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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腰斬後,還能用鮮血寫下七個大字?他所犯何罪竟被處以如此酷刑

  • 由 山川文社 發表于 籃球
  • 2022-02-19
簡介兩個考官在閱卷時,他們的態度不能統一,柏葰覺得羅鴻祀的卷子可以進去副榜,可是,偏偏靳祥覺得不妥,應該將他的考卷放入正榜

鴻字繁體字怎麼寫

歷史上的清朝總是飽受非議的一個王朝,主要是統治者延續了明朝“閉關鎖國”的政策,且後期的統治者非常無能偏聽偏信,這更是導致了一個好好的王朝就此衰落。由於國家的封閉,他們無法得知外面的情形,也不知道西方國家的科技已經飛速發展,更不知道自己已經處於非常嚴重的落後地步。

但有一點,中國一直領先世界幾百年,那就是隋唐時期發明的科舉制。並且,中國科考制度對歐美國家也產生了不可磨滅的影響。歷史學者、南京資訊工程大學語言文化學院兼職教授倪方六表示:“早在100年前,中國民主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先生即點破了——現在各國的制度,差不多都是學英國的,窮流溯源,英國的考試製度原來還是從中國學的。”孫中山說的這話是有根據的,並非臆斷。

有科舉,就有作弊,科舉作弊在古代常見的手法有三種即賄買考官、夾帶經文、請人代考等。對作弊者的懲處歷代都很嚴厲,清代尤為嚴酷,懲處的辦法主要有:枷號、斥革、刑責等。

被腰斬後,還能用鮮血寫下七個大字?他所犯何罪竟被處以如此酷刑

第一個:辛卯科場案。

康熙年間,科場舞弊案出現在江南鄉試。這次的舞弊案是從鄉試放榜開始爆發出來的,在這次中舉的名單中,除了蘇州的十三個人以外,其餘的都是揚州鹽商的公子哥。而這些公子哥齊齊高中的可能性實在是太低,所以,大家都在議論這次考試結果的真實性。

但是,沒有證據,大家只能服從這個結果,因為,面對“有錢人”所有的猜疑都是沒有用的。這時,有兩個“勇士”公然懷疑這件事情的真實性,他們傳出了一句話,叫“左丘明兩眼無珠,趙子龍渾身是膽”,這明顯是在諷刺這一次的主考官左必蕃有眼無珠。

社會人士都在傳頌這句話,導致大家議論紛紛。本來,社會輿論如果跟官方的說法不一致,我們就會認為那是謠言、是不可信的。偏偏這一次他們遇到了豬隊友,結果,把這件事給抖摟了出來。這次有兩個官員推薦的考生吳泌和橙光奎,居然是大字不識的文盲,那麼,文盲怎麼能夠成為考生呢?

這其中,必然有文章。

雖然,官方說社會輿論是謠言,可是,這兩人的行為恰恰證實了輿論是正確的。此事鬧成這樣,也該收場了,畢竟,現今的情況已經很明顯了,官府再強行壓制就會失去民心。這次是康熙帝出來收場,他是一位明君,知道如何處理這些問題。康熙帝下令徹查,把結果公諸於眾。

調查的結果確認如輿論所說,主考官和副主考官都有收受賄賂的情況,於是,開始判決。主考官被流放,副主考官被處決,而作弊的考生也被處決了。康熙帝也算是處置得當,還了百姓一個清白的考場,讓考生們可以安心備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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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俞鴻圖舞弊案。

雍正年間,河南學政俞鴻圖主持河南的教育和應試的工作。也許是因為權力變大了,俞鴻圖變得膽大起來,在科舉考試中竟接受了他人的賄賂,然後,暗中幫助考生透過考試。

原來,俞鴻圖不僅是進士出身,還是康熙五十一年的進士。後來,他的升職十分順利,沒幾年,就成了三品官員。權力讓他腐敗,也是最強的毒藥。本來,河南離北京還是有一些距離的,他只要小心做事,自然可以逃過朝廷的制裁。

但是,他偏偏被人彈劾了。

這個人是河東總督,名叫王士俊,他還是河南的巡撫,身上集中了軍、政大權,能力特別強。然而,就是他彈劾了俞鴻圖,王士俊才不管這個俞鴻圖是他的河南同僚,執意要揭發他的腐敗行為。而雍正皇帝也非常痛恨腐敗的官員,於是,便要求徹查此事。

這個案子的調查過程十分有條理,負責調查的官員先約談俞鴻圖,詢問他是否有過收受賄賂的行為,俞鴻圖當然否認了;那好,官員接著約談俞鴻圖的家人,詢問他們是否有接受賄賂的行為,這次俞鴻圖的小老婆如實招供了;最後,他們又反過來約談俞鴻圖,這次他不得不認罪了。

正史對此事的記載只有一句話,那就是:俞鴻圖因科舉舞弊案坐實而被處決。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細節,也沒有任何過程。而林濤在《正說清朝三百年》的書籍中,就詳細地記錄了這個過程,內容十分豐富。書籍主要提到的是俞鴻圖的死非常殘忍,不是普通的斬首,而是腰斬!

被腰斬後,還能用鮮血寫下七個大字?他所犯何罪竟被處以如此酷刑

腰斬是古時酷刑,將犯人從腰部斬為兩截。

話說,殷商時代的死刑,保留了不少原始部落享受人肉大餐的習俗,燒、烤、蒸、煮,無不圍著口腹之慾打轉。如“醢”是把人剁成肉醬,“脯”是把人做成肉乾,“炮”是把人綁在大火爐的金屬外殼上烤成熟肉,而“鑊烹”則乾脆把人扔到飯鍋裡煮成肉羹。到了周代,“砍斫”逐漸取代“烹飪”,成為死刑的主流。

周代的死刑有車裂、斬和殺三種。其中,的“斬”就是腰斬,而“殺”才是後世所謂的斬首。《史記·商君列傳》:“令民為什伍,而相牧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晉書·石季龍載記上》:“季龍志在窮兵,以其國內少馬,乃禁蓄私馬,匿者腰斬。”

並且,根據以往的慣例,如果犯人給儈子手塞錢,他們會處理得快一些,讓犯人少受些痛苦;而如果不塞錢給那些行刑的儈子手,他們會處理得很慢,這樣的話犯人的痛苦就會倍增。這個俞鴻圖並不知道自己要被處以腰斬,所以,事先沒有給儈子手塞錢,等到行刑的時候,俞鴻圖就遭罪了。

他死的非常痛苦,比如說,他還能在刑場上用自己的血連寫七個“慘”字,還是繁體字!這說明:他的死亡過程是緩慢的,也是非常痛苦的,才會寫下慘字。俞鴻圖過世後,他的親家鄒士恆接替了他的位子。而鄒士恆則向雍正皇帝稟報了俞鴻圖腰斬的過程。

之後,雍正皇帝也覺得殘忍,於是,便廢掉了這種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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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戊午科場案。

咸豐年間,考生羅鴻祀透過金錢打通了關係,讓閱卷老師給個方便,只是他的做法不妥。他買通了兩個考官,分別是柏葰和靳祥。羅鴻祀天真的以為這次可以萬無一失,可是,偏偏是因為這個導致他不能高中,於是,他還把事情給抖摟了出來。

兩個考官在閱卷時,他們的態度不能統一,柏葰覺得羅鴻祀的卷子可以進去副榜,可是,偏偏靳祥覺得不妥,應該將他的考卷放入正榜。本來這種不光彩的事情,他們暗地裡操作就可以了,這個靳祥非要把事情暴露出來!

按照清朝的制度,將考卷放入副榜是安全的,因為不會有人去複審;而放入正榜中,就需要人去複審,確認考卷是否真材實料。偏偏這個考生是一個不學無術之人,他的考卷是不可能獲得提名的,如果,再將其放入正榜之中,那麼,不就暴露了嗎?

這名考生是透過打點關係才獲得提名的,複審人員只要一看卷子就能知道。當複審人員抽到這張卷子檢視時,發現這篇文章總共只有八百字,甚至,有三百字還是錯別字。這麼明顯的錯誤,前面的考官不可能看不出來的,除非他們是故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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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審官一看考官的名字,知道他是柏葰,官至兵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這樣的人確實惹不起。但是,讓這樣的文章過審,明顯也對不起自己的工作。這樣一篇明顯錯誤的文章,如果,真的過審了,那麼,自己多年的讀書生涯真的是白費了,從小培養的品行也被扭曲了。

複審官不願置之不理,於是,他將此事稟告了御史孟傳金。孟傳金也是一個實誠人,沒有多想就將事情稟告了皇帝。當時的皇帝咸豐,雖然,有些昏庸,但是,絕對不是文盲,也非常重視教育。現在,居然有不學無術之人企圖獲得朝廷的官位,這怎麼能夠允許!

咸豐皇帝特地看了那份考卷,大吃一驚,這樣的卷子居然能夠獲得功名!但是,這是透過兩朝元老稽核過的卷子,皇帝也不敢輕易下結論,於是,採用了重新考試的方法,讓這個羅鴻祀再考一次,看看結果再做決定。果然,羅鴻祀大字不識幾個,卷子寫得亂七八糟。

於是,這就坐實了羅鴻祀賄賂考官的行為,案子也就有了結論。

在現在看來,這種透過賄賂而獲得考試透過的行為,處罰無非是適當罰點錢,或者呆在牢獄中幾個月就可以結案了。但是,當時此案的處罰非常嚴重,那些賄賂的考生和接受賄賂的考官都被處決了,包括那個兩朝元老柏葰。這樣的處罰似乎有些過頭了,畢竟,歷史上從沒有這麼重的處罰方式。

也因此,這次科場舞弊案與順治十四年的丁酉科場案和康熙五十年的辛卯科場案並列清朝三大科場舞弊案。

被腰斬後,還能用鮮血寫下七個大字?他所犯何罪竟被處以如此酷刑

有清一朝,一品大員極少被處斬,柏葰是少數特例。行刑那天,肅順監斬,先假情假意和柏葰寒暄一番,然後宣讀聖旨論斬,神采飛揚,柏葰四人終被處斬。。。 。。。

後來,有人為柏葰平反,認為朝廷對科舉舞弊的處罰太重。但是,當時的統治者慈禧太后並不這樣認為,她覺得舞弊違反了誠信,也挑戰了朝廷的底線,朝廷決不允許不學無術之人隨意混入。所以,從那以後,直到科舉被廢,清朝再也沒有出現過嚴重的舞弊案件,畢竟,大家都不會拿自己的性命開玩笑。

參考資料:

【《清案探秘·朝廷軼事》、《清史稿·柏葰傳》、《清代一二品官員經濟犯罪案件實錄·學政俞鴻圖受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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