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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聲勸阻卻惹禍上身!電梯抽菸該不該管?

  • 由 認字大王 發表于 棋牌
  • 2022-11-28
簡介一審法院認為楊帆勸阻老人與老人的死並沒有因果關係,根據公平原則判決楊帆賠償老人家屬15000元

商標侵權怎麼處理

你是否時常在樓道、電梯這些公共場所聞到若有若無的煙味,抑或是看見有人吞雲吐霧、毫不顧忌……[淚奔]

這時候,你會選擇忍氣吞聲,還是親自勸阻?

一、案件之緣起

2017年,楊帆作為一名醫生,深知二手菸的危害,他的選擇是——親自勸阻。段小立堅持認為楊帆不尊重自己,兩人從電梯裡出來仍然爭執不休。曾做過心臟手術的段小立,因此喪失意識,急救後宣佈臨床死亡。

毫無疑問,段小立的家人難以接受,以原《侵權責任法》第6條為由將楊帆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擔40餘萬元的民事賠償。

一審法院認為楊帆勸阻老人與老人的死並沒有因果關係,根據公平原則判決楊帆賠償老人家屬15000元。

二審法院認為一審事實認定正確,不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將該判決撤銷並駁回一審原告的所有訴訟請求。

一聲勸阻卻惹禍上身!電梯抽菸該不該管?

圖源:財新網

二、電梯等場所是否可以抽菸?

對於公共場所的吸菸管理,其實許多地方已經出臺相應的管理條例。以上海市為例,法規中明確規定:“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內禁止吸菸。”

每一位公民都有來自法律的授權,制止吸菸者在禁止吸菸場所吸菸。而不聽勸阻的吸菸者,也有來自法律的懲罰,將被責令改正,並處以五十元以上兩百元以下的罰款。

當然,在特定情形下,你以為你在室外就可以吸菸,NO![思考]

譬如,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活動人群的公共場所、婦幼保健院(所)、兒童醫院、體育場館、演出場所的觀眾坐席和比賽、演出區域等,即便在室外,也是禁止吸菸的。

三、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怎麼辦?

在這個案件中,還有個爭議點在於老人的死,發生在和楊帆爭執過後,而老人自身做過心臟手術。

而在法律界,這個爭議點聚焦在了一審中“公平原則”的適用。公平原則體現在《民法典》第1186條:“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依照法律的規定由雙方分擔損失。”

根據對本案情的梳理,可以明確楊帆的勸阻行為是合法的,若是合法,為何需要承擔責任?若一審判決得到維持,顯然有悖於法感情,這也是二審判決受到讚揚的原因。

但若楊帆的行為越了界,打了人,那麼他的行為就變得不合法了,同樣處於因果關係不明朗的狀態下,就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了。根據公平原則,按照經濟能力適當予以補償。

一聲勸阻卻惹禍上身!電梯抽菸該不該管?

吸菸有害健康

最後,控煙工作需要整個社會的共同努力,才能行之有效。

當然,應該是合法的勸阻行為。[靈光一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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