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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閱讀並同意”,App使用者協議你完整閱讀過嗎?

  • 由 湘湘帶你看社會 發表于 籃球
  • 2022-07-07
簡介9%受訪者很少或從沒閱讀過App使用者協議隱私協議

積讀第幾聲

移動網際網路時代,App成了人們的必備工具。首次下載使用時,點選“我已閱讀並同意使用者協議和隱私政策”是常規操作。這些協議動輒上萬甚至數萬字,長度堪比一篇論文,對於這些內容身為使用者的你是否有仔細閱讀過全部內容?

“我已閱讀並同意”,App使用者協議你完整閱讀過嗎?

動輒上萬字,多少人會讀App使用者協議?

前不久有媒體報道,從5款下載量過億次的社交、遊戲、短影片、購物等App發現,各App會根據自身特點規定使用者協議和隱私政策的內容。不過,一些基本內容是相同的。

在使用者協議方面,App一般會介紹產品基本情況和使用規範,比如賬戶如何註冊、登出,密碼丟失如何處理;強呼叫戶行為規範,比如要求使用者不得編造、散佈謠言、虛假資訊;強調本公司的權利,比如相關內容的智慧財產權歸公司所有;此外,還會宣告免責條款、留有聯絡方式等。

針對近年來備受矚目的個人資訊保安,使用者協議一般會單獨列出“個人資訊保護”一章,有的還專門列出“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條款。同時,隱私政策也從個人資訊的收集、管理、儲存、保護等方面進行詳細規定。

這5款App使用者協議和隱私政策總字數超過13萬字,平均每款App需要使用者“閱讀並同意”的內容約2。7萬字,比一篇本科論文長,逼近碩士論文的篇幅。一些小眾App的協議相對簡單,使用者協議長度在數千字。

如此龐大的閱讀量,有多少使用者會去看呢?武漢大學網路治理研究院副院長袁康所在的聯合調研組去年對1036人進行調查訪談的結果顯示,77。8%的使用者在安裝App時“很少或從未”閱讀過隱私協議,69。69%的使用者會忽略App隱私協議的更新提示。

“使用者協議和隱私政策寫滿了大量冗雜資訊,專業人士都直呼頭疼,更別提普通消費者了。”袁康認為,“少有人讀”反映出相關協議仍“形同虛設”,達不到保障使用者知情權的初衷。

“我已閱讀並同意”,App使用者協議你完整閱讀過嗎?

“我已閱讀並同意”,App使用者協議你完整閱讀過嗎?

部分網民對使用者協議和隱私政策的吐槽

App使用者協議裡的那些“坑”你知道嗎?

近年來,App使用者協議和隱私政策在治理中逐步完善。不過,部分App仍然在“挖坑”,消費者一不小心就容易掉進陷阱。

第一“坑”:不同意則不能用。個人資訊保護法規定,個人資訊處理者不得以個人不同意處理其個人資訊或者撤回同意為由,拒絕提供產品或者服務;處理個人資訊屬於提供產品或者服務所必需的除外。

“部分App展示商品、影片時完全沒必要過度索取個人資訊,那些不同意便不能用的行為是不合適的。”中國資訊保安研究院副院長左曉棟還提醒說,“是否必需不該由App單方面規定,要防止打擦邊球。”

第二“坑”:暗度陳倉。今年3月,“oTMS到哪了”App在首次執行時未透過彈窗等明顯方式提示使用者閱讀隱私政策等收集使用規則,或以預設選擇同意隱私政策等非明示方式徵求使用者同意,涉嫌隱私不合規,被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通報。

第三“坑”:先斬後奏。今年以來,“雲聯健康”“尋跡旅行”等多個App在徵得使用者同意前開始收集個人資訊,而被一一通報。“雖然相關部門對類似行為不斷加強監管,但App違法收集個人資訊的行為仍然具有一定隱蔽性。”袁康說。

第四“坑”:一次同意,次次同意。部分App會根據需要修訂隱私協議,但使用者無法及時得知內容是否有所更新。比如,一款美妝App在使用者協議中表示,公司有權根據需要不定期地制訂、修改本協議及/或各類規則,並在App平臺公示,不再另行單獨通知使用者。消費者使用平臺服務,即表明接受修訂後的協議和規則。

第五“坑”:個人資訊轉送第三方。一款購物App的使用者協議稱,對於消費者的影片、照片、文字等,“(平臺)均享有永久的、無期限及地域限制的、完全免費的使用權”,並且“有權將其許可給任何第三方使用”“實際行使時無須另行徵得您的同意”。袁康認為,App在初始協議裡就徵得了將使用者資料與第三方分享的授權,相當於讓使用者放棄了對未來個人資訊流通轉讓的審查權利。

“我已閱讀並同意”,App使用者協議你完整閱讀過嗎?

70.9%受訪者很少或從沒閱讀過使用者協議/隱私協議

近日,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聯合問卷網,對1561名受訪者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70。9%受訪者很少或從沒閱讀過App使用者協議/隱私協議。64。1%的受訪者指出當下的App使用者協議冗長複雜,62。3%的受訪者建議將與使用者關係密切的重要部分在協議前面突出顯示。

受訪者中,00後佔26。7%,90後佔42。4%,80後佔25。2%,70後佔4。9%,60後佔0。8%。

浙江杭州某高校研究生周佳怡在下載App時,一般不會仔細閱讀使用者協議或隱私協議,都是直接勾選同意,“就算要看也只會掃一眼前面幾條的內容,後面的就沒耐心讀了”。

下載App時,70。9%的受訪者很少或從沒閱讀過使用者協議/隱私協議,其中20。5%的受訪者從沒讀過。僅22。8%的受訪者經常閱讀,6。3%的受訪者基本都閱讀。

“首先內容太多,其次是協議內容比較刻板,使用者大多沒耐心讀完。”周佳怡說。

南昌某高校大二學生吳潔下載App時,從來沒看過使用者協議或隱私協議,“老師曾告訴我們,在使用網際網路軟體時一定要閱讀一下隱私條款,但現實中很少去讀。下載App是因為需要使用,就不得不同意使用者協議,因為不同意就會被退出去不能使用”。

App使用者協議存在哪些問題?調查中,64。1%的受訪者指出冗長複雜,使用者無法在較短時間內讀完或讀懂,61。3%的受訪者覺得使用者個人資訊收集使用部分寫得模糊,54。5%的受訪者指出是不同意則不能用,28。6%的受訪者表示一些協議中嵌入了其他協議,23。1%的受訪者指出有的協議一次同意即次次同意。

周佳認為,App使用者協議中有些內容可以用更加簡略的方式概括出來,不要玩文字遊戲。“一些運營商用複雜的條款把使用者繞糊塗了,想要免去自己的責任,而使用者在沒有時間讀完協議的情況下勾選同意,完全不清楚自己讓渡了哪些權利”。

62。3%受訪者建議將與使用者關係密切的重要部分放前面突出顯示

吳潔說,App使用者協議確實太長了,很少有人願意全部看完。希望能夠簡潔明瞭。“其實個人隱私資訊包含的內容就是那些,需要我同意被獲取哪些資訊,為什麼不可以直接列出來?哪些是我要承擔的責任,我的哪些權益被保護了,希望能夠在協議開頭列出一個清單,幫助使用者快速瞭解”。

治理與規範App使用者協議,62。3%的受訪者建議將與使用者關係密切的重要部分在協議前面突出顯示,60。6%的受訪者期待進一步明確“必需資訊”“第三方”等核心要素範圍,60。4%的受訪者希望透過清單簡潔明瞭地列出需要了解的內容,降低閱讀門檻。

“不需要的隱私資訊不要收集,比如一款軟體需要發照片,訪問相簿是需要的,但沒必要收集位置資訊。我在一款App上選擇了拒絕定位,結果還是會被推薦附近的商家,推薦得太準了,我的拒絕根本沒起作用。”吳潔希望,使用者要有拒絕的權利,商家不能再利用技術手段欺騙使用者。

周佳怡希望,國家能夠出臺相關法則來規範App的運營。同時制定使用者協議範本,讓使用者協議起到保護平臺和使用者雙方權益的作用,使用者在權利受到侵犯時,也能透過這個協議維權。

調查中,34。0%的受訪者建議壓實手機應用市場責任,從源頭做好把控,29。1%的受訪者建議消費者自己提高個人資訊保護意識,28。6%的受訪者希望透過抽查監測等方式,要求不合規運營者整改,22。0%的受訪者建議制定使用者協議範本,供行業參考,18。4%的受訪者認為消協組織可提起公益訴訟,以此形成震懾。

左曉棟認為,青少年、大學生等群體熟悉App,有較強的個人資訊保護意識,可以成為推動完善使用者協議和隱私政策的主力軍,律師等職業力量要積極加入,形成違規必舉報、舉報必查處的良性迴圈,逐步促進協議內容落到實處。

【來源: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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