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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一家餐飲企業僱傭童工 被罰12500元 你還敢僱嗎?

  • 由 浙江日報 發表于 棋牌
  • 2021-12-14
簡介但在進一步調查中,瞭解到該陳姓員工已於5月中旬離職後返回老家,公司負責人在接受詢問時表示,當時正處年初用工緊張之際,分店經理看小陳人長得蠻成人化,招進來從事的又是收銀工作,相對比較輕鬆,且小陳本人要求入職的願望十分迫切,於是抱著用用看的心裡

僱傭童工有什麼處罰

2018-06-25 17:09 | 浙江新聞客戶端 通訊員 趙良進 記者 段瓊蕾

寧波一家餐飲企業僱傭童工 被罰12500元 你還敢僱嗎?

十四五歲本是讀書學習的花樣年華,而小陳卻早早地步入了社會,成為寧波一家餐飲企業的員工,做起本不屬於他這個年齡應該承擔的勞動。儘管被查處時,小陳已被送回監護人身邊,但這家企業錄用小陳工作的行為已經侵害了未滿16週歲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故企業依然受到了處罰。6月25日,寧波市海曙區人社局向媒體釋出了這條訊息。

據介紹,6月上旬,海曙區人社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接到舉報:海曙區一家餐飲公司連鎖店有人招錄未成年人工作。大隊立即派出監察員以上門巡查的方式前往調查,經查閱該餐飲公司營業執照、勞動合同檔案、員工應聘登記表等資料,發現店裡3月初錄用的一名陳姓員工出生日期為2002年7月,涉嫌非法使用童工。

但在進一步調查中,瞭解到該陳姓員工已於5月中旬離職後返回老家,公司負責人在接受詢問時表示,當時正處年初用工緊張之際,分店經理看小陳人長得蠻成人化,招進來從事的又是收銀工作,相對比較輕鬆,且小陳本人要求入職的願望十分迫切,於是抱著用用看的心裡與小陳簽訂了勞動合同,之後聽聞勞動監察部門正在開展“整治非法使用童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仔細權衡後解除了與小陳簽訂的勞動合同,勸其離職,接著派人將陳某送回老家交給其父母。

調查結束,海曙區人社局對該餐飲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違法使用童工的行為處以每個月5000元的罰款,小陳入職2個半月,罰款共計12500元。

公司負責人一開始十分不解且不願意接受處罰。監察員耐心向其解釋《勞動法》、《浙江省實施(禁止使用童工規定)辦法》等法律條文之規定,告之公司雖然勸小陳離了職,但公司錄用小陳工作的行為已經侵害了未滿16週歲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將由勞動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瞭解到這一利害關係,該公司自動履行了人社部門的處罰決定,並表示今後要向同行和朋友廣泛宣講這些法律條文,告訴他們在非法使用童工的事情上絕對不可以抱任何僥倖心理。

(本文圖片來自視覺中國,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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