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垂釣
白雲進入禁漁期!在河邊垂釣違法嗎?
- 由 趣味社會學 發表于 垂釣
- 2021-10-03
河邊釣魚算是違法嗎
重要通知!
3月1日起
白雲正式進入
禁漁期
禁漁期時間從3月1日0時起
到6月30日24時止
為期4個月
88位漁民收網放假
相關部門開展水域巡查
目前,
白雲區
共有漁民88位,漁船44艘,主要分佈在鍾落潭鎮、江高鎮、人和鎮和松洲街。
禁漁期首日,區農業農村局執法三大隊工作人員沿流溪河白雲段人和大橋至李溪壩水域開展巡查,未發現違規作業情況。
在
鍾落潭鎮
竹三村打漁莊,各大漁船和漁網等捕魚作業工具已經收起,以往熱鬧的打漁場景不再,漁民們紛紛在岸邊休憩,閒話家常,享受屬於他們的假期。
禁漁期開始前,白雲區農業農村局已組織漁民將所有的漁網、蝦籠、刺網等捕撈作業工具收起,做到漁網歸家,漁船封存。此外,該局還按規定在網上釋出2021年禁漁期公告,出動執法人員30人次開展禁漁期宣傳。
進入禁漁期
河邊垂釣違法嗎?
答案往下看
▼▼▼
娛樂性垂釣不違法
據悉,此次禁漁範圍覆蓋全區公共水域,重點區域為流溪河白雲段、巴江河白雲段、珠江西航道水域及支流等共公共水域,巡邏水域河長約100公里。
禁漁期間,除休閒漁業、娛樂性垂釣外,區內所有公共自然水域及天然湖泊禁止捕撈作業。
注意了
非法捕撈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白雲區農業農村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去年禁漁期期間立案超20宗,非法捕撈行為有抬頭現象。
接下來將針對流溪河水域以及全區各大小水庫等周邊鎮街開展流動宣傳,強化對禁漁水域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轄區公共水域內的漁業捕撈行為。一旦發現違法電魚行為,統一移交公安機關處理,保證全區禁漁期期間“江中無漁船,水中無漁具”。
法律知多D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第三十八條: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進行捕撈;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
捕撈許可證
;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禁漁期制度是在天然水域主要經濟生物的繁殖期和幼魚生長期禁止捕撈作業,減少對水生生物產卵群體和幼體的損害,使水生
生物資源
得以休養生息。從長遠來看,禁漁期有利於恢復魚類種群,維護水域生物資源多樣性,改善漁業生態環境。
保護水域環境
關愛水生生物
維護水域生態平衡
是每個公民的義務
發現非法捕撈
歡迎廣大市民撥打舉報電話
▼▼▼
●廣州市政府服務熱線:12345
●公安機關:110
文 | 肖惠津
圖 | 石建華
通訊員 | 蘇清
編輯 | 陳若蘭
編審 | 羅盛光 溫穗章
稽核 | 劉海裕
出品 | 白雲區融媒體中心
轉載請註明 | 廣州白雲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