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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磐安這些地方擬全面禁漁

  • 由 帥氣的兆兆 發表于 籃球
  • 2022-01-12
簡介聯絡人:陳天華聯絡電話:0579-84668631磐安縣農業農村局2021年11月11日磐安縣人民政府關於實施禁漁制度的通告(徵求意見稿)為切實保護我縣漁業資源,維護水域生態環境,全面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關於加強長江流域禁捕執法管理工作的意

磐安怎麼走

今天

磐安縣農業農村局釋出

關於《實施禁漁制度的通告(徵求意見稿)》

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擬設立禁漁制度

具體如下

磐安縣農業農村局關於《實施禁漁制度的通告(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為切實保護我縣漁業資源,維護水域生態環境,全面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關於加強長江流域禁捕執法管理工作的意見》(農長漁法﹝2020﹞1號)檔案精神,有效打擊非法捕撈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浙江省漁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了《磐安縣人民政府關於實施禁漁制度的通告(徵求意見稿)》。為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進一步提高行政規範性檔案質量,現將徵求意見稿全文公佈,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公眾可透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陸磐安縣人民政府入口網站(http:// www。panan。gov。cn/),對徵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2。透過信函的方式將意見寄至:磐安縣農業農村局,磐安縣安文街道江濱路70號,郵編:322300。

3。透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傳送至郵箱:1048101718@qq。com。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19日。

聯絡人:陳天華

聯絡電話:0579-84668631

磐安縣農業農村局

2021年11月11日

磐安縣人民政府關於實施禁漁制度的通告

(徵求意見稿)

為切實保護我縣漁業資源,維護水域生態環境,全面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關於加強長江流域禁捕執法管理工作的意見》(農長漁法﹝2020﹞1號)檔案精神,有效打擊非法捕撈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浙江省漁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我縣設立禁漁制度通告如下:

一、禁漁區範圍

(一)錢塘江流域(區間河段不含山塘、水庫)

1.文溪:安文街道雙溪口至磐安東陽交界處(安文街道);

2.根溪:安文街道橫山至安文街道獨秀橋;

3.雙坑溪:安文街道花溪電站至安文溪道雙溪口;

4.深澤溪:新渥街道後力村至安文街道雙溪口;

5.西溪:尚湖鎮板榧村至磐安東陽交界處;

6.八達溪:九和鄉南坑村至磐安東陽交界處(九和鄉);

7.夾溪:尚湖鎮尚湖村至磐安新昌交界處(尖山鎮);

8.玉溪:玉山鎮珍溪村至磐安新昌交界處(玉山鎮、尖山鎮);

(二)甌江流域(區間河段不含山塘、水庫)

好溪:雙峰鄉皿四村至磐安縉雲交界(冷水鎮);

(三)椒江流域(區間河段不含山塘、水庫)

1.始豐溪:大盤鎮市口村至天台磐安界;

2.溪爐港:盤峰鄉沙溪口至磐安仙居交界(盤峰鄉)

二、禁漁期

全年

三、禁止作業方式

禁止除一人一杆一鉤手竿垂釣外的一切捕撈行為。

四、違反禁漁制度後的法律責任

違反禁漁區禁漁內容的捕撈行為一經查獲,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浙江省漁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查處。

五、監督舉報電話

110 0579—84668623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磐安縣禁漁範圍示意圖

注意!磐安這些地方擬全面禁漁

磐安縣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

編輯|陳圓

初審|樓俊俊

終審|胡妙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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