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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身邊的代表說法|物業費,可以不付嗎?不行!

  • 由 澎湃新聞客戶端 發表于 棋牌
  • 2022-05-11
簡介《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物業服務收費,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向業主所收取的費用

商鋪短租要付物業費嗎

房子空置,可以不交納物業費嗎?我覺得小區物業公司服務態度不好,可以不交物業費嗎?我不需要物業公司給我服務,可以不交物業費嗎?這是不少業主都曾有過的疑惑。答案就在《民法典》中。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很明顯,答案是不可以。

背後的道理是什麼呢?這就需要我們知道到底什麼是“物業費”。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物業服務收費,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向業主所收取的費用。”這裡的“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相關場地”“相關區域”指的是小區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以及小區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公共秩序,這也對應了《物業服務合同》中的服務內容。此外,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可以看出,物業費的構成除了人員、辦公等成本以外,主要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等。顯而易見,物業費的內容基礎是“共有”,不是物業公司對業主個體提供服務。

因此,只要物業公司依法依約提供了服務,業主就應當按時支付物業費。

如果,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民法典》在第九百四十四條中也賦予了物業公司催討物業費的權利。物業公司可以先進行催告,要求該業主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公司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所以,如果你拒付物業費,會產生很高的成本。當然,物業公司在催繳物業費時是不能採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的。

事實上,現實生活中,伴隨人們法治素養的提升、法治思維的養成,依法辦事,已經成為我們市民的生活方式。按時、足額支付物業管理費,是守護誠信,更是保障小區居住品質的一大前提。

與此同時,物業服務公司也應依照約定提供服務,把小區管理好,保障業主居住品質不斷提升,才能大家共贏。

(作者系市人大代表、上海市金源方程律師事務所主任金纓)

整理:姚麗萍

稿件來源:新民APP

原標題:《阿拉身邊的代表說法|物業費,可以不付嗎?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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