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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一個“開門殺”,一個未戴頭盔,重傷二級!

  • 由 瀟湘晨報 發表于 棋牌
  • 2022-04-19
簡介2022年3月28日9時,當事人張某駕駛贛G36**輕型欄板貨車沿十里大道閩潯建材城內道路由北向南行駛至538—18號處停車開車門時,與同方向陳某駕駛的贛G3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事故致摩托車駕駛人陳某倒地受重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

重傷二級私了50萬多嗎

「典型案例」一個“開門殺”,一個未戴頭盔,重傷二級!

2022年3月28日9時,當事人張某駕駛贛G36**輕型欄板貨車沿十里大道閩潯建材城內道路由北向南行駛至538—18號處停車開車門時,與同方向陳某駕駛的贛G3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事故致摩托車駕駛人陳某倒地受重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

經調查認定,當事人張某開車門時妨礙其他車輛通行,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之規定,對此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當事人陳某準駕不符駕駛摩托車,且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四款:“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之規定,對此次事故承擔次要責任。

陳某倒地時,頭部與地面發生碰撞,造成急重型顱腦損傷,被鑑定為重傷二級。經醫院全力搶救,目前還處在深度昏迷中……

交警提醒:一盔一帶,安全常在。駕駛電動車、摩托車出行,無論騎車還是乘車,都要戴好安全頭盔。交通事故就在一瞬間,不要等頭部受到傷害了,才追悔莫及。

「典型案例」一個“開門殺”,一個未戴頭盔,重傷二級!

「典型案例」一個“開門殺”,一個未戴頭盔,重傷二級!

監製/黃惠英

稽核/石 甜

編輯/黎 袁

案例來源:第一大隊

【來源:九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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