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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公共場所標識不得單獨使用外語!

  • 由 澎湃新聞客戶端 發表于 垂釣
  • 2022-12-07
簡介成都公共場所標示名稱、提供資訊應當以規範漢字為基本服務用字不得單獨使用外語政事君從成都市政府官網獲悉為了規範公共場所外語標識的設定和管理成都市制定了《成都市公共場所外語標識管理規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點選圖片檢視全文該規定所稱公共場所

什麼是公眾場所

注意!

成都公共場所

標示名稱、提供資訊

應當以規範漢字為基本服務用字

不得單獨使用外語

政事君從成都市政府官網獲悉

為了規範公共場所

外語標識的設定和管理

成都市制定了

《成都市公共場所外語標識管理規定》

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點選圖片檢視全文

該規定所稱公共場所,是指向不特定人開放、供不特定人使用的場所。

該規定所稱外語標識,是指在標誌牌、告示牌、電子顯示屏等載體上,使用外語標示名稱、場所導向、設施用途、警示警告、限令禁止、指示指令等資訊的標記。

外語標識不得含有哪些內容?

該規定明確,公共場所標示名稱、提供資訊,應當以規範漢字為基本服務用字,不得單獨使用外語。使用漢字同時需要使用外語的,外語應當與規範漢字表達相同的含義。外語標識的譯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本市的譯寫規範,以及外語通常的使用習慣和國際慣例;鼓勵公共場所經營管理者聘請專業的語言翻譯機構為其外語標識的譯寫提供專業服務。

需要注意的是

外語標識不得含有以下內容

● 危害國家安全、尊嚴、榮譽或者利益的;

● 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犯民族風俗習慣的;

● 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 宣揚淫穢、賭博、暴力等不良資訊的;

● 含有歧視性內容或者侮辱、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 違反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迷信的;

● 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公序良俗的。

哪些公共場所應當設定外語標識?

該規定明確,下列公共場所使用規範漢字標示名稱,提供警示警告、限令禁止、指示指令等資訊的,應當同時設定外語標識,包括民用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城市軌道交通站點;國際體育賽事、國際會展活動等大型國際活動承辦、接待場所;國家4A級以上旅遊景區、四星級以上旅遊飯店、三級甲等醫療機構;應急避難場所;涉外政務服務視窗;市政府外事部門認為應當設定外語標識的其他場所。

另外

下列公共場所使用規範漢字標識的

鼓勵同時設定外語標識

● 餐飲、娛樂、住宿、購物等商業服務場所;

● 銀行、郵政、電信機構的營業場所;

● 公共環衛設施、公共停車場;

● 國際化社群;

● 博物館、文化館、圖書館、美術館、影劇院、大型體育場館等公共文化體育場所;

● 其他具有對外交往和服務功能的重要公共場所。

公共場所的經營管理者負責外語標識的設定及維護。同時,市政府外事部門應當建立外語標識網路資訊服務平臺,定期收集、整理外語標識譯寫不規範典型案例,對公共場所常用外語標識提出符合規範的譯寫方式,為規範設定、使用外語標識提供參考、指引和查詢服務;應當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公共場所外語標識譯寫規範,並向社會公佈;應當設立外語標識專家委員會,為外語標識規範設定和管理以及行業主管部門開展監督管理活動提供諮詢指導。

違反該規定將面臨什麼處罰?

根據規定,行業主管部門發現本行業公共場所外語標識資訊發生變更、損壞、脫落等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應當督促其改正、修復或者更新。

● 單獨使用外語標示名稱、提供資訊的,由行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行業主管部門移交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處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 外語標識內容不規範的,由行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行業主管部門移交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外語標識譯寫不符合相關規範的,由行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行業主管部門移交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處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 應當設定外語標識而未設定的,由行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行業主管部門移交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處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另外,該規定鼓勵公眾對公共場所外語標識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對違反該規定的情況,公眾可以透過外語標識網路資訊服務平臺等渠道進行投訴、舉報,或者提出意見和建議。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本行業外語標識設定及使用的監督檢查,及時研究處理公眾的投訴、舉報和意見、建議。行業主管部門對公共場所外語標識設定是否含有禁止性內容、譯寫錯誤或者明顯不當等情形無法確認的,可以諮詢外語標識專家委員會意見。

蓉城政事記者 林聰

編輯 向財霞

原標題:《10月1日起,公共場所標識不得單獨使用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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