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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監會、港交所齊發聲!擬推虛擬資產期貨ETF!

  • 由 證券之星 發表于 棋牌
  • 2022-12-17
簡介”隨後,香港證監會網站釋出了《有關虛擬資產期貨交易所買賣基金的通函》(以下簡稱《通函》),詳細介紹了認可虛擬資產期貨 ETF 在香港公開發售的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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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以下簡稱“香港證監會”)副行政總裁兼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梁鳳儀女士在“在香港金融科技周 2022”發表演講時透露,香港證監會計劃釋出有關虛擬資產期貨交易所交易基金(以下簡稱“ETF”)的指引。香港交易所聯席營運總監及市場聯席主管姚嘉仁隨即表示,香港交易所歡迎香港證監會准許以虛擬資產為基礎的ETF在香港上市。

香港證監會:擬認可虛擬資產期貨

ETF在港公開發售

梁鳳儀在演講中透露,香港證監會一直積極研究設立一個制度,藉此向那些可供投資於主流虛擬資產並設有妥善投資者防護措施的 ETF 給予認可。她說:“我們現時認為,最初對於虛擬資產期貨 ETF 的某些疑慮,至今已變得可控,只要設立妥善的保障措施,便能迎刃而解。除了適用於 ETF 的現行規定外,虛擬資產期貨 ETF 亦將須在其管理公司、投資策略、披露及投資者教育方面符合額外規定。在初步階段,我們預期相關資產將限於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買賣的比特幣(Bitcoin)期貨和以太幣(Ether)期貨。”

隨後,香港證監會網站釋出了《有關虛擬資產期貨交易所買賣基金的通函》(以下簡稱《通函》),詳細介紹了認可虛擬資產期貨 ETF 在香港公開發售的相關情況。

香港證監會、港交所齊發聲!擬推虛擬資產期貨ETF!

香港證監會、港交所齊發聲!擬推虛擬資產期貨ETF!

《通函》表示,香港證監會將考慮允許以虛擬資產為基礎的ETF,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主要透過期貨合約的方式在香港公開發售。

根據《通函》,香港證監會對認可虛擬資產期貨ETF的要求是:符合證監會《單位信托基金及互惠基金、投資相連壽險計劃及非上市結構性投資產品手冊》(證監會手冊)中“總體原則”部分(“總體原則”部分)及《單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則》,的適用規定,以及《通函》所載的其他規定。

虛擬資產期貨ETF的管理公司,則須具備良好的監管合規記錄;且在管理ETF方面擁有至少三年的過往業績。管理公司所屬集團公司管理相同或類似型別產品的相關經驗將被考慮在內。

此外,《通函》還對認可虛擬資產期貨 ETF相關的合資格期貨、投資策略、資訊披露、發行、投資者交易等進行了詳細說明。

港交所:歡迎香港證監會引入虛擬資產ETF

同日,香港交易所聯席營運總監及市場聯席主管姚嘉仁表示,香港交易所歡迎香港證監會今日的公佈,准許以虛擬資產為基礎的ETF在香港上市,進一步加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並支援香港作為亞洲首選 ETF 市場的持續發展。

他說:“我們非常期待虛擬資產領域將帶來的機遇。香港交易所已準備好迎接各項市場創新,實踐其‘連線現在與未來’的企業戰略。香港交易所將與發行人及各方持份者緊密合作,專注於為香港 ETF市場順利引入此類新產品。我們將適時向市場公佈最新發展。”

香港證監會將允許散戶證券型代幣發行

梁鳳儀在演講中還透露,香港證監會現已準備就緒,若制訂好適當的保障措施,便會調整監管對策,並允許散戶投資者參與證券型代幣發行(STO)的投資。

她表示,香港證監會意識到,分散式賬本技術(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可為證券發行和交易帶來一些潛在的好處,既可提高傳統金融業的效率和透明度,同時亦有助降低成本。香港證監會於 2019 年發表了一份簡單宣告,闡釋了香港證監會的監管規定如何適用於從事 STO 的相關各方,包括只准向專業投資者進行有關的銷售。

梁鳳儀說:“至今,市場情況已大為改變。STO 愈來愈受傳統金融機構青睞,當中,大部分機構都有興趣將債務證券或投資基金單位等傳統金融工具”代幣化“。我們現已準備就緒,若制訂好適當的保障措施,便會調整監管對策,並允許散戶投資者參與相關投資。”

她表示,持牌機構應就所有證券型代幣採取額外措施,在向客戶分銷這些代幣前,應先進行合理程度的盡職審查,並就智慧合約進行審計。故此,香港證監會將重新審視有關證券型代幣在持牌虛擬資產交易所納入交易的規定,並會評估是否需要作出修改。

香港證監會現正依照上述構思擬備一份通函,並會在當中詳述經修改後的證券型代幣制度,待完成後便會作出公佈。

香港證監會正就散戶參與虛擬資產交易相關制度展開諮詢

梁鳳儀還介紹了關於新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制度的公眾諮詢工作。根據目前正處於立法階段的《打擊洗錢修訂條例草案》,在香港提供服務的中央虛擬資產交易所必須領有證監會牌照。待該草案獲得通過後,香港證監會將就有關規定的細節諮詢公眾意見。

對於應否限制獲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只准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雖然這項規定未有列入該草案內,但在草案委員會審議階段,立法會議員和公眾人士紛紛就此提出許多意見。支援“只限專業投資者”一方認為,一旦放寬有關規定,便等同將加密資產“合法化”;

贊成散戶投資者可使用獲證監會發牌的平臺一方則指出,若將散戶投資者拒諸門外,便會驅使他們轉用海外那些只受有限度監管或甚至完全不受規管的網上虛擬資產交易平臺來進行交易。而事實上,有些平臺甚至是詐騙網站。

鑑於以上觀點,香港證監會打算就是否放寬“只限專業投資者”這項規定,諮詢公眾意見;若放寬,那麼在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推出代幣供散戶投資者於第二市場買賣前,應有怎樣的管治程式?納入哪些交易準則?香港證監會的金融科技組現正就此及其他事宜與業界和持份者展開密集式的非正式諮詢,然後才就有關建議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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