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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人聰明說“賊”,賊卻稱為“強徒”,此湖北方言源自古代……
- 由 湖廣漁夫 發表于 棋牌
- 2021-12-13
墨子道誰是竊賊
○湖廣漁夫·趣說方言○
關鍵詞:
“賊”用來指“聰明”,早在明代就有。“強徒”這個詞,比“強盜”還早。
湖北方言中,有個單音節詞彙:“zéi”,常用口頭語,形象人“聰明”“精明”等,對應的字就是“賊”。
“賊”指壞人、竊賊,是個很“貶”的貶義詞,怎麼能用來夸人呢?搞錯了沒?
湖廣漁夫認為,其為“賊”字沒錯,貶詞褒用的來由稍後陳述,先說湖北方言中“賊”的用法。
圖片來自網路
(一)湖北方言中的“賊”
竊賊的“賊”,與指“聰明”意的“賊”,在湖北方言裡,是兩種不相同的發音。前一個發音,普通話拼不出,音似擇菜的擇;後一個發音與普通話“zéi賊”音完全相同。
湖北話中的“zéi賊”,既有聰明、精明之褒義,又有“聰明過頭”之貶義,具體含義得看說話時的語境。
1.褒義:聰明伶俐,精明,機靈,機智。
賊人(聰明人,不是指壞人)。
賊伢。這伢蠻賊(這孩子真聰明)。
放賊些(變聰明些)。
更多用在誇小孩子機靈、懂事。
還可以否定表述:
不賊——不夠聰明,腦袋轉不過彎。
2.貶義:狡猾,自私,滑頭,不願吃虧。
這人太賊很了(聰明過頭,諷刺其有點狡猾,得防著點)。
這人是個賊雞子
(愛玩弄聰明)。
(二)“賊”指聰明的來由
其一,古典名著依據。
成書於四五百年前的明代《金瓶梅》中,“賊”字就有“精明”的含義。
《金瓶梅》中,多處出現“賊”字,不同語境下含義不同。
《金瓶梅》第四十一回:
玉樓道:“
如今人也賊了
,不幹這個營生。論起來也還早哩。才養的孩子,割甚麼衫襟?……
”金蓮道:“你便浪攠著圖扳親家耍子,平白教
賊不合鈕
的強人罵我!……”
這段對話中,出現兩個“賊”字。“如今人也賊了”,這句中的“賊”,是“聰明”或“精明”之義,即“如今人也精明瞭”。
“平白教賊不合鈕的強人罵我”這句中的“賊”,是副詞,極、很、非常之義(也有人把此處“賊”解釋為“混賬”)。
再看《金瓶梅》七十二回中,潘金蓮的話:
(3)“……你這波答子爛桃行貨子,豆芽菜有甚正條捆兒也怎的?
老孃如今也賊了些兒了
。”
這段話中的“賊”,也是“聰明”或“精明”之義。“老孃如今也賊(精明)了些兒了”。
《金瓶梅》是白話小說,多數學者認為,裡面的口語是山東方言。這說明,早在明代,北方話中,“賊”就有“聰明”之義。
其二,詞彙貶義變褒義,在漢語詞義演變中,較為常見。
從古到今,漢語詞彙的詞義是不斷演變的,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化而變化,發生擴大、縮小、轉移等義變。
貶義詞變褒義,在以上引用的《金瓶梅》文字中,就有現存答案。
“平白教賊不合鈕的強人罵我”,這句中的“強人”,就是個貶義詞。“強人”,指兇暴、強橫之人。
《水滸傳》第十六回中,有一句“這裡正是強人出沒的去處”,其中“強人”,是強盜之義。
但強人,現在變成了褒義詞,指強有力的人、本領高的人、能人。如媒體形象格力老總董明珠是“女強人”,為誇讚。
還有的詞彙,本是褒義,後演變成貶義。
如骯髒,古義是指人“剛直”。
風流,古義為風度、風雅、傑出,後生出“花哨輕浮”“作風不正”等貶義。
“賊”這個字,其字義,就在不斷引申變化之中。
“賊”是會意字,貝、刀、戈三個字組成。也有人認為是形聲字。戈為形,則為聲。
以“戈”擊“貝”,字的本義是“毀壞”,引申為傷害,殺害。引申為名詞,指有危害的人。又指幹壞事的人,特指強盜。最後引申為偷竊東西的人。
按《新華大字典》《現代漢語詞典》釋義,目前“賊”字義:
1。偷東西的人,盜匪,盜賊。
2。對人民和國家有危害的大壞人。工賊,賣國賊。亂臣賊子。
3。邪的,不正派的。賊眉鼠眼。賊頭賊腦。
4。傷害。是賊天下之人者也(《墨子 非儒》)——這是害天下人的做法。
5。方言:狡猾。這傢伙太賊了。(北方方言、湖北方言均有此義。)
6。方言:很,非常。賊貴,賊大。賊冷,賊亮。(北方方言常用,湖北話不用。)
對湖北方言、北方方言中的“賊”字“聰明”之義,字典、詞典未收入。
從“竊賊”身份特點來看,“賊”引申出“聰明”之義,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從法律角度講,竊賊是罪犯,從道德角度講,竊賊是品質不好的壞人。但竊賊與持刀搶劫的“劫匪”性質又不一樣,社會危害程度不同。湖北還有句俗語,自古強徒(竊賊)無死罪。竊賊是乘人不備、偷偷摸摸幹壞事,做竊賊一般需要飛簷走壁的功夫,察顏觀色的機敏,笨傻蠻人真幹不了這事。從這個角度講,竊賊都是聰明的,他們只是把聰明用錯了地方。所以在民間語言中,“賊”引申出“聰明”之義,也合乎邏輯。
明代短篇小說集《三言二拍》,有一篇《神偷寄興一枝梅 俠盜慣行三昧戲》,講了一個神偷懶龍的故事。開頭有四句詩曰:
“劇賊從來有賊智,
其間妙巧亦無窮。
若能收作公家用,
何必疆場不立功?”
小說接著引述戰國時期孟嘗君養食客三千,雞鳴狗盜的也收拾在門下,關鍵時刻發揮作用的典故。
神偷懶龍故事抨擊了封建社會制度問題,能人無用武之地。“有奇巧智謀之人,沒處設施,多趕去作了為非作歹的勾當。”
其三,“賊”指聰明的第三個理由,是湖北方言發音,與普通話“賊”字讀音完全相同,沒有其他字可代替。
(三)“強徒”一詞來由。
最後,說下湖北方言“強徒”來由。
偷東西的人盜匪、小偷,北方話說為“賊”,湖北話說為“強徒”。
簡言之,湖北話,“賊”說為“強徒”,而把打劫的劫匪,稱為“搶犯”。
攆強徒。
只看到強徒吃肉,冇(冒)看到強徒捱打。
強徒久做必犯,賭徒久賭必輸
。
強徒,不可寫為強頭、強偷。
其實強徒一詞古已有之,是強盜的早期稱呼。
強徒:強盜;強暴之徒。強盜,即暴力搶奪別人財物的人。
明代陳汝元《金蓮記·焚券》:“垂念孤忠,欲除奸佞,是允為世間義士,怎作海上
強徒
。”
明代名著《西遊記》第五十八回:“前至中途,偶遇
強徒
劫擄。”
古代的“強徒”指強盜,含義與現在湖北方言有些區別,這是詞義變化的正常現象。
正如,古代,“賊”指搶奪,盜才指盜竊
。
唐柳宗元《童區寄傳》,寫了一個真實的故事:兒童區寄被兩個強盜劫持後,憑著自己的勇敢機智,終於手刃二盜,保全了自己。這篇傳記作品中的“賊”,均指強盜,而非盜賊。
“行牧且蕘,
二豪賊
劫持反接,佈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虛所賣之。”
(翻譯:他正一邊放牛一邊打柴,有兩個蠻橫的強盜把他綁架了,反揹著手捆起來,用布矇住他的嘴。帶到離本鄉四十多里遠的地方,想到集市上把他賣掉。)
“我區氏兒也,不當為僮。
賊二人
得我,我幸皆殺之矣!願以聞於官。”
(翻譯:“我是姓區人家的孩子,不應當做奴僕。兩個強盜強行綁架了我,幸好我把他們都殺了!我願把這件事向官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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