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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許可私自架設伺服器經營網路遊戲是否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 由 網路遊戲律師 發表于 棋牌
  • 2023-01-19
簡介案例江蘇法院網 2014年4月24日|一審徐某、朱某、黃某侵犯著作權案【案情】被告人徐某、朱某、黃某未經著作權人上海盛大網路發展有限公司授權許可,合夥或單獨私自架設伺服器經營《熱血傳奇》遊戲,非法經營數額分別為45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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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許可私自架設伺服器經營網路遊戲是否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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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遊戲在司法實踐中,具有兩種保護模式:一是元素保護模式,二是類電作品保護模式。前者不承認遊戲構成一項獨立的作品,僅僅對遊戲中的元素分別給予保護;而後者將部分遊戲認定為獨立作品,但否認其為獨立的作品型別,而是類推適用電影作品進行保護。囿於著作權法作品法定主義,類電作品保護模式是當前司法實踐中所能採取的最合適的路徑。網路遊戲具有獨特的創作過程、表達手段和表現形式,隨著網際網路技術的高速發展,網路遊戲勢必經歷“非獨立作品”到“獨立作品(類電作品)”,再成為“獨立作品型別”這樣一個發展過程,最終徹底脫離電影作品的影響,成為著作權法上一種獨立的作品型別。

以營利為目的,違反著作權管理法規,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私自架設伺服器經營網路遊戲,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未經許可私自架設伺服器經營網路遊戲是否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案例

江蘇法院網 2014年4月24日|一審

徐某、朱某、黃某侵犯著作權案

【案情】

被告人徐某、朱某、黃某未經著作權人上海盛大網路發展有限公司授權許可,合夥或單獨私自架設伺服器經營《熱血傳奇》遊戲,非法經營數額分別為452702。83元、452702。83元、189997。82元。

【審理】

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的規定,以侵犯著作權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徐某、朱某、黃某一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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