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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認為王振華五年判輕了,我卻已經開始擔心他會變相“越獄”了

  • 由 劉律聊法 發表于 棋牌
  • 2021-12-19
簡介也許,我對這王振華有期徒刑五年不是太糾結了,但我隱隱擔心的是,像王振華這樣的人,他真的能在監獄待夠五年嗎

判刑10年一般幾年出獄

有人認為王振華五年判輕了,我卻已經開始擔心他會變相“越獄”了!

原創劉晶 律師 公眾號:劉律聊法

新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董事長:王振華最近可是太有名了,網上到處都是他的訊息,法律圈、朋友圈到處都在議論他猥褻女童這件事。

這都是因為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猥褻兒童案,一審最終以猥褻兒童罪判處

被告人王振華有期徒刑五年。

有人認為王振華五年判輕了,我卻已經開始擔心他會變相“越獄”了

有人認為王振華五年判輕了,我卻已經開始擔心他會變相“越獄”了

王振華大名鼎鼎,是個有一定影響力的公眾人物,有錢多金,據公開資訊表明,本案中,其一次性給帶女童來酒店的皮條客介紹費就達萬元人民幣以上。

王振華在法庭上拒不認罪,其認為主觀目的是嫖娼,不是猥褻幼女,其最多是治安處罰,不該上升到刑事案件的程度。當然其庭後自己也表示五年的有期徒刑太重了,會進行上訴,要求二審。

其實我認為王振華和他的辯護律師心裡很清楚,檢察院的指控,法院的判決沒什麼大的問題。王振華的行為綜合目前可以獲得的資訊看,猥褻行為是無疑的,他在酒店到底對幼女幹了什麼,他心裡清楚的很,其辯護人也清楚的很。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明知無罪不可能,還要堅持辯護無罪其實就是在刷人設。

公眾人物一般都是這樣,吸毒、賭博、嫖娼、甚至殺人都能認。但是這種很丟人的,重新整理公眾基本人性認知的猥褻女童,他不能認。一旦認了,哪怕是判決只有半年,他的慈善家、大善人、優秀企業家、各種委員和代表的光環就瞬間崩塌了,所以他必須挺,明知不可為也要挺,挺給自己看,挺給別人看。將來即便出獄了,也會說,我當年沒有認罪啊,我都冤枉死了……

有人認為王振華五年判輕了,我卻已經開始擔心他會變相“越獄”了

現在很多人的關注點在王振華判決五年是否輕了,從感情上講,我也感覺輕了點。但是這就是現實情況,目前證據所指向的法律事實只能判這麼多了。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依照上述規定,也就是說,行為人只有在“聚眾或者在公眾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時才將處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目前沒有證據表明聚眾或公共場合,同時目前也只發現他這麼一起犯罪行為。“其他惡劣情節”也規定的有些模糊,導致本案法律適用上有爭議。很多人猜測他是個“慣犯”,極有可能是個老手,受害的女童,不止這一個。但是猜測歸猜測,刑事案件講證據,目前還沒有其他案件的證據。所以這個怪怪癖好的王振華恐怕也就這五年了。

有人認為王振華五年判輕了,我卻已經開始擔心他會變相“越獄”了

也許,我對這王振華有期徒刑五年不是太糾結了,但我隱隱擔心的是,

像王振華這樣的人,他真的能在監獄待夠五年嗎?

有人說,他判決了五年肯定就要坐牢坐五年,為何你還擔心他坐不夠呢?問這樣問題的人,很顯然是對一些事情不是很瞭解。這有錢人、有權勢的人坐牢的騷操作多著呢,我的擔心我並不認為是多餘的,而且還很現實,是有前車之鑑的。

有人認為王振華五年判輕了,我卻已經開始擔心他會變相“越獄”了

首先第一個騷操作就是“保外就醫”。

保外就醫是罪犯因患有嚴重疾病,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和政策,經司法機關批准讓其取保監外醫治的執行方法。又稱監外就醫,屬於監外執行的一種,是人道主義的體現。這個政策是國家對一些確實有身體疾病犯人的人道主義關懷,體現了懲罰和教育,懲罰與人道相結合的司法理念。但是現實生活中,有些人挖空心思鑽這樣的空子,企圖達到暗度陳倉提前出獄的目的。

有人認為王振華五年判輕了,我卻已經開始擔心他會變相“越獄”了

我舉一個搞笑的例子吧,2009年廣東江門副市長林崇中因為受賄判刑10年,不過令人大跌眼鏡的是,判決當日林崇中就直接從法院回家,每天泡茶樓、開寶馬、住別墅,此後媒體才曝出是其買通了看守所長和醫生等人,違規違法辦理的“保外就醫“程式。

與普通罪犯相比,在保外就醫中,曾經的權貴佔有相當比例。本質就在於權貴在位時廣織關係網,具有深厚的人脈,更具備利用先前的各種資源造假的條件,人雖然倒了,根系還在,在金錢的運作下,很可能走偏門。王振華會不會一到監獄就開始“犯病”?要知道違法保外就醫中,心臟病,高血壓,可是重災區哦。

有人認為王振華五年判輕了,我卻已經開始擔心他會變相“越獄”了

其次,還有一些騷操作的坐牢權貴,試圖搞一些子虛烏有的減刑,達到早日出獄目的。

減刑,是指對原判刑期適當減輕的一種刑法執行活動。狹義的減刑是指依法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減刑情節時,由負責執行刑罰的機關報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減輕原判刑罰的刑事司法活動。

減刑本意是念在坐牢的人有積極悔改表現,甚至有特殊貢獻,給予的一種刑期上的減免,讓其早日迴歸社會。但是這也容易被別有用心之人利用,達到少坐牢的目的,權貴們是最愛用的。

有人認為王振華五年判輕了,我卻已經開始擔心他會變相“越獄”了

再舉個搞笑的例子啊,大家都喝過健力寶吧,我舉個健力寶的例子。原廣東健力寶集團董事長張海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案,2007年他一審被判15年有期徒刑,後二審改判為10年。後查明他透過賄賂監獄管理人員、偽造立功材料等手段,先後獲得一次改判、兩次減刑。2011年他獲得假釋,他一出獄便逃往海外,不知所蹤。據公開報道,張海其減刑原因系“檢舉他人犯罪立功”及“專利發明”,而這兩個專案,也正是犯罪分子違規減刑的“造假重災區”。

有人認為王振華五年判輕了,我卻已經開始擔心他會變相“越獄”了

所以說很多權貴在外頭的時候沒見到有啥特殊智慧,一到裡面彷彿開了天眼,吃了什麼“聰明藥”似的,立馬聰慧無比,智商直線飆升,頓悟的也太快了。專利發明是造假重災區,尤其是專利裡面智慧含量最低的“實用新型”特別的受到受不了苦的權貴們的喜愛,大家都成了中華髮明小能手,有些時候幾乎已經發展為一條龍服務了。甚至有錢的金主還會找馬仔蒐集外頭一些犯罪資訊,主動供給給裡面人知道,達到“立功”的目的。

有人認為王振華五年判輕了,我卻已經開始擔心他會變相“越獄”了

好了先寫這麼多吧,有人認為王振華五年判輕了,可是像王振華這樣社會背景的人真的能坐牢坐夠五年嗎,我都表示懷疑呢。雖然他的案子現在離投牢還頗有一段時間,但是我希望大家能繼續關注案子進展。即便將來投牢以後也別把這事情淡忘了,小心被別有用心之人暗度了陳倉,變相“越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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