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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菜價”臨期食品成新寵:“倒計時”定價法 避免食物浪費

  • 由 新浪財經 發表于 垂釣
  • 2023-01-13
簡介其中,食品保質期為1年以上的,期滿之日前45天

超市如何定價才是合理的

原標題:臨期食品成新寵,你會願意買臨期食品嗎?

北京日報5月26日訊息,“建議零售價18。9元的香辣海帶結,特價只要4。5元;建議零售價35元的麻花禮盒裝,特價只要10。8元;建議零售價14。8元的進口餅乾,特價只要5元……”在一些熱門商圈或社群,以“白菜價”售賣臨期食品的超市悄然走紅。消費者透過“撿漏兒”省錢的同時,也避免了食品浪費。相比起線下而言,網購平臺的臨期食品銷售來得更加直接,“倒計時”定價法讓不少人眼前一亮。

轉變:從“囤貨黨”到“臨期黨”

下午5點多,剛從寫字樓裡走出來的90後小梁直奔位於東二環旁銀河SOHO下沉廣場的一家超市。玻璃櫥窗內的海報上,“進口好物全場2折起”“心動特價寶藏店”的字眼格外醒目,而“省錢就像呼吸一樣”的口號對她來說充滿誘惑。

“從網上看到有不少人推薦這家店,據說經常會有特價的臨期食品,價效比很高。”放眼望去,一排排貨架中品種繁多的膨化食品、餅乾糕點、酒水飲料等令小梁興奮不已,“選品方面比較新潮,有挺多網紅款,不像傳統折扣店那種處理尾貨的感覺,適合既重品牌又想省錢的年輕‘吃貨’。”

小梁拿起一款自熱麻辣小火鍋,立即檢視生產日期,“2020年12月23號生產的,保質期9個月,其實現在也就剛過半,在普通超市都能正常賣。”再看價籤,小梁倍感驚喜,“只要10元,網上多買做活動算下來每盒還要15元左右呢!”

與小梁這樣的新手不同,80後小齊已經是店裡的常客。“路過的時候就會來買點兒,反正臨期又不是過期,一次不買太多,回去及時吃就行。”在此之前,小齊曾經熱衷於囤貨,“‘雙11’的時候為了湊單滿減瘋狂大采購,買來好多箱常溫酸奶和牛奶,還以為佔了大便宜,可後來發現根本來不及喝,有一部分都給放過期了,實在太可惜。”

同樣轉變的還有家住草房地鐵站附近的小姜。“與其買一堆在家裡放成臨期食品,還不如直接低價選這種,既能享受到‘薅羊毛’的快感,又省得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如今,家門口新開的一家折扣超市成了她定期掃貨的地方。“裡面有不少臨期食品,價格大多在2到5折,對即買即吃的人來說比較划算。”以一款200克裝的燕麥方脆為例,生產日期為2020年9月11日,保質期10個月,可以到2021年7月11日。目前特價只要4。9元,大概相當於在市場價19。9元的基礎上打2。5折。

策略:採用“倒計時”定價法

“裸價特賣”“臨期更划算”“日期越近越便宜”……在電商平臺上,臨期食品的銷售也相當火爆。除了部分海外旗艦店定期推出的“秒殺”款外,還有許多店鋪專門從事臨期特賣。

在一家開店時間超過5年、粉絲數多達155萬的店鋪裡,銷售的臨期產品包含糖果、餅乾、堅果等十餘類。選擇其中一款酥餅,可以看到口味列表中不僅備註有產品規格,還標明具體到期時間。例如,2021年7月到期的香橙酥售價4。99元,圖片中顯示“比買正期便宜了8元。”而一款威化牛奶巧克力,定價則直接與日期掛鉤。均為36克的情況下,2021年8月到期的售價3。99元,2021年9月到期的售價4。5元,而2021年11月到期的售價4。99元。

“跟零食比起來,牛奶更剛需,基本上每天都要喝,適合算著時間買。”與以往只看品牌不同,小馮現在會特意選擇那些標出生產月份的店鋪購買乳製品,“同品牌同規格的純牛奶,2月份生產的一箱到手價要47。9元,1月份生產的一箱到手價就只要38。9元,一分價錢一分貨,可以根據個人需要自願選擇。”

小馮認為,這種相對透明的階梯動態定價方式更為合理。“在線上購物本身存在資訊盲區,不能像線上下一樣自行檢視生產日期。之前就算問客服,往往也只說以發貨為準,沒辦法給出準確答覆,結果只能碰運氣。”令小馮鬱悶的是,有時候明明是正價買來,可到手卻發現已經臨期,“這種情況還很難申請退貨,多半是吃啞巴虧。”

除了主流電商平臺以外,小馮最近發現還有專做線上臨期食品的特色平臺。“據說是採用‘倒計時’定價法,給出的資訊更精準。”在一款牛奶的銷售頁面上,小馮不僅看到引數列表中顯示2021年1月15日生產、2021年7月15日到期,還看到商家標出的“餘56天”提醒,“直接根據查詢當天的日期算好剩餘天數,這樣更直觀,方便消費者做好規劃。”

期待:明確標示集中陳列

相比起線上公開售賣臨期食品而言,小馮發現,部分線下超市在臨期食品的銷售上顯得有些遮遮掩掩。“新舊日期混在一起,會讓有的人以為只是普通搞促銷,沒留意是否已經臨期,還是分開來要好一些。”

在記者走訪的銀河SOHO下沉廣場和草房地鐵站附近超市裡,儘管都有數量可觀的臨期產品,但店內並無明確標示,也未與其他非臨期產品區別陳列。

據瞭解,早在2012年,原北京市工商局曾在《臨近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制度》中明確規定,商場超市應當在下列規定的期限前,將臨近保質期限食品進入臨近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集中陳列和銷售。其中,食品保質期為1年以上的,期滿之日前45天;保質期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滿之日前20天;保質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5天;保質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滿之日前10天;保質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滿之日前5天;保質期少於15天的,期滿之日前1至4天。

今年4月29日公佈並實施的《反食品浪費法》第十二條也規定,超市、商場等食品經營者應當對其經營的食品加強日常檢查,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分類管理,作特別標示或者集中陳列出售。

事實上,北京也有一些規模相對較大的超市已經嘗試設立專門貨架。在位於十里堡附近的生鮮超市,記者便看到了“臨近保質期商品銷售區”,上面擺放有多款距離保質期1個月左右的休閒食品、酒水飲料等,產品包裝上則貼有3折到5折不等的黃色標籤。正在選購的小劉贊同這樣的做法,“起碼商家盡到了告知義務,也是對消費者負責。”

提醒:看保質期也要看貯存

“討論臨期食品,首先要弄明白保質期的含義。”科信食品與營養資訊交流中心科學技術部主任阮光鋒談到,根據《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的規定,保質期是指預包裝食品在標籤指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食品的保質期由食品生產經營者根據食品原輔料、生產工藝、包裝形式和貯存條件等確定。一般來講,確定食品保質期需要從兩個方面考慮,一是要考慮食用品質,包括外觀、顏色、口感、味道等。保質期內的食物,其食用品質不應有明顯的劣變。二是要考慮食品衛生品質,生產實踐中大多以微生物指標做為判斷依據,保質期內的食物,不應出現微生物引起的腐敗變質現象。”

在阮光鋒看來,很多人把保質期當做食品的安全期,其實並不妥當。“食品的保質期還與貯存和包裝條件相關。”阮光鋒提出,要想實現“保質期內不變質”,需要遵循廠家的貯存條件要求。“在貯存條件達標、包裝完好的情況下,臨期食品可以放心食用。否則,即使是在保質期內,食品也可能變質。”

如何理性選擇臨期食品?阮光鋒建議,首先要根據保質期的長短,合理安排食用時間,優先吃掉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同時,按照標籤上的要求貯存食品。比如要冷藏的、要避光的,都要保證達到相應條件,這樣食品安全才有保證,“零下18℃下能儲存12個月,不等於室溫25℃度下也能存這麼長時間。密封儲存可以放半年,如果敞開肯定不能放那麼長時間。”

阮光鋒還提醒,商家要守住底線,不能銷售過期食品。《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要求,禁止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新增劑。第五十四條則規定,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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