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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打掉一“跑分”洗錢團伙:涉案金額高達2.4億元 團伙十人被判刑

  • 由 上游新聞 發表于 垂釣
  • 2022-10-30
簡介近日,大足法院宣判一起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案件,該案亦是大足區目前為止受理的涉案金額最高的“跑分”犯罪案,最終判決被告人鄒某等十人二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及追繳違法所得

團伙洗錢數額大怎麼判刑

近日,大足法院宣判一起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案件,該案亦是大足區目前為止受理的涉案金額最高的“跑分”犯罪案,最終判決被告人鄒某等十人二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及追繳違法所得。

經查,2018年11月至2021年1月期間,鄒某組織人員開始為網路犯罪活動提供資金結算服務。鄒某先後組織曾某、楊某、鄭某、何某1、唐某、何某2、王某、李某、段某等人加入形成“跑分”團伙,先後在鄒某家裡、雙橋經濟技術開發區某小區和經開大道某住房等三個場所進行“跑分”。

鄒某是團伙負責人,提供了手機、電腦等作案工具,曾某等八人負責操作轉賬,何某1負責記賬及發工資。

該團伙根據上家的指令,進行接收、轉出資金等操作,按轉賬流水1。5‰提取佣金,以分班輪班的方式全天進行“跑分”。

鄒某給其餘被告人每月工資,除工資外,每提供一張銀行卡每月可獲得1000元至1500元的報酬,各被告人均使用了本人或親朋好友的銀行卡用於“跑分”。2018年11月至2021年1月期間,該團伙共使用25張銀行卡用於“跑分”,總計流入資金248022314。77元。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鄒某等十人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支付結算幫助,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情節,遂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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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跑分”

所謂“跑分”,實質上是為電信網路詐騙或網路賭博等其他犯罪,提供洗錢幫助的一種犯罪行為。

當上遊電信詐騙或賭博的犯罪分子需要轉移贓款時,釋出指令給跑分客,跑分客按照其指示向指定的賬戶層層轉賬,最終到達上游犯罪分子的手中,實現上游犯罪分子足不出戶、手不碰錢即可將犯罪所得收入囊中的目的。

“跑分”行為涉及到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等罪名,並可能成為上游犯罪分子的共犯。

上游新聞記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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