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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蘇州、南京等地名酒酒瓶回收形成產業鏈條,真瓶裝假酒

  • 由 人民網江蘇頻道 發表于 棋牌
  • 2022-10-20
簡介記者在無錫、蘇州、南京等地調查發現,一個名酒酒瓶可賣到幾十元甚至上百元,名酒酒瓶回收甚至已形成一條完整的產業鏈條,假酒製作、銷售等環節利潤均超100%

回收名酒去哪裡收的多

記者在無錫、蘇州、南京等地調查發現,一個名酒酒瓶可賣到幾十元甚至上百元,名酒酒瓶回收甚至已形成一條完整的產業鏈條,假酒製作、銷售等環節利潤均超100%。名酒酒瓶回收何以成為生意?該如何斬斷這條黑色產業鏈?

一瓶“漂流記”,一條“產業鏈”

前不久,以李某某為首的一個家族式假酒團伙被南京警方成功搗毀,現場查獲的除了已灌裝好的200餘箱假名酒,還有2。6萬餘件名酒外包裝材料,以及散裝的低端劣質白酒80餘箱。這些成本幾十元的散裝酒穿上名酒酒瓶的“馬甲”後,身價翻了幾十倍,甚至能賣到上千元。

這起案件揭開名酒酒瓶生意的冰山一角。

李某某團伙長期在南京、鹽城、無錫等地,以回收廢品為掩護,從酒店服務員那裡收購名酒酒瓶。由於酒店服務員開瓶手法專業,所以李某某團伙出手的包裝材料“品相”較好,積累了一定“客戶”,張某某團伙是其中“客戶”之一。

“這不是一個團伙的造假行為,而是分屬產業鏈不同環節的多個團伙,經過明確分工合作完成的假酒製售案件。”南京市公安局食藥環偵支隊食藥大隊大隊長陳修舉說。

從高檔餐廳餐桌,到回收站、小作坊,再回到餐桌,一個名酒酒瓶的“漂流記”,背後隱藏的是一個規模大、分工細,生產、包裝、銷售“一條龍”的完整產業鏈。

“酒瓶和外包裝全部是真的,只要不開啟喝,即便業內人士也很難辨認。”陳修舉告訴記者,較高的迷惑性,是不少造假團伙選擇“真瓶裝假酒”的原因。“比如,茅臺酒的瓶帽、瓶身、標籤、酒盒甚至紙箱等,每年都會不斷出現新的防偽細節,一般的造假工藝很難跟上,收購真酒瓶成了最便捷的方式。”而從近年來查辦的製售假酒案件來看,這條灰色產業鏈的產供銷環節已實現“專業化”分工。“酒瓶‘品相’不同,價錢也不同,假酒製售方甚至開始‘貨比三家’,選擇價效比最高的酒瓶回收團伙長期合作。”

在常熟市人民法院近日審理的一起菸酒店售賣假酒案件中,製造假酒的胡某保供述了各類名酒酒瓶和原料酒的價格:茅臺包材費800元/箱,原料酒360元/箱;洋河天之藍包材費280元/箱,原料酒90元/箱;洋河夢之藍350元/箱,原料酒80元/箱;劍南春包材費240元/箱,原料酒80元/箱。記者注意到,除茅臺酒瓶裡灌裝的是胡某保從貴州茅臺鎮批發的醬香型桶裝白酒,其餘原料酒則是胡某保從無錫市梁溪區一家食品批發市場買來的綿竹大麴。

“其實很多回收的名酒酒瓶都流入到造假分子的手裡。”在貴州省茅臺鎮長期從事酒銷售的陳明(化名),對目前常見的兩種“真瓶裝假酒”伎倆再熟悉不過——一種“打孔”後以假換真,另一種是從飯店收購酒瓶,“二者都有很大的利潤空間”。

酒瓶標籤上顏色較深的位置,如背面的黑色麥穗圖案處,往往暗藏玄機。陳明告訴記者,製假者原價買回真酒後,用熱風機給標籤加熱,可以完整地撕下標籤,然後在“麥穗”處打孔,倒出真酒,注入假酒,把標籤貼回去。“在標籤深色位置打的孔極其隱蔽,肉眼根本看不出來,除非用強光手電。”不法分子把裝著假酒的真瓶以市場價賣出回本後,取出來的真酒可以“再賣一次”,而且通常是低價賣給酒圈內的茅臺酒愛好者。

相比之下,從飯店收購酒瓶的方式更加“簡單粗暴”,也更為普遍。陳明說,飛天茅臺日產量在3萬瓶左右,流向市場的酒瓶,有不少被“二次利用”,裝進假酒後再賣出。“膠帽儲存完好的,最高能賣出300元-500元/箱的高價。”陳明告訴記者,圍繞酒瓶子已逐漸形成完整的利益鏈條,尤其在收購端,一些酒店的管理層甚至和製假者形成“利益共同體”。

高檔餐廳酒店,瓶販子最活躍

在酒店管理人員朋友的幫忙下,記者以即將開業的某酒店老闆身份,電話聯絡了一名酒瓶收購者。

“你是哪位?”“是哪個介紹的?”“你們酒店在哪裡?”剛一接通,收購者就接連丟擲3個問題。聽到記者的回答,他仍心存疑慮,“這個地方沒去過,我要再瞭解一下。”問及姓名,他更是諱莫如深:“我們這一行沒有貴姓,你也問不到貴姓,有事說事就行。”

接下來的溝通中,收購者多次試探詢問記者的酒店規模、走單數量等情況。對於酒瓶價格,他給出一組“參考價”:國緣4k刮獎卡10元一張,單獨回收包裝盒、酒瓶均為10元/件,連瓶帶盒完整的一套25元。聽到記者打聽茅臺酒瓶的回收價格,他似乎有些懷疑:“你們這裡還能搞到茅臺?如有,瓶子加膠帽套我給你220元。”

記者在暗訪中發現,真正大規模收購名酒酒瓶的商販不在居民社群,而是“活躍”在高檔餐廳酒店。

“餐廳明令禁止這種行為,一旦發現嚴厲處罰甚至開除。”南京市建鄴區綠博園附近某高檔餐廳經理張天(化名)透露,現實中,餐廳服務員甚至是管理人員進行酒瓶私下交易的情況較為常見。按照餐廳要求,客人未帶走的酒瓶應作為垃圾統一處理,但實際監管起來難度不小。“服務員在開酒瓶時會非常小心,不損壞防偽碼、膠帽套,等客人吃完散場,就第一時間把酒瓶收起來,再找合適時間帶出去賣掉。”

酒瓶回收產業鏈的背後,是高額的利益驅動。越是價高的名酒,造假的利潤就越高。

2019年8月之前,周某軍還只做倒賣假酒的生意,對這個行當漸漸熟悉後,他選擇更為暴利的產業鏈“上游”——自己動手用真酒瓶灌裝假洋酒。他以120元-400元/箱(一箱12瓶)的價格,從某酒吧營銷主管王某那裡回收軒尼詩、人頭馬等高檔洋酒瓶,用自來水簡單沖洗後,再次灌進網購來的酒液原漿,重新貼標包裝,再出售給王某,而王某則以360元/箱的價格賣給酒吧。

今年3月,周某軍被無錫警方逮捕。辦理此案的無錫市公安局新吳分局園區派出所刑偵民警王逸寧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周某軍灌裝的酒液1。2萬元/桶,一桶可以灌裝300瓶,攤到每瓶成本僅為40元,加上網購來的外包裝、標籤等材料成本,一瓶假洋酒的成本在60元左右,售價160元,利潤高達近兩倍。短短5個月,周某軍就非法獲利60餘萬元。

但這些利潤在周某軍看來只是“小頭”。一瓶進價360元的假軒尼詩,在酒吧通常以1200元-1300元的高價賣出,每瓶利潤高達近千元。涉案酒吧老闆坦言,為了高利潤進一些假酒摻著賣,是不少娛樂場所的潛規則,“一間酒吧60%的利潤來自酒水、果盤,假酒比例越高,收入就越高”。就他觀察,來酒吧點高檔洋酒的大多是商人或高階白領,“他們大多是為了充面子,至於酒的好壞,很多人喝不出來,加上酒吧燈光昏暗,就更難發現了”。

斬斷利益鏈,還須用利劍

為防止酒瓶回收用於造假,酒廠為何不自己回收酒瓶?

記者試著撥打了國內幾家高階白酒的客戶服務電話,得到的答覆幾乎一樣:酒瓶不回收使用。“我們從來不回收舊酒瓶的,使用舊酒瓶不符合國家和企業的安全標準。”貴州一家知名白酒廠家的客服人員表示。

陳明告訴記者,即使回收酒瓶也用處不大,由於酒廠安裝瓶蓋時一律採用機器壓裝,二次回收使用時容易出現破損,再利用價值不高。

司法機關在打擊“真瓶裝假酒”方面面臨諸多難題。曾辦理過多起製售假酒案件的崑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陸辰偉發現,幾乎所有造假窩點都隱藏在城鄉接合部或者農村不起眼的農房裡,發現查處難度很大。“只需幾平方米,就能搭建起一條‘生產線’,為了逃避打擊,這些窩點還會不定期流動。”

違法成本低,也是造假者有恃無恐的重要原因。江蘇法德東恆律師事務所律師藍天彬說,回收酒瓶本身並不違法,但是明知下家用於製售假酒,仍然予以出售,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但由於當前製造假酒各環節已實現專業化,各環節上家和下家只需電話聯絡、網上銀行或者銀行轉賬付款、物流公司發貨,上下線之間一般都不認識也根本無須見面,致使司法機關難以對上下游造假售假全鏈條進行有效打擊。“一般都是從這條產業鏈的最下游——售假入手,再拔出蘿蔔帶出泥,真正追溯到上游回收酒瓶行為的案件很少。”

過去,生產製作假酒團伙大多以工業酒精為原材料,不管量多量少,一經查處,就能定其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縱觀近年來查處的“真瓶裝假酒”案件中,造假團伙大多用口味接近、價格相對低廉的白酒直接灌裝至回收來高檔白酒的酒瓶內。目前公安機關對於製造假酒一般是按照“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等進行處罰,其量刑難以有效震懾犯罪分子。

記者注意到,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對於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情節特別嚴重的,把量刑標準“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入罪標準從原有的“銷售金額”變為“違法所得數額”,懲處力度明顯加大。

為遏制“真瓶裝假酒”的製假行為,陳明建議,國家應出臺相關法律法規來規範酒瓶及外包裝物回收利用行為,相關行政機關要進一步加大對酒瓶回收環節的監管。消費者也要提高鑑別意識,從授權專賣店、大型商超等正規渠道購買酒水。“雖然僅從瓶身看不出真假,但二次使用的酒瓶,一般封裝工藝都比較粗糙,漏酒的可能性很大,消費者購買時可以適當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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