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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實得知老宅徵收200萬,女兒回孃家分錢,兒子女兒母親互相翻臉

  • 由 百年曆史紀實說 發表于 垂釣
  • 2022-11-02
簡介姚琴認為大哥偷偷過戶房產,兄妹倆大吵一架,姚志強理直氣壯地說:“過戶的時候母親簽了字,房子現在是我的,你都50歲的人了,還到孃家來爭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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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許老太家近500平的老宅被徵收,徵收款有200多萬元,可房產證卻找不到,遲遲辦不了手續。許老太的女兒意外發現,房產已經過戶到哥哥名下23年,母親卻說她毫不知情。

紀實得知老宅徵收200萬,女兒回孃家分錢,兒子女兒母親互相翻臉

80歲的許老太,和丈夫育有2兒1女,1992年,她和丈夫建起一棟150平 米的平房,產權登記了一家五口人的名字。

1996年,許老太的丈夫去世後,二女兒和小兒子出資把房子加蓋為三層,面積近500平。

原本兩個兒子婚後都和許老太住在一起,可不知什麼原因,大兒媳只在家住了幾個月,就買樓房搬了出去。

半年前,許老太家近500平的老宅被徵收,徵收款有200多萬元,可房產證卻找不到,遲遲辦不了手續。

許老太的女兒姚琴來家裡找房產證,卻意外發現,房產已經過戶到哥哥姚志強名下23年,許老太卻說自己毫不知情。

姚琴認為大哥偷偷過戶房產,兄妹倆大吵一架,姚志強理直氣壯地說:“過戶的時候母親簽了字,房子現在是我的,你都50歲的人了,還到孃家來爭財產”。

在姚志強看來,嫁出去的妹妹不該回來爭房產,更讓他鬱悶的是,過戶時母親明明簽了字,為什麼還要冤枉他。

紀實得知老宅徵收200萬,女兒回孃家分錢,兒子女兒母親互相翻臉

姚志強沒想獨佔徵收款,但他偏執地認為,房子至少有1/3屬於他,雖然蓋房子時他一分錢也沒出。

許老太說,她原本最偏愛大兒子,房子確實過戶給了大兒子,但大兒子結婚後沒給過她一分錢,還出言辱罵她,毆打她。

許老太害怕以後大兒子獨佔財產,所以早在2005年,就要求大兒子親筆寫下協議書,3個子女每月各給她200元生活費,如果老屋徵收,徵收款由母 子4人平分。

可姚志強從未給母親轉過一分錢,因為這件事,許老太把大兒子告上法庭,可他依然沒有按判決執行,不願給母親生活費。

姚志強認為母親偏心弟弟,弟弟的2個孩子是母親一手帶大,但自己的兒子她卻從沒帶過。

因為姚志強的兒子一隻耳朵先天性殘疾,從小就不招母親喜歡,住在一起還要交房租和伙食費,無奈之下,妻子張慧借錢付了首付,和丈夫搬了出去。

紀實得知老宅徵收200萬,女兒回孃家分錢,兒子女兒母親互相翻臉

為了方便大兒子上學,姚志強曾苦求母親把大兒子戶口轉到老宅,這樣就能在附近的重點中學讀書,可母親卻拒絕了,她擔心孩子轉了戶口以後會多分走一份徵收款。

因為母親的干涉,姚志強和妻子已經離過一次婚,有了二胎以後,夫妻倆才復婚,弟弟妹妹也在母親的干涉下,相繼離婚。

而現在母親堅持要把徵收款分為4份,則是因為要把她的那份留給弟弟家的兩個兒子。

姚志強提出了分配要求:“都是親孫子,如果弟弟的兒子要分,我的2個孩子也要分,姚家人應該人人有份”。

這樣算下來,姚志強一家4口人要分錢,許老太自然不同意。

許老太說自己現在偏愛小兒子,小兒子對她孝順,兩個孫子也懂事,她自己的那份錢,自然是想給誰就給誰。

許老太強勢的個性,不僅毀了子女的婚姻,還讓三姊妹因為利益紅了眼。

現在兒子怪母親偏心,母親怪兒子不贍養,彼此之間已經失去了最基本的信任,可週周人都搬走了,只剩下許老太,眼下得先解決自家矛盾。

第二天一早,一家人來到村委會調解,姚琴一來就哭著說:“我的那份不要了,以後老孃我也不養”。

紀實得知老宅徵收200萬,女兒回孃家分錢,兒子女兒母親互相翻臉

原來頭一天晚上,許老太又說要把錢都留給2個兒子,還說姚琴的條件最好,拿不拿錢都一樣。

許老太的偏心,眾人看在眼裡,但姚志強和弟弟都不同意姚琴空手而歸,依然要求按4人分。

在調解員的勸說下,許老太同意按4人分,一家人達成協議,許老太那份交給小兒子保管,但每一筆支出要有詳細記錄,3姊妹共同贍養母親。

紀實得知老宅徵收200萬,女兒回孃家分錢,兒子女兒母親互相翻臉

許老太的丈夫早逝,她一個人養大3個孩子,給他們成了家,確實很不容易,但一碗水要端平,不能因為自己的偏心,傷了一家人的感情。

常言道骨肉之間多一份糊塗,便多留一份親情,是非上不要看得太明白,但該算清的也要算清,姊妹間也要學會溝通和反省。

金錢是生活的保證,但親情才是生活的底氣,母親應學會平衡一家人的利益,家庭和睦才是最大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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