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棋牌

撿到它,他被騙兩千元;藏起來,他被罰一萬元……

  • 由 光明網 發表于 棋牌
  • 2022-09-11
簡介11月5日上午富川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並宣判了一起持有假幣罪案(庭審現場)為將撿到的6000元假幣佔為己有被騙2000元2013年,李某某在廣東打工時,撿到一個裝有6000元現金(假幣)的紅色尼龍包,一時財迷心竅將錢收入囊中

騙兩千塊會坐牢嗎

11月5日上午

富川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公開審理並宣判了一起持有假幣罪案

撿到它,他被騙兩千元;藏起來,他被罰一萬元……

(庭審現場)

為將撿到的6000元假幣佔為己有

被騙2000元

2013年,李某某在廣東打工時,撿到一個裝有6000元現金(假幣)的紅色尼龍包,一時財迷心竅將錢收入囊中。隨後被一陌生男子告知,其已看到全過程,提議李某某給他2000元,便可將撿到的6000元佔為己有。李某某不假思索便將自己身上的2000元給了男子。次日,李某某拿著錢買東西,才發現自己撿到的是假錢。

明知是假鈔而持有

即使未使用也屬於違法

據李某某交代,雖然其知道持有假幣是違法的,但是不知道如何處理這些假幣,且心懷僥倖,認為假幣不流入市場就沒事,便把錢拿回家放在臥室。今年7月,李某某的兩個兒子把藏在床底的假幣翻出來玩耍,被李某某的父親發現,以為李某某的錢沒有放好,便替李某某將該假幣存到銀行,結果被銀行工作人員發現假幣並當場收繳並報警。7月20日,李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

富川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李某某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構成持有假幣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持有假幣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且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根據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考慮其有自首情節,悔罪態度較好,富川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李某被單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官提醒

日常生活中,市民一定要提高識別假幣的警惕性,必要時可以就近找驗鈔機或到銀行檢驗貨幣的真假。遇到使用假幣的不法分子,應及時報警,避免上當受騙遭受財產損失。同時,廣大市民更要清楚持有和使用假幣是違法行為,一旦觸碰紅線,必將面臨法律的制裁。

轉自:南寧廣播電視臺綜合廣西富川法院

圖片來源:千庫網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