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棋牌

緩刑期滿又走上歧途,這次被判了四年八個月

  • 由 大眾網 發表于 棋牌
  • 2022-02-03
簡介2021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後,自洗錢犯罪已經入罪,行為人實施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後,為掩飾、隱瞞自己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與

緩刑期滿後怎麼處理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欒海明

四川成都的李某曾是一名大學生,長相甜美、面容姣好,前途光明,卻因為沾染上吸毒惡習而滑向犯罪深淵。2019年9月,李某因販賣毒品罪被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考慮其犯罪情節較輕以及其面臨分娩哺乳等情形,法院對其宣告緩刑一年。

然而緩刑期滿的李某不思悔改,重操舊業,幹起了零包販賣冰毒的勾當,並以銷售化妝品做偽裝。有過前車之鑑的李某這次學“精明”了,為逃避公安機關打擊,隱瞞販賣毒品的毒資來源,她使用妹妹的身份證和銀行卡辦理微信,聯絡販賣毒品並收款,收款後再轉到自己銀行卡消費。李某以為這樣就可以逃避公安機關的打擊,卻不知其行為已經涉嫌洗錢犯罪。

2021年9月,泰安市肥城市人民檢察院以李某某涉嫌販賣毒品罪、洗錢罪提起公訴,近日,泰安市肥城市人民法院以販賣毒品罪、洗錢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三萬元。

檢察官提醒,洗錢犯罪並不遙遠,我們常用的銀行卡、支付寶、微信等,都可能成為犯罪分子洗錢的工具。2021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後,自洗錢犯罪已經入罪,行為人實施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後,為掩飾、隱瞞自己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與性質,實施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轉賬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跨境轉移資金等行為的,單獨構成洗錢罪,與上游犯罪數罪併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