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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例僱用外國殺手復仇案

  • 由 中國經濟網 發表于 籃球
  • 2022-06-14
簡介聽到呂途信誓旦旦的承諾,童琇琳於2003年3月放心地去了日本,把自己已經花錢找人殺唐曉斌的事向衝浦秀昭的父母和盤托出

中國人殺外國人犯法嗎

2005年,一起離奇命案曾轟動京城:中國妻子為給日本籍丈夫報仇,花30萬元透過警察僱用俄羅斯籍殺手,冒充南斯拉夫駐華大使殺死丈夫生意上的合作伙伴。此案為何會在15年之後仍引發社會關注?原因在於此案涉及警察協助犯罪、外國人在華犯罪和中外黑惡勢力團伙等諸多因素,折射出人性幽微,時至今日仍有具有警示意義。

合夥人背信棄義 點燃仇恨之火

祖籍江蘇蘇州的童琇琳畢業於某名牌大學法律系,才華出眾的她是同學和老師們公認的高材生。童琇琳大學畢業後留在北京工作,不顧家人勸阻嫁給日本留學生衝浦秀昭。婚後,衝浦秀昭在大使館商圈捕捉到商機,向遠在日本的父親借錢,在北京市朝陽區燕莎商城附近開了一家名為“三四郎”的日本料理店。

衝浦秀昭生意上的合夥人叫唐曉斌,祖籍黑龍江但出生在北京。衝浦秀昭鑑於留學生身份,缺乏申請資質,因此只得透過唐曉斌的身份去工商機關注冊到了個體執照。而事實上,衝浦秀昭投資60萬元,唐曉斌投資20萬元,兩人各佔45%的股份,其他10%股份給廚師。

事實證明,衝浦秀昭確實有眼光,料理店生意興隆。燕莎的這家店後來因為拆遷關門了,衝浦又和唐曉斌合作在建國門外開了一家店,出資是每人一半。由於邊上學邊做生意,衝浦有時難以兼顧。唐曉斌開始詬病衝浦對料理店不上心,而衝浦認為唐曉斌緊握財權、隱瞞經營收入,心懷齟齬的兩人很快就解除了合夥關係。公司解體後,公司財產仍被唐曉斌掌握,兩人因此產生經濟糾紛。

為幫丈夫討回投資公司的錢,童琇琳梳理了大量材料用來佐證。唐曉斌拒不承認欠款,夫婦二人數次討債未果。由於當時並沒有簽訂協議書,缺乏有力的證據,所以懂法律的童琇琳知道即便打官司也沒有勝算。

此後,唐曉斌在郊區開辦了一家犬舍,售賣名貴犬種,生意紅火,一副大款派頭,特意購置了加長賓士車,高調炫富。衝浦秀昭想到當初投資的錢是從父親那裡借來的,而今被唐曉斌私吞併用去投資賺大錢。憤懣、痛苦、自責、愧疚,種種情緒縈繞在衝浦心頭,他很快身染重病、鬱鬱而終。在丈夫病入膏肓到去世前的半年時間裡,承受著高度精神壓力的童琇琳幾乎天天失眠。而丈夫死前對追債的囑託更成了壓在她心頭的一塊巨石。

衝浦秀昭的葬禮當天,消失很久的唐曉斌出現了。童琇琳對唐曉斌提起丈夫的遺言,並提出要唐曉斌儘快算清當初的賬,以便把錢還給在日本的公公婆婆,了卻丈夫遺願。唐曉斌正是覺得人死債爛,幾年前的那筆賬不需要再還了,所以才會出現在葬禮上,他根本沒想到童琇琳會在葬禮上當眾重翻舊賬。惱羞成怒的他蠻橫地說:“我沒有欠你的債,你愛找誰找誰去!”“我的丈夫就是因為你不還錢氣死的!今天你還不認賬嗎?”童琇琳怒火中燒,唐曉斌甩手而去。

30萬買兇殺人 其間反覆猶豫糾結

忍無可忍、悲痛欲絕的童琇琳終於起了殺心。安葬丈夫之後,她聯絡到他們夫婦曾經的好友民警王江濤,請他幫忙聯絡殺手,殺掉唐曉斌。王江濤熟知衝浦秀昭與唐曉斌之間的經濟糾紛。衝浦去世之前,他也曾多次幫童琇琳找律師解決,但因為證據不全,律師們都不願接這個官司。勸說童琇琳很久之後,王江濤吃驚地發現,這個跟他一樣懂法的女人已經鐵心了要復仇。在情與法面前,仗義的王江濤決定為朋友兩肋插刀,幫童琇琳這個忙。但是,話到嘴邊王江濤還是明確地說:“我可以給你介紹人,這個人跟衝浦秀昭也認識,你們自己談,跟我就沒有關係了。”

王江濤推薦的人叫呂途。王江濤工作時負責管理一片俄羅斯人聚集的公寓區,其中來自吉林的呂途成了王江濤的朋友。32歲的呂途曾在中俄邊境做生意,雖然只有初中文化水平,但腦袋靈活,在中俄邊境學會俄語後開始做俄語翻譯工作,後來他來到北京。因為在北京雅寶路做服裝生意的俄羅斯人越來越多,慢慢產生了一些債務糾紛,呂途便開了一家專門替外國人討債的黑公司。呂途在開討債公司過程中,認識了國內外一些亡命之徒,其中包括後來和他一起殺人的俄羅斯人基多夫根納季。

在呂途居住的公寓裡,童琇琳道出買兇殺人的想法。兩人商量好,以30萬元的價格請呂途僱用俄羅斯人基多夫將唐曉斌殺掉。隨後,童琇琳就開始籌錢。童琇琳向呂途提供了一張唐曉斌的照片,並告訴呂途一些關於唐曉斌的情況,之後童琇琳支付給呂途21萬元人民幣,另外,王江濤手裡還有童琇琳的1萬元美元,童琇琳讓呂途跟王江濤要1萬美元湊足30萬元人民幣。

拿到童琇琳送來的錢後,呂途找到了43歲的基多夫根納季。此人身高超過1。8米,滿臉絡腮鬍,灰白頭髮,高鼻樑,當過兵,身材十分健壯。據呂途稱,他在俄羅斯有黑社會背景,經常幫助中國人在俄羅斯追債,也曾經在呂途的僱用下成功追過債。

呂途拿到錢後,並沒有急著辦事,這讓童琇琳有些著急。2002年12月初,童琇琳打電話問呂途什麼時間辦事,呂途答應說春節前一定辦利索。

聽到呂途信誓旦旦的承諾,童琇琳於2003年3月放心地去了日本,把自己已經花錢找人殺唐曉斌的事向衝浦秀昭的父母和盤托出。衝浦秀昭的父母一聽兒媳竟然出如此下策,他們堅決不同意童琇琳這種做法,勸童琇琳儘快回國阻止呂途。無奈之下,2003年6月童琇琳回北京找到呂途,要求叫停計劃,並要求呂途退還已經給付的“殺人款”。

但是,呂途信誓旦旦地說:“唐曉斌這種人渣該死,你別管了,我一定給你辦好。”

2004年,童琇琳多次找呂途讓他還錢未果。童琇琳知道,向呂途這種人要錢是很難的。她想,既然拿不到錢,就順其自然吧。童琇琳沒想到的是,2004年12月5日深夜,呂途突然給童琇琳打電話,讓她下樓見面。在童琇琳樓下,呂途告訴童琇琳說:“唐曉斌死了,用手槍乾的,用了6發子彈,放心吧!”

 回國自首 甘願接受法律制裁

原來,從童琇琳的口中,呂途瞭解到唐曉斌十分喜歡狗,而且還經營著一家犬舍。呂途就在“狗”的身上打起了主意。基多夫因為身材魁梧,相貌堂堂,就搖身一變成了“南斯拉夫駐華大使”。為了不引起唐曉斌的懷疑,呂途和基多夫先租了一輛切諾基,又到建國門附近偷了一個使館的車牌,兩人買了鐵錘,基多夫還帶了手槍。

2004年12月1日下午,呂途和基多夫來到唐曉斌的犬舍。呂途向唐曉斌介紹說:“這位大使要給自己的女朋友挑只好狗。”一聽是挑狗,唐曉斌來了興趣,二話沒說就上了呂途的車,駛向郊區犬舍。

唐曉斌坐在車上,不時和呂途聊天。車行駛到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工業園一條僻靜的土路上時,還在侃侃而談的唐曉斌突然覺得後腦一陣劇痛,剛才那個風度翩翩的“大使”手中竟拎著一柄鐵錘。車停在了路旁,頭暈目眩的唐曉斌捂著腦袋趴在地上向二人求饒,可求饒的話還沒說完,唐曉斌便被兩顆子彈奪去了生命。隨後,他們把唐曉斌的屍體扔到了一口排汙井裡,兇器被扔進了通惠河。

童琇琳這些年心中矛盾卻期待的復仇計劃終於實現了,那時她第一時間想到的是日本的公公婆婆。2004年12月20日,童琇琳去了日本。剛到日本的12月22日晚上,童琇琳就接到王江濤打來的電話:“你別回來了,呂途被抓了,呂途他們肯定都已經招了你僱兇殺人的事情,警方已經通緝你了,你千萬別回來。”

童琇琳的回答卻令王江濤詫異不已:“不行,我一定要回北京去,向警方把事情說清楚,是我做的我一定要敢於擔當!作為一個熟悉中國法律的人,我深知法律的神聖!我違法就要承擔!我願意接受中國法律的制裁!”王江濤知道,童琇琳既然說得到就一定能夠做到,他長嘆一聲說:“你要是回來,能不能保證不說出我來?”電話那邊傳來一聲嘆息:“努力吧,但我不能完全保證!”

2005年3月19日下午,童琇琳在日本成田機場內,用公用電話給北京刑偵總隊打了一個電話說:“我叫童琇琳,是我僱人殺死了唐曉斌,唐曉斌現在死了,我回北京自首!”隨後,童琇琳把自己乘坐的航班和時間都告訴了刑偵總隊。

2005年3月20日,童琇琳告別了公公婆婆,從日本坐飛機回到北京,和民警一起來到了公安機關。同時,童琇琳主動提出向被害人家屬賠償25萬元,她的親屬將錢送到了司法機關。

 塵埃落定 結局令人唏噓感嘆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庭上,童琇琳供述了她僱兇殺人的全部情節。提到去世的丈夫時,她的眼圈紅了。

2005年11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童琇琳僱兇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呂途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基多夫根納季無期徒刑,附加驅逐出境;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童琇琳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江濤有期徒刑6年。4名被告人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人民幣35萬元。

對於一審的判決結果,被害人家屬的代理律師認為,呂途、基多夫和童琇琳都是共同故意殺人的主犯,按照刑法的規定,呂途和基多夫應判死刑,童琇琳應該是無期徒刑。律師認為,這是一起性質十分惡劣的故意殺人案,情節特別嚴重,手段特別殘忍。童琇琳出主意,呂途和基多夫經過預謀實施殺人,用鐵錘擊打唐曉斌但沒有致命後,雖然唐曉斌求饒,但二人喪失人性開槍把唐曉斌殺死,最後還要拋屍,整個過程中沒有從輕的情節。

對此,基多夫指定辯護律師認為,基多夫和呂途沒有被判死刑,原因之一是因為法院出於慎殺的原則。至今,是誰開槍射殺唐曉斌也還是個謎。對於具體實施殺人的過程,基多夫和呂途都說是對方乾的,又沒有其他證據,法院無法查明具體情況,只能認定兩人共同實施。出於對死刑施用的慎重,法院不能輕易作出死刑判決。另外,呂途在被抓獲後協助警方抓捕了基多夫,而基多夫最終被判處無期以上刑罰,根據刑法規定,呂途屬於重大立功表現,應被減輕處罰,所以法院依法適用了無期徒刑。對於法院判決4名被告人賠償死者家屬的35萬元,童琇琳家屬繳納了25萬元在案,呂途家屬繳納了10萬元在案,這都成為童琇琳和呂途被從輕處罰的情節。

一審判決之後,除了童琇琳沒有上訴之外,呂途、基多夫和王江濤都對一審法院刑事部分的判決提起了上訴,而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也就一審法院的刑事部分的判決向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提起抗訴。檢察院認為,一審法院認定原審被告人呂途有重大立功表現、原審被告人王江濤系從犯的判決意見不準確;呂途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基多夫根納季的行為不構成重大立功表現,王江濤系從犯的判決意見有誤。原判基於呂途有重大立功表現,王江濤系從犯,童琇琳犯罪後自首,且童琇琳和呂途在審判期間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對呂途、童琇琳、王江濤從輕或減輕處罰,量刑畸輕,建議二審法院依法改判。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支援了第二分院的抗訴意見。

同時就刑事部分被告人上訴、檢察院抗訴的情況,一般來說是很少出現的。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受理後,組成合議庭對此案進行了慎重審理。2006年9月30日,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為一審法院根據呂途、基多夫根納季、童琇琳、王江濤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所作的刑事部分判決,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應予維持。二審法院裁定駁回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的抗訴,駁回呂途、基多夫根納季、王江濤的上訴,維持原審刑事部分判決。至此,這起轟動全國的中國首例僱用外籍兇手殺人案塵埃落定。

此案顛覆了固有的觀念,因為通常我們認為警察和專業學習法律的人,在親屬、朋友發生民事糾紛時,應當告訴他們相信法律,透過訴訟途徑來解決糾紛。那麼,是什麼讓一個懂法的女人和一個作為執法者的警察,拋棄法律的正當程式,而採取僱兇殺人這種極端方式來解決民事糾紛呢?著名刑事辯護律師錢列陽認為,童琇琳不是法盲,她深知法律的嚴肅性,知道犯法是要用生命或者自由來承受懲罰的。童琇琳不但觸動了法律,也觸動了我們的人心。

(本文刊載於《人民法治》2020年1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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