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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沒有約定還款期限,這錢還能要回來麼

  • 由 冷眼看看這世界 發表于 棋牌
  • 2022-11-10
簡介張三借給李四五萬塊錢,李四以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為由拒絕還錢,張三該怎麼辦張三在2020年5月借給了李四五萬塊錢應急,並且要求李四寫了一張借條

什麼叫約定還款

張三借給李四五萬塊錢,李四以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為由拒絕還錢,張三該怎麼辦

張三在2020年5月借給了李四五萬塊錢應急,並且要求李四寫了一張借條。但是,李四在寫借條的時候,沒有寫明還款日期。而張三因為兩人關係比較好,也沒好意思特別要求他在借條上新增上,只是當面口頭再次確定在三個月之內一定能還上。

但是三個月的時間過去了,李四並沒有還款。張三提醒的時候,李四說:“現在手裡沒錢,很快有了就會還。我不會賴你錢的,我不是那種人。”考慮到兩個人之間的關係不錯,又在同一小區居住,不至於跑了找不到。張三也就沒再催他還錢。

轉眼一年過去了,李四還是沒還錢。張三急了,再找李四要錢,李四卻說,“急啥,我有錢肯定給你。我又不是不認賬。“張三表示自己要用錢,而且當初說的也是週轉三個月,要不我也不能借給你那麼多錢。李四語重心長的說:“哥們,咱說話要講證據,當時明明說的是啥時候有錢啥時候還,怎麼又變成三個月了?要是說了三個月,借條上肯定就寫了,現在你看看,借條上有麼?”張三當時氣得說不出話來,感覺自己的這些錢可能就打水漂了。

那麼張三的錢還有沒有要回來的可能呢?肯定地說,是有的。

借條在我國的法律上屬於合同的一種,而合同的違約起訴時效在民法典中是三年,也就是從李四拒絕履約開始,三年之內,張三都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李四返還這筆借款。

有人說,李四的借條上沒有寫明什麼時候還款啊?所以李四不還錢不能算是拒絕履約。其實不是的,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這在民法典當中就屬於合同中沒有約定清償期限。這種情況下,債權人可以隨時向債務人提出清償要求,並且給予對方一個寬限期限,比如張三可以在2021年的六月一日通知李四,“我現在需要用錢,我再給你十天的時間,你務必要在十天之內把錢給我。”

這個時候,李四就已經得到了一個明確的必須履行清償責任的期限是2021年6月12日,也就等於給那份借款合同,補充完整了還款期限。如果李四依然拒絕還款,那麼在十天期滿後的第二天,張三就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李四還錢。而民法典所規定的三年期限也是從這一天開始起算。也就是說從這一天開始,即使張三因為有工作或者其他什麼原因耽誤,導致沒有及時起訴。那麼從這一天天開始起算,三年之內的都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李四還錢。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如果張三要求李四還錢。李四當場就說:“要錢沒有,要命一條’。這就是明確表示不可能還錢。這種情況就連寬限期都不用考慮。第二天就去法院起訴。這就是民法典裡所說的債權人第一次向債務人主張權利的時候,債務人就明確表示不履行的情況。這種情況下,起訴期就從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的第二天開始。

所以在這個案例中,張三完全沒有必要因為借條上沒有簽署還款時間而懊悔。當然我們也還是希望借款合同寫得更嚴密一些。以免被某些人鑽漏洞。

借款合同中沒有約定還款期限,這錢還能要回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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