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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恆大!8旬老太交了近200萬房款,房子卻被賣給別人,錢還拿不回來?

  • 由 天目新聞 發表于 棋牌
  • 2022-07-24
簡介之後,老太及其家屬表示,開發商沒有按認購書約定網籤,已經違約,等開發商進行網籤後,再支付後續房款

撻定合法嗎

天目新聞 記者 王彬

購房者交了一筆鉅額房款,開發商一直不去網籤,還把房子賣給別人,最後連那筆鉅額房款也不還,還囔囔著讓購房者走法律程式,這事聽著就很糟心。

杭州一位近8旬的老太太,就遇到了這種糟心事。

這位老太太去年認購了蕭山國璽悅龍府的一套房源,可沒想到最後不僅房子沒拿到,就連繳納的192萬房款也沒拿回來。這到底咋回事呢?

8旬老太認購的房子被賣給別人

192萬房款打水漂了

去年4月13日,這位老太交2萬元定金選購了蕭山恆大·國璽悅龍府2幢一套商品房,總價650多萬元。

根據認購書顯示,雙方約定分期付款和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間等條款。

明確2020年6月4日之前支付首期房款,並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2020年6月1日,老太交了前兩期房款後要求網籤,但開發商售樓人員卻以網籤需要排隊為由,要老太耐心等待。隨後,老太又於2020年12月31日繼續支付了第三期房款。

三期房款總共192萬元

。而後老太繼續催促開發商進行網籤,一直未有結果。

之後,老太及其家屬表示,

開發商沒有按認購書約定網籤,已經違約,等開發商進行網籤後,再支付後續房款

;如果實在籤不了網籤,也能夠接受退房款。

然而,老太沒有等來房子網籤,等來的卻是開發商的撻定通知:如果老太不把逾期的房款及時補上,開發商就要收回房子他售。

在老太女兒提供的一則錄音中,開發商售樓人員的說法是,必須先補上逾期房款,後續才能安排網籤。如果協商達不成一致,只能讓公司法務聯絡購房者,走法律程式解決問題。據悉,恆大的法務人員,一直沒有聯絡老太及其家屬。

到了今年下半年,

老太及其家屬被告知其所認購的房屋已被銷售給他人,併成功網籤

但之前付過的192萬元房款,老太一直也沒有拿回來

此事的爭議點在於,

老太及其家屬認為開發商未按認購書的要求按時網籤,已經違約,由於擔心開發商出現其他問題,所以遲遲不付後續房款

。但開發商方面則認為購房者未按照認購書規定,如期付後續房款。不過在認購書上,對雙方相關情況的處理,並沒有明確規定和說法。

從法律層面,該如何看待此事呢?記者諮詢了 煒衡(杭州)律師事務所張益平律師,他表示,

若因開發商單方原因導致無法簽約,開發商又將房子另售他人,那麼開發商不僅應當退還購房款,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蕭山住建局:

已跟進此事

其他客戶也有類似遭遇

房子都賣給別人了,房款總得退吧。

對於恆大的做法,老太及其家屬都非常氣憤,為了追回房款,他們向蕭山住建局反映了此事。

記者聯絡了蕭山住建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國璽悅龍府,共有四戶客戶遭遇類似情況。

今年7月,就有國璽悅龍府的業主向政府反映

,該盤因為資金不足,導致進度緩慢,擔心專案交付安全

到了8月,蕭山住建局向國璽悅龍府的專案公司以及專案預售金監管銀行下發了一則通知。

又是恆大!8旬老太交了近200萬房款,房子卻被賣給別人,錢還拿不回來?

通知上明確,

為了防止預售金被挪用,蕭山要求將國璽悅龍府預售金監管賬戶上的錢以及應收款,全部轉入蕭山住建局指定的賬戶

“我們和開發商在溝通此事,

由於開發商相關資金已被政府監管,這批資金主要用於工程完工,目前專案沒有能自行挪用的錢,所以現在也無法歸還客戶相關房款

。”住建局相關人員表示,目前對這些客戶來說,可能只能走司法程式了。

恆大回應:會退還房款

需等待法院判決

隨後,記者也聯絡上了國璽悅龍府的相關負責人。他表示,

房款肯定會退還給相關客戶,但要扣除掉客戶違約的定金和一定違約金,再將剩餘房款退還

“目前違約金等方面還沒有明確依據,專案公司方面也沒有許可權做主這件事,所以需要客戶走司法程式。”該負責人提到,

等法院判決書明確了開發商退還客戶多少錢,就會去和政府部門申請,使用監管賬戶裡的錢歸還客戶

又是恆大!8旬老太交了近200萬房款,房子卻被賣給別人,錢還拿不回來?

國璽悅龍府實景

其實,出事的不只是蕭山恆大國璽悅龍府,而是整個恆大。

近日,為解決恆大財富投資產品兌付問題,恆大方面公佈了三種兌付方案供投資者選擇,包括現金分期兌付、住宅、公寓、寫字樓、商鋪、車位以及衝抵購買恆大樓盤尾款等多種可供選擇的“抵債”兌付方案,任由投資者選擇和組合搭配。

隨後,網上又傳出恆大破產重組的訊息。

9月13日,恆大集團官網披露稱,網路上近日出現的有關恆大破產重組的言論完全失實。公司目前確實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難,但公司堅決履行企業主體責任,全力以赴復工復產,保交樓,想盡一切辦法恢復正常經營,全力保障客戶的合法權益。

天目短評

對恆大而言,自身的困難並不是藉口,購房者買了你的房子,就是你的業主,你的顧客 ,對待業主應該有起碼的尊重,要捍衛他們的正當權益,這是任何行業都要恪守的規則。

而在國璽悅龍府這事上,記者並沒有看到恆大有在遵守這個規則。

既然把8旬老太買的房,轉手賣給別人,就應該及時把老太交的192萬房款,早點還給人家,而不是偏要讓人家走法律程式,再費一番功夫和錢財,才能拿到自己的房款。

即使國璽悅龍府現在的資金已被監管,但對於這樣的事情,上級公司也應該想辦法收集資金,及時退還給客戶相關房款,而不是打著“走司法程式”的旗號,一拖再拖。

越是遭遇困難時,越應該尊重客戶,捍衛客戶權益。這一堂課,恆大需要補上。

“未經許可,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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