殊情況,難免因所有權不清,引發麻煩。加之,施行非營業性客車額度拍賣管理制度,目的在於透過提高門檻,控制機動車總量,緩解交通擁堵。而“滬牌租賃”的出現,讓更多的車輛可以“上街”,似乎與“控制總量”的初衷相悖。

不過,也必須看到,在一部分車主眼中,上海車牌儼然成了可望而不可及的“香餑餑”。據上海市交通委宣教中心公佈的資料顯示,10月份滬牌拍賣中標率為12。7%,9月份為13。2%,而1到4月份皆低於10%。有時候,上牌比買車難多了。近幾年,有人將上海車牌稱為“史上最貴的鐵皮”,可見其對車主的重要性。

其實,站在承租者的角度,將車過戶到陌生人名下,心中多多少少都會有些“膈應”。畢竟,車牌不屬於自己,每月還需支付數千租金,且隨時都有被“摘牌”的風險。試問,若不是急需,又何須頂著未知的隱患及高額的費用租賃車牌?不難看出,其中蘊含著強烈的出行焦慮。

近幾年,談到租賃服務,總不難聯想到“共享經濟”。後者因強調充分利用閒置資源,受到廣泛熱議。站在出租者的角度,空有額度卻無法使用,何嘗不是一種“浪費”?其實,空餘的滬牌額度也是一種閒置資源。將閒置號牌利用起來,推出“共享車牌”模式,有利於調整供需矛盾,實現對汽車總量的精準控制。

對此,有關部門不妨緊前展開調查研究,瞭解有多少閒置的牌號,瞭解有多少願意租借車牌的車主,確定共享模式的可行性;然後,著力調整中介代理為主的租賃模式,一方面幫助車主完善合同,明確責任,另一方面引入執法力量搭建共享平臺,定位長期閒置的牌號,發放共享資源,並實施監管,做好備案。最後,還是可以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消除預設兩可的界限,消滅“打擦邊球”的空間。

對待解決民眾出行問題的新模式,不能一味地“放”,也不能一味地“阻”。在充分論證可行性、必要性的基礎上,透過合理的調整模式,讓好制度惠利於民,才能有效避免違法問題的滋生。(作者系天府評論新聞觀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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